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1981年生,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摘录十余篇。
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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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以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居延汉简、居延新简、悬泉汉简等出土文献与《史记》《汉书》《后汉书》《旧唐书》《新唐书》《唐律疏议》等传世文献为主要材料,并结合宋元之后大量的律学著作,从杀人罪立法的具体类型、划分依据、科处刑罚与杀人罪的自首、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杀伤行为的保辜、杀人罪的赎刑、杀人行为的正当化事由等定罪量刑诸方面,以及杀人罪的“具体罪名”
唐律“七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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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集先代立法之大成,开后代立法之先河。“七杀”在唐律乃至中国传统律学中最具代表性,其立法技术、法律原理、法制观念方面的成就代表了中国传统律学发展的最高峰。本书将“七杀”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其特征与结构;具体研究则将唐律谋杀、故杀、劫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失杀以律文为基础结合传世文献解析“七杀”立法的构成特征、罪刑与法律实践状况;比较研究则涉及唐律与西方古代罗马法、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关于杀人罪的对
化工工艺学(刘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