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

[德]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出版时间

2015-05-26

ISBN

9787301256732

评分

★★★★★

标签

法学

书籍介绍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本书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教科书,也是德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频繁引用、实现德国刑法教义学创新的极为重要的著作。本书内容完备,资料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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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 "案例21:A纵火焚烧B的房子。为了拯救房子里快要窒息而亡的B的小孩,邻居L闯入大火中。在房里,他被一块落下的横梁砸中,致重伤。 …… 有人认为,由于救助这一举动落入了行为人所制造的风险领域中,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因救助而导致的结果就可以客观地归属于该行为人。极端反对的观点认为行为人原则上不应为这种伤害承担责任,因为救助者是自愿干预进来的,行为人只是引起了一个(救助者)自我答责的自危。 主流学说采取的是折中看法:鉴于救助可能带来的危险性,来考察这种救助的合理性。按照这种观点,鉴于救助措施必要性的考虑,如果这种自危是理智的,那么,救助者所遭受的伤害,对于行为人而言,即是可归属的。这种情况发生在案例"
作者简介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教授,当代德国著名公法学者。著述颇丰,本书是他的代表作。
目录
中文版前言
第一编 刑罚法规
第一章 刑法在法体系中的位置
第1节 刑法上的冲突
第2节 刑法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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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二刷。。。在喜马拉雅找到一个这本书的读书会录音,还蛮不错的。
必须重新给个五星
学习德国刑法学的首选之作。
简明扼要
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书单,还可以作为查找判例的工具书。不建议作为入门教科书。
K教授的刑法总论无疑是简明教科书的典范:面面俱到,简明扼要。此外,K教授所赞成的规范违反说和行为无价值二元论也是我目前所持的基本立场。正在二刷。
有助于完善、修补自己使用的犯罪体系的教科书📗。自认为鉴定和案例是本书的点睛之处。补充了外国刑法课关于“客观归责”的知识~ 但感觉译文的“德绕”和否定词叠加特色依然明显。P405不作为正犯和帮助犯的区分感觉有商榷余地 金师论述广博但时刻提醒自己理清思路。P427教唆和间接正犯好头大🫥。 庆幸自己的现在看,一年前看肯定更懵(入门还是10分林新总神迹更合适)
极好的简明教科书,虽是德国的司法考试用书,但理论深度还是很强,也有部分看不懂。每节后边的专业鉴定是案例分析的思路步骤。翻译的还是挺好的。
读过第二到五编。观点犀利,论证清晰,学术史着墨不多(偏实务)。“风险管辖原则”贯穿全书,客观归属部分对风险的讨论很有意思,但鉴定方法上不太成体系,感觉还是附属于因果关系鉴定。对鉴定体写作的说明很实用,非常适合初学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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