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良艳的作品

唐良艳

唐良艳任主编,孙超、王敬、张琼、张书梅任副主编,全书由李海萍审查、修改定稿。 各章撰稿人为(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唐良艳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第二章。 张书梅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三章、第五章(、二、三、四、五、七节)、第九章、第十章。 王 敬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章(、二、三、五节)、第十三章。 李海萍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章(第四节)、第五章(第六节)、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 孙 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七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 张 琼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八章。 何海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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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良艳任主编,孙超、王敬、张琼、张书梅任副主编,全书由李海萍审查、修改定稿。 各章撰稿人为(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唐良艳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第二章。 张书梅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三章、第五章(、二、三、四、五、七节)、第九章、第十章。 王 敬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章(、二、三、五节)、第十三章。 李海萍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章(第四节)、第五章(第六节)、第六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 孙 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七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 张 琼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八章。 何海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