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湖大典(黑龙江、辽河卷)
中国河湖大典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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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辽河卷》是《中国河湖大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组织编纂。2004年11月,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松辽委启动了《黑龙江、辽河卷》的编纂工作,成立了编纂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编纂工作,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实施。在此基础上,流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及大连市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编纂机构,组织开展条目纂稿工作。
中国河湖大典(黄河卷)
《中国河湖大典》编纂委员会
根据《中国河湖大典》编纂宗旨和分工,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负责黄河和西北诸河卷的编纂工作。2004年8月,黄委成立了《中国河湖大典·黄河及西北诸河卷》编纂委员会,下设编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实施,流域片各省(自治区)水利厅(局)分别成立了编纂机构。2007年4月,黄委又成立了《中国河湖大典·黄河及西北诸河卷》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咨询和技术把关,部分专家直接参加了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