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永红教授,南开大学毕业,曾到南非开普敦大学访学一年,法学博士。1998年倡议组建非洲法研究所。2006年应邀到人民大会堂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非洲人民友好协会理事、中国非洲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等。
当代非洲法律
洪永红, 刘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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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永红等著的《当代非洲法律》讲述:非洲是世界法律的“万花筒”。世界上最早的法律——埃及法诞生于此。后来基督教法、印度教法、伊斯兰教法和欧洲法等也移植到此。非洲国家独立后,一方面继受了外来法,另一方面保留本土的习惯法,形成双重或多重法律体系。当代非洲法律可以分为宪法、刑法、民商法、劳动法、诉讼法、习惯法和国际法七大类。当代非洲国家颁布了成文宪法,通过模仿或革新,尝试着建立宪政国家。非洲法律与其他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