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鼎生的作品

傅鼎生

傅鼎生(1953-2017)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生前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学》期刊主编,曾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草,担任其中“租赁”、“融资租赁”两章撰写的负责人和第一撰稿人。连续十三次被评选为华东政法大学“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傅鼎生

傅鼎生(1953-2017)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生前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学》期刊主编,曾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草,担任其中“租赁”、“融资租赁”两章撰写的负责人和第一撰稿人。连续十三次被评选为华东政法大学“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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