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厄普顿·辛克莱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