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

[古罗马] 西塞罗

出版时间

2006-01-01

ISBN

9787208059610

评分

★★★★★
书籍介绍
翻开这本书前,你或许以为它会系统讲授'什么是法律';读下去会发现,西塞罗真正追问的是:法律凭什么有资格被称为法律?当一条成文法违背了理性与正义,它还算不算法?这一追问贯穿全书,也是它最锋利之处。西塞罗把'正确的理性'奉为自然法,主张人因共享理性而平等,正义因其自身而被追求、不容标价——这些在今天读来近乎常识,却正是现代法治观念的源头。它适合两类人:一类是想看清'自然法'如何从罗马走向西方的法学读者,一类是愿意在对话体里被反复诘问、追问'人为何守法'的思考者。它不提供答案清单,而是逼你站在'何为正义'的门槛前,自己做出选择。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阐述自然法理论,奠定罗马法思想基础
  • 提出恶法非法,强调成文法须符合自然理性
  • 融合斯多葛派哲学,构建法律与道德的统一
读者共识
  • 作为自然法集大成之作,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
  • 译文优美流畅,展现了西塞罗雄辩的文学才华
  • 非专业读者可能觉得枯燥,阅读门槛相对较高
精彩摘录
  • "历史要求一切真实,而诗歌则大部分在给人以快感。"
  • "是说,正义既不要求任何报酬,不要求任何赏金,从而是为其自身而追求。这就是一切德性的根源和含义。 (49)另外,如果追求德行是为了获得利益,而不在追求德行本身,那么将会只有一种德行,一种更应该称之为恶行的德行。如果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是以如何最大限度地对自己有利为原则,那么他便也是一个同样地最不高尚的人。 如果人们用获得的酬报来衡量德行,那么在他们看来,除了恶行之外,便不存在任何德行。如果谁都不愿意为他人行善,那么哪里还会有行善之人?如果人们感恩时并非真诚,那么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感恩之人?如果人们不是为了朋友,并不像常言说的那样全心全意地热爱朋友,那么哪里还会有神圣的友谊?他们甚至还应该躲避朋友,把"
  • "(54)马尔库斯 争论仅涉及这样一个问题:旧学园派把一切顺应自然的、对我们的生活有益的视为善,而芝诺只把美德视为善。"
  • "意义如此巨大,以至于它不是被赐给了哪个凡人,而是被赐给了得尔斐神。要知道,谁认识了自己,他首先会感到自己具有某种神性,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智力如同某种神圣的影像,他会永远从事和思考那种与如此伟大的神明礼物相称的事情,并且在他完全认清自己,对自己进行彻底考察之后他会明白,他是在具有了怎样的天赋之后步入人生的,他具有一些怎样的手段以获得和拥有智慧。起初他靠自己的灵性和智力获得对所有事物的模糊印象,然后他在智慧的指导下解说这一切,从而明白他将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从而也是一个幸福的人。 60)在心灵认识并接受了德性之后,它便会不再听命和姑息肉体,而是像避免可耻的行为那样抑制对快乐的追求,摆脱对死亡和痛苦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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