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龙宗智,男,四川人,1954 年9月生于成都。1970年12月 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防 化技术员、干事、军事检察院检 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后任 成都军区军事检察院副检察 长,大校军衔。于1998年12月退 出现役复员,现任四川大学法 学院教授。从西南政法学院 1982年本科毕业,获法律学士 学位,198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 获法律硕士学位,1996年考入 该校攻读刑诉法专业博士研 究生。先后发表法学论文及研 究文章120余篇,合著、合译著 作、译作五部。
相对合理主义
龙宗智
评分 7.4分
本书为《中青年法学文库》中的一册。本书是作者将近年来在司法研究尤其是刑事诉讼程序方面写的一些文章编成的集子。“拿来主义”与“本土资源论”的矛盾可以看作是法理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之间的矛盾,为设置一种较为适当的立场,作者近年来发展了一种所谓“相对合理主义”的观点。从这些文章中,读者可以看到“相对合理性”观点的具体运用,即在特定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下,无论是程序操作还是制度改革,都只能追求相对合理。<
诉讼证据论
评分 暂无
本书为龙宗智教授自选集(三卷本)之一,该三卷本是作者精选其若干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文章,并作适度润色及完善,按一定的逻辑和体系归纳和编排,以便于阅读,展示了作者历年在刑事诉讼证据领域的研究进路、思想及观点。本卷围绕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诉讼的各项证据展开。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关键作用和地位,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基础,也是法官支持诉讼请求的前提。公检法三机关围绕证据展开了各项司法活动,本卷针
司法建设论
《司法建设论》收录了学者龙宗智其自1991年以来近30年发表的关于司法建设理论方面的文章,主要涉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我国司法建设的基础理论、检察制度、审判制度和司法改革方面的内容,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生于司法,却无往不在行政中”,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有效处理我国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行使问题变得至关重要。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制度进行对比,结合我国的历
检察官客观义务论
龙宗智 著
《检察官客观义务论》内容简介:中国的检察制度,是一种有相当特殊性的检察制度,而其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更有其特殊的意义。检察官客观义务研究,亦需在中国当今特有的制度框架下展开。因此,作者在深入分析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基本法理,包括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基于对中国检察的长期研究与实务观察,着重考察分析了中国司法实践中涉及检察官客观义务的主要问题,其中既包括对检察官履行客观取证、中立审查、定罪救济及维护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