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

(古希腊)柏拉图

出版时间

2001-07-01

ISBN

9787208036918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作者最晚出版的一本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柏拉图以对话的形式,阐述了法律产生的条件、必要性、怎样制定法律和如何执行法规等。内容还涉及城邦的建立、阶层的划分、制度的设立、罪犯的惩罚以及婚姻、继承、道德、教育、文艺、宗教、地位等各种问题,读者从中可以了解政治、法律、哲学等早期的发展与形成。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柏拉图晚年巨著,标志从人治向法治的思想转折
  • 以对话体探讨城邦建立、法律制定及执行等核心议题
  • 涵盖婚姻、教育、宗教等社会生活细节,构建完整政体
适合谁读
  • 对古希腊政治哲学、法学起源及制度设计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柏拉图思想演变及晚期政治构想的学者
  • 关注法律与自然欲望、理性与激情关系的哲学爱好者
读前提醒
  • 文本晦涩且篇幅宏大,建议配合导读或注释版本阅读
  • 注意区分其与《理想国》中哲人王理念的不同与联系
  • 部分中译本质量参差,建议关注林志猛等优质译本
读者共识
  • 内容枯燥艰深,阅读体验极具挑战,需极大耐心
  • 被视为柏拉图对人性失望后,转向务实法治的体现
  • 虽不如《理想国》知名,但具极高学术价值与震撼力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我认为,立法者会谴责多数人的无知,他们没有认识到,每个人的一生皆与所有城邦有一场永无休止的战争。 “绝大多数人所谓的和平只不过是一个空名;实际上,一切城邦对一切城邦的不宣而战,天然就一直存在。 “在公共领域,一切人对一切人皆是敌人,而在私底下,每个人自己对自己均是敌人。 “在我们每个人内部,都进行着一场我们自己针对自己的战争。”"
  • "自然界不但以某种方法赋予人类以一定程度的永生,而且在我们所有人身上培植一种达到永生的渴望,我们用我们可能有的每种方法来表示这种渴望。这种渴望的一种表示是希求名誉和不希望死后默默无闻。这样,人类生来就与永恒相伴,现在跟永恒有联系,并且将永远跟永恒有联系。人类是永生的,因为它总是留给后代以保存其完整性和特殊性。"
  • "先生,一个人得到的首要的和最大的胜利就是战胜他自自己。反之,可以想象得到,败在自己手里那是最坏和最糟糕的事情。这一说法指的是我们每个人身上存有自我反对的一种战争。"
  • "一个人认为某物是完美和善的,但却不喜欢它,憎恶它,与之相反,当他喜欢并欢迎某物时,他所深信的确实邪恶的和不正直的。我认为,他的苦乐感觉和他的理性判断之间的不一致,是他的最大无知。这也就是最“极度”,因为它影响到灵魂中最广泛的要素(这一要素感受者快乐和痛苦,与一个国家的最广泛部分即一般人民相对应)。所以,当灵魂与知识或观念或理性即它的自然的主导原则发生争吵时,就有了我称做“愚昧”的东西。这种情况既发生在一个人民不服从其统治者和法律的国家里,也发生在个人身上,这个人确实相信的那些好的原则被证明不但是不起作用的,而且的的确确是有害的。我把所有这些无知的例子看作国家和个人最坏的一种不和谐,而不仅仅是一"
  • "如果有一天某人忽然想起画一幅世界上最美的图画,这幅画永远不会褪色,但年复一年的总要通过他的双手来不断改进。你知道,这个画家不会不死,他得在森后留下一个接班人,如果图画由于岁月流逝而出现某种瑕疵,这个接班人就能够去修正它。同时,在将来对图画加以润色,以便改进由于他的老师的艺术上的缺点儿留下不足之处,是吗?要不,他投下巨大的劳动只能是昙花一现?"
  • "国家正像一只在海面上行驶的船,总是需要日日夜夜有人照管着:因为它是在国际事务的浪涛中穿行而过的。它时时刻刻有着被形形色色的阴谋诡计所倾覆的危险。因此需要一根砸不断的权威之链由白天穿过黑夜然后再到第二天。"
  • "先生,实际上你是在每个方面贬低人类。"
  • "我们到底怎么办,克列尼亚斯?我们打算让来客当着我的面这样地贬低斯巴达吗?"
