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法官

英戈·穆勒

出版时间

2000-09-01

ISBN

9787562019381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刺穿人的地方,不在于它记录了纳粹的暴行——那早已为人熟知——而在于它追问:那些戴着法袍、自认只是在'严格适用法律'的法官,究竟该为浩劫承担多少责任?作者用大量个案还原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场:特别法庭以'最小代价、最快速度'运作,辩护律师无权调取指控证据,判决即时生效且不得上诉,'罪刑法定'被'荣誉''忠诚'等模糊道德悄然替换。它逼我们直视一个危险命题:当法律沦为恣意的工具,'合法性'便只是一种幻觉。对法科学生、对任何相信'程序能约束权力'的人来说,这是一面镜子——它提醒我们,法治的脆弱往往不来自暴君的撕毁,而来自无数'恪尽职守'者在体制内的沉默配合。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战后首部全面批判纳粹司法的著作
  • 揭示法官如何以法律技术为暴行背书
  • 从反面论证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必要
读者共识
  • 内容详实,深刻揭露司法系统的堕落
  • 破除实证主义神话,引发对法治反思
  • 翻译存在瑕疵,但核心观点极具震撼力
精彩摘录
  • "毒气炉之类的白色恐怖只是出自几个铁杆法西斯分子之手,而绝大多数不过是传话筒和执行工具,他们就像擦拭武器一样细致地、恪尽职守地完成一项项恐怖的命令。他们将其行径的残暴一面和其判决交由下面的走狗帮凶去执行,自己最终又能从容逃避应有的惩罚。"
  • "然而,魏玛时代法院的特征不仅在于袒护极端右翼的被告和迫害共和国的支持者及共产党人。从基层法院直至最高级法院的判决中还不时地表现出无耻而明白无误的反犹情结,而这种反犹情结通常又与对共和理念的憎恶联系在一起。“犹太共和国”这一臭名昭著的词汇将这种联系表露无遗。"
  • "纳粹不仅旨在竭力反对使刑法典人道化的任何努力,也同样反对其宪法基础,尤其是“罪刑法定原则”(nulla poena sine lex)。该基本法则概括了对国家惩罚权的几种限制:禁止溯及既往(只有按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有罪的行为才可受罚),禁止类推(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行为才可受罚);法律明确性(法律必须表达明确,使人清楚什么是可罚行为,什么不是);以及独立的法院为判处刑罚的惟一机构,因为在刑法之外另建一个惩罚体系将使任何基本司法权遭到破坏。"
  • "纳粹时代刑法的特征是基于“荣誉”、“忠诚”和"义务"之类模糊的封建道德价值来划分“犯罪行为”。"
  • "开始时,所有的26个上诉法院区都分别建立了一个特别法庭,负责处理违反国会纵火案后颁布的帝国国会纵火案法令和保护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政府反叛乱法的案件。每一法院有3名专业法官,一般都是从地方法院调任,而其诉讼程序则能符合保守主义极力剥夺被告权利、倾向控方的愿望。法院既不需要进行庭审前调查,庭审也无需确认控方的指控确有理由。控方的所有逮捕令都必须由法官签字;辩护律师无权要求控方出示指控的证据,法院完全有权自行决定证据的采纳。判决即时生效,被告无权对判决进行上诉。即决法院的简易审判程序正好满足了那些不时声称要“废除刑事诉讼中的形式主义“者的愿望。它们也迎合了”好刑事诉讼“的理想,这种理想用最高法院法官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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