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是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是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的早期代表人物。他早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发表之前就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规律,认为社会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在这两种有机体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 处。因此他极力主张把生物学中“生存竞争、适者生存”的学说应用于社会领域。他的思想对世界各国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早在1902年严复即以《群学肄言》的书名把他的代表作《社会学研究》译介到我国来。
斯宾塞的快乐教育全书
[英]赫伯特·斯宾塞
评分 8.6分
个体与国家
评分 8分
《个体与国家》收录了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早期和晚期的政论文章,主要包括1843年的《政府职能的正当范围》(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和1885年的《个体对国家》(The Man Versus the State)两本小册子。前者展现了斯宾塞早年的不服从国教传统,他反对一切建制化和干预性的立法、行政和宗教,对政治与社会持有一种规范性态度,认为其有自律性。后者则体现了
论正义
[英] 赫伯特·斯宾塞
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伦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论正义》是《伦理学原理》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社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的是完美社会中的完美之人,国家的职责在于防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义》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完全采取进化论的解释;
斯宾塞的快乐教育
赫伯特·斯宾塞 (Herbert Spencer), 成墨初, 李彦芳
评分 8.1分
赫伯特·斯宾塞
评分 9分
《斯宾塞的快乐教育》内容简介:小斯宾塞是作者赫伯特•斯宾塞的侄子,因为一次不幸,失去了父母,于是被作者收养。在家乡的小镇上,小斯宾塞的生活是幸福的,因为他接受的是名符其实的快乐教育。尽管小斯宾塞的天资并不聪颖,但在作者的教育下,他14岁就以优异的成绩被剑桥大学破格录取,后来顺利取得博士学位,成为著名的植物学家。那么何为快乐教育?作者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为快乐的人,因此教育的方法或手段也应
社会静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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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著作于1850年12月出版时,按其原来形式,名为《社会静力学:或,人类幸福基本条件的说明,及其中首要条件的详细论述》。经过了好几年——我想大约10年——这一版售罄,因为需求似乎不太大,没有理由重排新版,决定由美国进口一版——当时在美国,本书已用铅版印刷。在这一 版售出后,第三版也是同样进口的。 这时我已摒弃由原来制定的第一原理引出的某些结论。此外,虽然我仍旧信奉这项第一原理,但作为提出它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