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哈特
哈特,20世纪最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哈特在分析哲学框架内发展了一套精深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他最大的贡献在于以语言分析哲学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法理学体系,挽救了在“二战”后饱受批评的分析实证法学。代表作品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与道德》、《惩罚与责任》、《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以及《论边沁》。
许家馨,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政治大学基础法学硕士班毕业后,完成《法律的概念》之翻译。嗣后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取得法学硕士(LLM.)及法学博士(J.s. D.)学位,专攻法理学与宪法,师事美国宪法学大家Geoffrey R. Stone与Cass R. Sunstein。目前担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助研究员。
李冠宜,台湾大学法学士(财经法学组)、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基础法学组)。曾为执业律师、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科员。现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译有《法律的概念》、《法律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