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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违制律研究
杨立民
评分 暂无
當經濟遇上法律
邱澎生
评分 9.1分
明清中國的經濟組織、相關法令、文化意識形態等變動 促成了當時的制度變遷 透過「經濟組織、法律體系、文化觀念」三者間的密切互動 論證了這些變化如何共同構成明清中國的「市場演化」 明清中國一些商業城鎮曾經發生經濟組織、相關法令乃至文化意識形態方面的變動,進而促成當時的制度變遷。針對蘇州商人團體、蘇州與松江棉布加工業、雲南銅礦業與重慶航運業的種種經濟組織,還有重慶債務與合夥訴訟以及明清商業書的傳播,邱澎
民主之门
[美] 道格拉斯`史密斯
评分 8分
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美国城市及其郊区的人口急剧膨胀,而选举议员的选区划分却基本维持不变,少数人统治的问题在各个地区愈加严重——乡村地区人口稀少,从这些地区选出的立法者掌握着 超乎寻常的政治权力,他们常常用这种权力来为具有极大影响力的商业利益代言。美国的民主是人为扭曲的民主,糟糕无序。 从1962年到1964年期间,以“贝克诉卡尔案”为首的系列案件,诉求对美国各州议会席位进行重新分配。时任首席大
追尋臺灣法律的足跡
王泰升, 薛化元, 黃世杰
在1990年代,伴隨著臺灣民主化與自由化的腳步,一股為臺灣社會尋根的聲浪已勢不可檔。全書共分兩部。第一部「法律事件百選」,將法律事件與臺灣歷史做連結,每則約五百字,簡潔又清晰地描述各事件的由來、發生經過,及其在法律史上的意義。並就每則事件配以相關圖片,彌足珍貴。所有的事件分置於三個時期,而以「傳統法時期」涵蓋原住民族自治時期至清朝統治時期所發生者,即因以臺灣社會為觀察主軸的法律史,「傳統法」一詞應
铁面急先锋
卢建荣
评分 7.5分
公元514年到755年,是从北魏到盛唐的一段历史。它的起点是尚书三公郎崔纂发动的一场司法改革运动,从此大理寺不再拥有终审定谳的权力;而它的终点则是被称为“中国盛衰之交”的“安史之乱”,唐帝国从此盛极转衰。作为一位历史学家,作者卢建荣深知,在帝制中国二千二百多年的历史格局里,一部中国法制史其实就是一部政治凌驾于司法之上的历史,但他同时也敏锐地发现,这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前赴后继的铁面“急先锋”们竟多次
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
王人博
评分 8.6分
德意志公法史導論
Michael Stolleis, 米歇尔·施托莱斯
《德意志公法史導論》一書濃縮了作者Michael Stolleis教授的代表著作:篇幅原達4卷的《德意志公法史》。這套耗費Stolleis教授24年學術光陰所撰寫的4卷本《德意志公法史》,時間跨越長達4個世紀(1600~1990),其中所涉及的德國國家法與行政法的理論與法律制度說明更是相當浩瀚。作者為了使法律新鮮人以及一般大眾更容易了解相關知識,因此濃縮成為這一本小書,並在導論本的書末,補充了德國
华政的故事
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原名华东政法学院,诞生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批组建的政法院系之一,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是共和国法治建设发展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参与者。本书以华东政法大学70年校史为线索,反映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不平凡历程。文字辅以大量历史人物、风景、建筑的图片,全方位呈现出一幅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长卷。
旧谱新曲
娜鹤雅
近代中国逐步实现了司法的专业化与职业化,从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到审判程序都脱离了行政框架而“另立门户”,但在行政体系之外重造审判体系不仅会带来司法资源的紧张,也必然会造成新旧审判制度与程序间的冲突。《旧谱新曲:近代中国审判制度中的司法资源研究》在对清末民初司法改革“缺钱少人”这一“共识”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审视了该时期审判制度与审判程序的传统与近代化,探讨了近代化过程中审判制度与审判程序在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
高铭暄
评分 8.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包括前言、上卷和下卷。上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主要围绕1979年刑法典如何诞生来写,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诞生期间的多个立法稿本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分析。下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和完善",主要围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来写,内容包括1979年刑法典颁布后至1997年刑法典全面修订期间的多
从比附援引到罪刑法定
陈新宇
评分 8.4分
Copyhold Equity and the Common Law
Charles Montgomery Gray
凉山彝族习惯法案例集成
海乃拉莫, 曲木约质
清代江西财经讼案研究
龚汝富
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
陈顾远
评分 8.8分
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如“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 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个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年是非成败、得失利弊,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亟待认真而深刻的反省。这一反
宋代社会与法律
宋代官箴研读会
一、前言 過去在中國史的研究上,有關婦女史的討論一向不多。但近年來在宋史研究中,其討論已延伸到婦女的守節、再嫁、其在家族中扮演之角色,以及與這些議題有密切關係的女性法律地位、繼承財產權。這些討論有助於我們更深入了解宋代的婦女之面貌。然而在這之中,婦女問題因受限於資料而無法被獨立出來,而是被放置在社會、法律、家族史等脈絡下的一個環節來處理。 宋代有關女性的史料並不豐富,為數最多的應是文集中作者所撰寫
清代省级司法与国家治理研究
魏淑民
国家治理是世界范围内古老而现代的经典命题。本书从中外国家治理中司法、行政、政治的内在逻辑出发,以元明清以来中国传统国家治理中承上启下的关键层级“省”为主体,以各省督抚大员为核心,聚焦展开清代省级司法与地方行政、君臣关系互动研究。通过大而化之的地方行政和君臣关系视角,生动呈现清代国家治理实践中省级司法的丰富图景。清代省级督抚大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基于地方行政大局,根据实际因时因地制宜酌量调整中央定例
