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从事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等领域的研究、教学和实践。
民法总论
郑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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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是以民法总则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行为制度为核心构建的理论体系。在第七版中,作者大量引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和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民法总论。案例一共106个,大部分案例都不作展开,仅引入裁判摘要,方便读者进一步阅读,又不破坏教科书原有的结构和体例
社会保险法论
保险法论(第二版)
《保险法论》(第二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大幅度地增加了内容,但保险合同法部分是修订的重点。对初版第二章和第三章在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修改,区分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各自不同性质,聚焦保险法理论和实务的重点难点,体现了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审判实践。 《保险法论》(第二版)对再保险合同的论述是教材最大的特色,传统保险法教材主要集中在对原保险合同的论述,对再保险合同的论
合同法学(第四版)
《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终结了实施二十二年的《合同法》,宣告《合同法》历史使命的完成。《合同法》属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的立法,较多体现了政府干预市场的色彩。《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对《合同法》的修订篇幅较大,删除了大量政府干预市场的条款,减少了强制性条款,增加了任意性条款,更为充分地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合同法的内在特征。《合同法》虽已被《民法典》所废除,但合同法作为一个学科仍然存在,不会因《
民法总论(第9版)/郑云瑞
评分 8.7分
《民法总论》(第九版)案例选择遵循了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优先的原则,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再次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最后是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基层法院案例仅在前述各个审级案例缺失的情形下,拾遗补缺。案例的地域选择则遵循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案例优先原则,经济发达地区民商事案例数量多、类型多,法院审级和所在区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反映了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水平。本次修订精简和更新了部分案例,对所
公司法学
评分 9.4分
《公司法学(第二版)》以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公司法律实务和司法审判实务为导向,论述公司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分为公司法总论、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融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公司变更与终止制度等五编,每编又分若干章节。 公司实践中的法律纠纷和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如股东资格、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等,实际上是传统公司法教科书中较
《合同法学》
评分 9.5分
合同法由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内容组成,合同法总则的内容由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两个部分构成。合同订立部分涉及合同、合同分类、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条款)、合同订立方式(要约与承诺)、合同效力等;合同履行部分涉及合同履行规则与原则、合同抗辩权、合同保全与担保、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解除与终止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订立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和基础,而合同履行则是合同订立的延续和归宿。合同法总则是合
民法总论(第八版)
评分 3.1分
《民法总则》的制定是以《民法通则》为基础,通过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编入民事法律制度中的普遍适用性规范,涉及基本原则、权利、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行为、时效制度等。《民法总则》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规范,而《民法总论》(教科书)则是民法总则的教科书、法理研究。《民法总论》(教科书)是以《民法总则》为研究对象,是对《民法总则》的诠释和发展。《民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体现和反映了我国大陆地区《民法
评分 7.8分
《公司法学》以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公司法律实务和司法审判实务为导向,论述公司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分为公司法总论、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融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公司变更与终止制度等六编,每编又分若干章。 公司实践中的法律纠纷和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如股东资格、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等,实际上是公司法教科书的较为薄弱的环节,这
民法总论(第五版)
保险法论
《保险法论》是在《保险法》于今年2月底修订通过后,结合最新的法律规定以及保险法前沿理论,对保险法进行的系统阐述。《保险法论》详略得当,结构合理,体系清晰完整,对保险法的教学作了科学编排,是一部不错的法学本科教材。
民法总论-(第二版)
评分 5.8分
这本《民法总论》教科书,是我数年教学与研究工作的总结。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民法总论的理论则更为深邃,难以驾驭,我只能管中窥豹,尽自己绵薄之力,将所理解的民法总论,展示给读者。《民法总论》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民法的整体理念为论述的重点,试图构筑一个通俗易懂、结构严谨、体系合理、内容完整的民法总论体系,以便使读者能够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民法总论体系观念。这是本书的出发点,也是的目标。但是否做到,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