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书是一部旨在对中国历史型态作出解释的社会学著作。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与理论”,提出了一个历史变迁理论;第二部分“东周历史的背景”,分析了中华文明的形成期,即西周时代的政治、社会、思想与经济背景,同时也对这一时期的地理和气候环境有所讨论;第三部分“东周时期战争驱动的历史发展”,涵盖了自春秋战国时代至西汉初期的历史,重点研究那些激发了中国的哲学思想、市场关系与官僚制帝国的兴起或至少是使这些历史现象得以在中国出现的社会因素与历史动力,同时探讨了秦的统一与“儒法国家”在西汉的肇始。第四部分“儒法国家和中国历史的基本型态”,基于之前的理论模型,讨论了儒法国家如何奠定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模式。
在本书中,赵鼎新教授对公元前11世纪至清朝灭亡的中华帝制的历史进行了一项全新的讨论。这项研究首先揭示了一些可以解释“中国如何以及为何在公元前221年秦王朝一统下发展出官僚制帝国”的因素。随后,本书考察了在西汉时期出现的,一种吸收了儒家和法家两种哲学传统的政治体制。虽然中国历史上的人口、宗教、技术和社会经济结构不断变化,但是儒法体制却延存了两千多年。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韧性体制的存在,尽管中国从北宋时期开始就经济繁荣、技术先进,但是并没有像西欧那样发展出工业资本主义。在考察这一政治体制的本质时,赵鼎新教授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来审视中国历史,即强调结构性力量与社会机制在塑造历史动力方面的重要性。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提出儒法国家理论,解释中国历史型态
- 分析战争驱动下的官僚制帝国兴起过程
- 探讨为何中国未自发发展出工业资本主义
适合谁读
- 对中国历史社会学感兴趣的研究者
- 关注国家建构与政治体制演变的读者
- 希望从宏观视角理解中国历史的学者
读前提醒
- 理论框架宏大,需具备一定社会学基础
- 部分史料考证被指存在谬误,建议批判阅读
- 核心精华在于东周战争驱动的历史分析
读者共识
- 理论建构野心宏大,具有解释力与启发性
- 被批评史料功底薄弱,有套用西方理论之嫌
- 是赵鼎新学术生涯的巅峰之作,值得收藏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理想型的意识形态竞争如同蒙面人之间的辩论。这样的竞争不会激发一个社会的积累性发展,因为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不可能通过口头上的争论来实现。除了那些可以被明确证伪的观念,比如自然科学中的一些理论,人类所创造的大多数观念属于价值观领域、意识形态领域以及审美领域。正因为关于这类知识的论断无法被明确证伪,所以辩论也就难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因此,意识形态竞争没有清晰的胜负标准。就其理想型而言,这类竞争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没有人必须听信和服从争论对手的信仰。而且,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总是以个体经验为其基础,而不同人的体验和经验又大相径庭,这就意味着意识形态力量在本质上时高度多元的。最后,"
- "理想型的意识形态竞争并不引发积累性发展。但是,它可以通过其他许多方式来塑造历史变迁。例如,因为意识形态竞争没有清晰的胜负标准,那么在一个充斥着意识形态竞争的社会中,工具理性就会受到压制。但是,由于意识形态是非强制性的,并且个人对某一意识形态的理解与其个体经验密切相关。因此,不仅那些有着不同社会/家庭背景、利益诉求或个性特征的个人可能会接受不同的意识形态,即便是那些信奉相同信仰的人对那种信仰也可能有着迥异的理解。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区,决定一种意识形态或一位思想家能够被广泛接受的,往往不是该意识形态或思想家著作的品质,而是: (1)是否有来自强制性(如国家、军队)或半强制性的(如宗教组织、一流大学、"
- "在本书第一章中,我曾提出国家政权可以通过三种理想型手段获得其合法性:其一是许诺能把人们带人美好未来的意识形态;其二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政治程序(比如,定期竞选);其三则是国家对人们公共物品需求的满足②。我也指出,中国继承了从周代“天命观”中衍生出的强大的绩效合法性传统(第二章)。在今天的中国,绩效合法性意味着政府的统治主要是靠其经济业绩与道德表现来获得合法性的。在绩效合法性的压力下,政府必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而付出更多努力,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中国国家的这一性质是中国经济腾飞以及近几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背后的关键因素③。不过,绩效合法性也让民众会对政府的政绩表现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帝制时代"
- "同样重要的是,不像理想型的政治与意识形态行动者,理想型的经济行动者是通过以自我为中心的工具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但是,人类却习惯于按照某种价值观来论证行为的正当性。那些在价值观上无法自圆其说的行为很难让行动者感到满意(或者至少不如预期的那样令其满意),并且这样的行为肯定会使其同伴与之逐渐疏远。私域利益驱动的经济行为由于在本质上是机会主义的,因而无法主动营造舆论环境而只能被动地对舆论做出反应。因而在传统社会中,私域利益驱动的经济活动无法抵挡来自价值观层面的指控。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人容易遭到人们的鄙薄,除非他们能拿出一套价值观层面的说辞来论证他们经济活动的正当性。"
- "汉语不是一种字母文字。在字母书写系统中,如阿拉伯语、拉丁语或希腊语,其所使用的符号一般代表了特定的发音,从而书写能够与口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对于那些知道如何说这种语言的人,字母书写系统学起来相对简单。然而,在一个字母书写系统中,不同地区的发音差异越大,就越可能导致拼写上的分化,进而产生出不同的地方性书写系统以及迥异的思想文化传统。换言之,如果没有现代教育与交流网络对书写进行规范,字母书写系统容易使文化和身份认同走向分裂。相较于字母书写系统,基于汉字的汉语书写系统是较难学习的。但在另一方面,对大多数汉字而言,虽然不同地区人群在发音上有所不同,但字义却是一样。这就使操不同方言的人们在阅读同一"
- "在这里我更多的是强调诸侯国县制的差异,因为如果某一国家采用更为官僚化的管理结构,一般该国的政治都会相对稳定,且在战争中更易获得成功。而相应地,国家间战争的结果与国内政治的稳定又都有助于官僚政府的发展。"
- "我们必须将私学授业的目的和私学弟子的职业区分对待。对此,我们或许可以用现今的例子来加以说明。今天,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大学教授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国家培养政府官员,而且在中国的大学,许多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教学内容也不全都合于国家意识形态的口味。但是,在中、美两国,人文、社科类的学生通常会在毕业后选择进入政府部门,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 "但对于士在言论上的自由,抑或社会地位的提升,我们都不应过分高估。不同于欧洲中世纪晚期的资产阶级,此时的士人群体在政治事务中既没有独立的权力基础,也无特定的利益诉求;他们只能作为各自君主所信任和器重的个人参与政治。因此,在全民战争时代,虽然对诸如李悝、商鞅、吴起、苏秦,张仪、李斯这样的士人而言,当作为其庇护人的国君能听取进谏时,他们就能享有巨大的权力与威望,但是,当他们的谏言在极大地拓展和增强了国家权力之后,这些官居高位的士人完全没有能力与强大的国家权力相抗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最终被自己一手缔造的国家权力所反噬。而中国统一以后不久,士这个群体便失掉了大部分他们所曾享有的那种自由。"
作者简介
赵鼎新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芝加哥大学Max Palevsky荣休讲席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社会科学方法。中文专著有《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2006)、《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2006)、《民主的限制》(2012)、《国家、战争与历史发展:前 现代中西模式的比较》(2015)以及《什么是社会学》(2021)。
译者简介
徐 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文博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考古。
巨 桐,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化学博士、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后兼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STS(科学、技术与社会)与经济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