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教授,当代德国著名公法学者。著述颇丰,本书是他的代表作。
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
[德]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评分 9.8分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