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新,男,1961生,江苏南通人,博士,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研究宋史、中国法制史等,著有《宋代法制文明研究》《〈新安志〉整理与研究》《中国古代审计法律论纲》等百余部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宋代的审计法律研究》《宋代的审监关系及审计体制研究》等,5项成果获省府或厅局奖。
宋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肖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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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往往是历史运行和书写的框架,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又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宋代集权政治和制约体制的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相应地发展和变化,如追究方式由限制人身、黜降官爵、处罚薪俸等构成,形成一个层次较为分明、相互关联补充的体系。至于具体内容,更是丰富充实,体系性也强,在官吏选任、农桑水利、财政税收、财物管理以及军事、教育、宗教、外交等方面都有一系列规定,并且有所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