作者简介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7年,死于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大概是个雅号,古希腊文中的意思是“身体粗壮、结实”。他本名亚里斯托克勒斯。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古老的名门贵族家庭,远祖是雅典最后一个皇帝科德拉斯,他的母亲派里克廷是梭伦的后裔。梭伦在欧洲法律史上是位大名人。他是雅典的执政官,属工商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派,在执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史称“梭伦立法”。这些立法推动了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商品市场经济的繁荣。柏拉图的父亲亚里斯顿是个民主派,在柏拉图幼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柏拉图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同母异父弟弟。 柏拉图青少年时期受到良好的教育,接受过骑兵军事训练,喜爱运动,能绘画,谙音律,写过史诗和剧本。他的这些才能后来都充分显现在他的全部著作中。 由于出身显贵门庭,所以柏拉图年轻时企望从事政治活动。雅典是古希腊哲学思想的摇篮,学派纷呈,名家辈出。在这种哲学氛围中,柏拉图无疑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哲学动物”,耽于抽象思维。他在哲学上受到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派和苏格拉底的影响。 石匠苏格拉底是柏拉图家的老友。他是个伟大的哲学家,后世人称他作“西方的孔子”。他的哲学使柏拉图倾倒、拜服。苏格拉底对雅典的民主派不满,民主派就通过法庭判苏格拉底死刑。苏格拉底是公民,公民处死的办法是服毒自尽。苏格拉底接受了这种死法。苏格拉底之死伤透了柏拉图的心。他再也不想从政。他要继承苏格拉底的遗志,传布苏格拉底的思想。有人说,柏拉图的初期著作都是记述苏格拉底的见解。 约在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在雅典建立了一所学园,这所学园世称柏拉图学园。他在学园里从事教学和写作活动,写出了一系列对话录。 其乐融融的学园生活只维持了5年,一场战争结束,叙拉古国王又邀请了柏拉图。不久,国王和柏拉图两人又起了冲突。柏拉图被关在御花园里达一年之久。最后柏拉图被释放。 柏拉图回雅典后,重度教学、写作生涯。80岁那年,有一天他参加一位朋友的婚宴,他悄悄地退到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坐了下来,当人们再看到他时,他已离开了尘世。 柏拉图一生留下了23篇对话和3件书札,其他以他的名义传下来的作品或是伪作,或是可靠性不大。为什么柏拉图的著作都用“对话”这一体裁呢?一方面,对话是种辩论法即辩证法,通过揭露对谈者话中的矛盾,来推求真理。辩论在当时希腊学者间蔚然成风,从而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另一方面,对话是一种文艺体裁,是一个很有文艺才华的人才能写得出来,而柏拉图在青少年时代就具有了这种才华。 柏拉图的对话总共约150万字,其中最长的就是本书,即《法律篇》,约30万字。 柏拉图关于政治、法律的对话,主要依次有这样三篇:《理想国》(《国家篇》)一《政治家篇》一《法律篇》。这三篇对话反映了柏拉图从“人治”过渡到“法治”的认识。“人治”即“哲学王之治”,但在林林总总的希腊城邦中,何处有所谓的、道德高超的“哲学王”?显然只有依靠“法治”。柏拉图从天上回到了人间。 据西方研究柏拉图的专家考证,《法律篇》是柏拉图的晚期作品。柏拉图在74岁高龄时才着手写《法律篇》第一卷。柏拉图在去世时并没有留下一部完整的稿子,至多只是有一个初稿。现在人们看到的《法律篇》是柏拉图死后由他的学生、奥巴斯的腓力浦整理后出版。腓力浦在整理时加进了自己的东西,但限于水平,整理后的稿子缺少了柏拉图的幽默,并且有些句子逻辑不够严密。 《法律篇》共12卷,但有些作家把《伊壁诺米》也划了进去,变成了13卷,但一般都认为是12卷。 《法律篇》大致全面地反映了古希腊,特别是雅典的城邦的建立、地理位置、政府结构、选举制度等情况。对话内容涉及法律、宗教、教育、历史、哲学、艺术、伦理、外交、贸易、家庭、婚姻、技艺、公民生活等。前三卷主要讨论立法的宗旨和立法者必须具有的素养和条件。第四卷到第十二卷分别论述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 我们两位译者是根据英、俄、日文的译本(主要是Jowett的英译本)来迄译这部体大思精的古典名著的。为使译文准确地表达出柏拉图的思想、观点,我们常常翻阅数种外文原版书,以求最精当的表述。在整部译稿中,误译、欠顺之处望读者不吝指正。 最后,我们在写这篇短序时,参考了几位国内专家写的介绍柏拉图生平、思想和《法律篇》的论著,在此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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