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和国 论法律 - [古罗马] 西塞罗

论共和国 论法律

[古罗马] 西塞罗

出版时间

1997-04-01

ISBN

9787562014393

评分

★★★★★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阐述自然法与正义,强调法律是正确理性。
  • 定义共和国为基于法与利益的公民共同体。
  • 推崇混合政体,主张政治高于哲学,服务公共利益。
适合谁读
  • 对古罗马政治制度、西塞罗思想感兴趣的读者。
  • 法学、政治哲学专业的学生及研究者。
  • 关注自然法理论、共和主义传统的思想爱好者。
读前提醒
  • 原著残缺严重,阅读时需注意文本的断章与补遗。
  • 建议结合柏拉图《理想国》对比阅读,理解其差异。
  • 部分译文晦涩,可参考不同译本以辅助理解。
读者共识
  • 西塞罗将希腊哲学罗马化,强调政治实践与法律。
  • 译文质量参差,部分版本被指误导或翻译一般。
  • 虽残篇累累,但其自然法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因为那些接受了大自然理性馈赠的创造物业接受了正确的理性,因此他们也接受了法律这一馈赠,即运用于指令和禁令的正确理性。"
  • "但如果只是刑罚,只是对惩罚的恐惧,而不是邪恶本身,才使得人们躲避不道德的生活和犯罪的话,那么就没有人可以称之为不公正的人,而且更应称恶人为不谨慎的人;进一步说,我们当中的那些并非由于美德的影响、而是出于功利和收益的考虑而成为善者的人,就只不过是胆小鬼,而并非好人。"
  • "正义只有一个;它对所有人类社会都有约束力,并且它是基于一个大写的法,这个法是运用于指令和禁令的正确理性。无论谁,不了解这个大写的法——无论这个法律是否以文字形式记录在什么地方——就是没有正义。"
  • "因为即使我们乱用美德这个术语,谈论什么树或马的美德,这也不是看法的问题,而是基于自然的。而如果这是真的,光荣和耻辱的行为也就必须由大自然来区分。"
  • "正如同真理和谬误一样,合乎逻辑和不合乎逻辑的事物都是由它们自身判断的,不是由其他事物判断的,因此,在生活行为中坚定、持续地运用理性,这就是美德,而前后不一致,这就是邪恶,这些都是由其自身的性质[判断的]。"
  • "应当为了正义和一切光荣事物的本身而追求正义和所有光荣的事物。"
  • "十九、这时,阿非利加努斯又说道: “我看见你仍然注视着人们安息居住的地方。如果它对你来说似乎很小——事实上它也的确是很小的——那么把你的注视固定在这些天堂的东西上,蔑视那尘世的东西。因为你能从人的演说中获得什么声望,或者又有什么样的荣誉值得这种追求呢?你看见,在地球上有人居住的地方仅仅是几部分,并且是很小的地方,而在那些有人居住的小块土地——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称呼它们——之间横展着茫茫沙漠;你看见这些居民散布得如此广阔,以至于不同区域之间不可能有任何交往;此外,有些居民在地球上是生活在与你们的生活地区相倾斜、横切以及有时是直接对立的地区; [235] 从那里,你绝不可能指望什么荣誉。 二十、“此"
  • "因为那总在运动的东西是永恒的,而那个把运动传送给其他东西的却不永恒;传动者自身是为其他力量所推动的,当这个运动终止时,它也就必然停止生活。于是,只有那个自身推动者才永不停止它的运动,因为它从不会抛弃自我;不会的,它是所有其他被动的万物运动的渊源和第一原因。但是,这个第一原因自身没有始点,因为每一事物都源于第一原因;若其起源是由于任何其他东西的话,那么其就不是第一原因。而且,既然它从来没有始点,它也就永远不会有一个终点。如果第一原因会被摧毁,那么它也就绝不可能从任何别的东西那里再生,它也不可能使任何别的东西得以存在;因为万物都必须起源于一个第一原因。随之而来的结论也就是,运动始于自动者;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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