为权利而斗争
[德] 耶林
作者鲁道夫·冯·耶林(1818—1892),十九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本书是他在1872年所做的一场有关“为权利而斗争”的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和扩充完成的一部法学著作。在本书中,耶林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
包伟民 主编, 吴铮强, 杜正贞 本辑主编
龙泉司法档案于2007年在龙泉市档案馆被发现,规模巨大,年代完整,从晚清至民国时期,共计17333个卷宗,88万余页,是国内迄今所见民国时期保存完整的地方司法档案。档案清晰记录了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从传统到近代变革的完整过程;同时也记录了近代地方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家庭婚姻、民众观念等方面的变迁,实际涉及民众生活的几乎所有内容,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社会史、近代化进程的珍贵史料。《龙泉司法档案选编
清代民事诉讼与社会秩序
吴欣
本书通过分析清代的农民、士绅、商人、僧人、道士、妇女、“中人”等民事诉讼主体,探讨了制约基层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因素。作者力图突破以王朝为中心的研究模式,以清代社会各阶层的人为中心,从他们的差异性、主动性人手,阐发我国传统社会法律规则的特点,以及法律与社会结构、秩序的关系。在清代法律、社会史研究方而做了有益的探索,具有崭较高的学术价值。
法律演化
[英]艾伦·沃森
评分 7.9分
法律演化是法律史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作为当代杰出的比较法和罗马法学者,艾伦•沃森在本书中通过五个章节研究了关于契约的罗马法、中世纪习惯法、17世纪苏格兰私法等具体法律的历史变迁,同时针对诸多“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进行批判,描绘了法律传统的本质及其表现,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法律变革与演化的观点。他认为,法律具有自主性;法律传统对于法律变革具有重大影响;法律变革独立于特定时间和空间;除非法律变革受到战争
西方法学史纲(第四版)
中国近现代法学,是一个舶来品,它源自西方。那么,西方法学是何时产生?产生后又是如何发展,其学术风貌又是如何?本书依次对古代希腊的法学思想、罗马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中世纪欧洲法学的风貌,以及法国、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等主要西方国家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做了详实的介绍和评述。最后,本书以基础法学如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为线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西方法学的发展进行了总结。本书试图阐明法学与其
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
汪世荣, 等, 刘全娥, 王吉德, 李娟
《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是填补空白之作。研究陕甘宁边区的学者不少,除了西北政法大学外,其他院校不同学科的老专家、同志们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但围绕司法制度核心进行理论挖掘的,《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当属第一。《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抓住空白,并比较充分地填补了空白
唐律研究
钱大群
在《唐律研究》中,唐律的性质是明确的,那就是刑律,即唐代的“刑法”。所以,在写此书时主要以《唐律疏议》为对象的唐代的刑法研究。唐律是“正刑定罪”之法,我们今天研究唐律的重点,也应该是唐代“正刑定罪”制度与观点的总结与借鉴。 《唐律疏议》既是一次法律的解释,又是一次法律的制订。为了突出研究性,我们把以前关于对唐律的任务、作用的阐述,在篇幅是压缩为第四篇中的一个部分。同时,为了符合阅读逻辑,对
明代律例彙編
黃彰健
本書係依據明憲宗以後明代各種律例刊本鈔本,將明孝宗弘治十三年所定問刑條例,及十三年以後至崇禎各朝所定例,凡曾與律合刻的,均彙集在一起,附於洪武三十年所定有關律條之後,以補會典之未備,使我們大致明瞭弘治問刑條例至明亡這段期間刑律的因革。
中国法律思想史
这本简明本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教材的写作源于对十多年前《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的修改。1994年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委会的委托,我主编了自己从事教学以来的第一本教材,虽然信心不足,几次推辞,但最后还是组织教研室的同仁开始了撰写。直到现在我都感谢当时的系主任裴广川教授,如果没有他的鼓励和赏识,当时的我绝不会有如此的勇气来“主编”一本教材。而在主编这本教材的过程中,同仁之间对“教材”定义的切磋也使
普通法的历史基础
S.F.C. 密尔松(英)
译者简介 李显冬 1951年生,法 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 室副主任、副教授。 高翔1961年生,法 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大 学攻读国际法和贸易法博 士。 刘智慧1971年生,法 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马呈元 1956年生,中 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主 任、副教授,现在中国政法大 学攻读博士。
法学实践(增订版)
刘星
法学到底如何实践?本书即讨论这个问题,且更多地侧重于中国的背景,同时,还包含了更广阔的理论期待,即怎样看待广义的法学职业者的学术努力、怎样认识他们的职业产出,以及他们的知识究竟是以什么方式存在于社会。对法学而言,随着全球化尤其是语言交流的便捷,中国背景和世界背景之间的界线越来越不清晰,故而更广阔的理论期待也更具有合法性。 刘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复仇与法律
穗积陈重
罗马法史
[意]朱塞佩·格罗索
《罗马法史》是20世纪意大利和欧洲罗马法学研究领域中的一部经典著作。这部著作引起对早期罗马经验的思考(这可能有助于有关民主制度建设问题的讨论),并使这种思考不囿于现代國家已有的经验。在这本书中,格罗索教授以其高超和精湛的学术造诣告诉人们:罗马法是如何在守旧与创新、封闭与开放、公权与私权、文明与野蛮、民主与独裁的相互交织中充实和发展起来的;在罗马法发展进程中,这些看起来相互矛盾和对立的因素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