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斌 南洋研究院. 教授。广东丰顺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年调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工作,历任华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年发表《驳越南白皮书》、《驳菲律宾所谓拥有南沙群岛历史主权谬论》文章,受到中宣部及中调部的表扬。年参与外交部白皮书起草工作,受到外交部专函表彰等。出版著作《契约华工史》等。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历史卷、《东南亚历史辞典》的编写。担任《世界华侨华人大百科全书》历史事件副主编。撰写有关中外关系史、华侨史论文多篇,翻译英、俄译稿多篇等,曾获国家优秀教材奖等。
东南亚华侨通史
吴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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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古代、近代和现代3编,系统地论述东南亚华侨的产生、发展与变化,并阐明这些变化的规律性。 吴凤斌 南洋研究院. 教授。广东丰顺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年调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工作,历任华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年发表《驳越南白皮书》、《驳菲律宾所谓拥有南沙群岛历史主权谬论》文章,受到中宣部及中调部的表扬。年参与外交部白皮书起草工作,受到外交部专函表彰等。出版著作《契
公案簿(第15辑)
(荷)包乐史, 吴凤斌, 聂德宁校
公案簿(第14辑)
吴凤斌 包乐史 聂德宁
本丛书《公案簿》自2002年以来陆续出版,为印度尼西亚巴达维亚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汇编。本辑收录原档第22册,光绪十五年正月二十日至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五日(1889.2.19—1895.12.20)、第23册,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宣统元年四月八日(1896年1月4日至1909年5月26日),共原档约680码。主要内容大体如下:一、承应包入建筑、对象、食品杂货担保案;二、入欠炽昌银担保案;三、婚
公案簿(第12辑)
聂德宁、吴凤斌、包乐史
本辑为《公案簿》原档第18册,时间起自同治八年四月四日,终至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1869年5月15日—1873年7月19日)。时间跨度长达5年,具有案卷众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内容涉及这一时期吧城华人社会生活中有关的政治、经济、司法、宗教以及文化教育的各个方面。
公案簿(第9辑)
吴凤斌、包乐史、聂德宁 校注
《公案簿(第9辑)》内容简介:第8、9辑的内容,起1852年1月6日,终1856年12月12日,包括原档第13册(1852年1月6日-1854年9月29日)、第14册(补1854年4月28日-1856年12月12日)、第15册(1855年9月12日-1856年4月10日)的案卷。
公案簿(第1辑)
[荷]包乐史 [中]吴凤斌 校注
吧城华人公馆(吧国公堂)档案是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发现的18—20世纪当地华侨社区的历史档案,包括1772年至1920年原始档案28册,华人公堂审理的吧城华人财产担保、民事纠纷、离婚、遗产、教育、冢地等案件,吧城华人社区各街区的事务处理,是研究华人华侨史、东南亚史等众多领域的非常丰富、珍贵的原始资料。 “吧城”,又称“吧国”,是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的简称。吧城华人公馆(又称“吧国公堂”),是华人
18世纪末吧达维亚唐人社会
(荷)包乐史, 吴凤斌
评分 7.2分
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系列丛书 东南亚与华侨华人研究系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本书分三编,第一编对18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唐人社会中有关的几个专题作先导阐述;第二编主要分析公馆档案《公案薄》的内容;第三编主要分析公馆档案《成婚注册存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