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山,1954年生。江苏淮安人。本科、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学位获取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北京市法理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国际关系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问题研究”。出版《法理要论》《义务先定论》等专著,主编《西方法学名著精要》等教材,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80余篇。
法理学卷-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
张恒山 编
评分 8.9分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法理学卷》由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总主编,再现六十年法学历史进程的恢弘之作,以史家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学重要问题论争首次以“实录”的方式研究法学学术史。
法理要论
张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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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要论(第3版)》是从对立法意义上的原理的推导和符合这些原理的前提下对法的最基本概念的阐释的角度而著的法理学要点问题的著作。《法理要论(第3版)》以对人的行为驱动机制的研究为铺垫,引入对法律规则的现象分析,进而讨论法律规则的来源,而后研究对立法具有指导意义的最关键的问题。《法理要论(第3版)》逻辑清楚,理论要点突出、论述详尽,是一本优秀的法理学著作。
评分 8.3分
这部著作以探寻、追求关于法的纯原理或纯粹理论原则为首要着眼点,为了获得这种纯粹理论意义上的原理原则,就必须暂时摈弃法的繁复杂乱的现实,将对法的考察的背景条件作尽可能地简化,只保留对原理原则的形成而言最必要、最基本的条件。批评者会认为由此描述的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太理想化, 与现实相差太远,以至在社会现实中难以得到实现。笔者的看法是,理论研究的使命恰恰就在于要首先阐明尽可能纯粹意义上的原理,在此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