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移情问题

[德] 艾迪特•施泰因(Edith Stein)

出版时间

2014-08-01

ISBN

9787567516779

评分

★★★★★
书籍介绍
《论移情问题》作者艾迪特•施泰因是德国著名现象学家胡塞尔生前最得意的女弟子。《论移情问题》是施泰因在胡塞尔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历史发展和现象学考察中的移情问题》的现存部分,这几部分总体上也构成相对完整的统一体。该书是首次运用现象学方法对移情与他人之构造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一部具有原创性的现象学著作。 施泰因试图系统阐明移情现象学,并将其运用到诸如身体、心灵、个体、精神人格等观念的现象学起源上来。她从现象学出发,试图在一种本质分析中来规定对陌生主体及其体验的经验,这构成了其思考的方法论起点。在对同时代其他关于移情的描述和对把握陌生意识的发生学理论的研究中,获得了移情概念的明晰性和对移情行为的理解,对现象学和心理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移情本质的澄清引导施泰因走向构造问题,并由此出发去分析移情理论所讨论的客观性是如何通过意识被建构的。 国际哲学协会联合会(FISP)主席、爱尔兰学者德莫特•莫兰(Dermot Moran)教授认为 ,“她对位格、主体间性、社会和公共世界的构造等论题的思考要比萨特、梅洛-庞蒂和列维纳斯等人对类似论题的著述早几十年。”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首次系统运用现象学方法研究移情,探讨主体间性。
  • 厘清原初体验与非原初体验界限,界定陌生意识构造。
  • 辨析移情与回忆、想象及情感传染的本质差异。
适合谁读
  • 现象学、哲学及心理学专业研究者与学者。
  • 对胡塞尔学派及艾迪特·施泰因思想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主体间性、自我与他者关系理论的深度阅读者。
读前提醒
  • 文本理论密度极高,逻辑严谨,需耐心精读。
  • 建议先了解胡塞尔现象学基础,否则易感晦涩。
  • 注意区分哲学语境下的移情与日常心理学概念。
读者共识
  • 论证精确严谨,但阅读门槛高,部分读者反映难懂。
  • 作为博士论文残卷,缺失章节令人遗憾,影响完整性。
  • 施泰因思想深刻,对理解他人意识具有原创性贡献。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被移情的体验的主体不是实行移情的主体,两者是分离的。每个其他主体都有原初性,尽管某人并未将其体验为原初的。在非原初的体验行为中,这个我(自己的主体)自以为被一个原初的体验行为所导,虽然这个原初的体验行为未被他所体验到,但它就在那里并且在己的非原初的体验行为中显现了出来。因此,移情是与一般陌生意识不同的、自成一类的体验行为。这个行为意味着被卷入到最初客观的体验之中。然而,移情仅仅是一个非原初的体验,它显示原初的体验,但它不是原初的和假定的体验。真正的移情被经验为情感的移情,而且情感行为奠基于认识行为中。p16"
  • "通过感觉,身体与我的统一性被构造了一尽管不是在整个相互关系的范围中被构造的。 心灵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体验都会受到身体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所有心理的东西都是与身体相关的意识。心灵——施泰因通过这个概念来理解具体的心理体验中实质的统一性——是建立在身体之上的,并且与身体一起构成心理物理的个体。p17 陌生身体的感觉领域可以通过移情的当前化(vergegenwartigen)(共同看见、共同把握)而不是通过感知的特征,与自己的个体共原初地(konoriginar)被给予。对于施泰因来说,通过陌生肉体的感觉层次的构造,由于感觉之属我性(Ichzugehorigkeit),一个陌生之我能够被给予。"
  • "如果我生活在想象的体验中,那么我并未发现在进行想象的我和被想象的我之间存在由体验的构造所填充的时间距离……但是,这里也应该进行一种区分:形成这个想象的世界的“我”是原初的;生活于这个想象世界中的“我”是非原初的。 想象的体验与回忆不同,因为它们不是作为实际体验的当前化而是作为当下体验的非原初的形式而被给予的。这个“当下”指的并不是一个客观时间的现在,而是被体验到的现在,这个被体验到的现在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在一个想象时间的“中立的”现在中被客体化。 当我正沉浸在他人的喜悦中时,我并没有感受到原初的喜悦。我所体验到的喜悦并没有从我的“我”中获得生命,它也不具有曾经鲜活的像被回忆的喜悦那样的特征。它依"
  • "利普斯把移情描述为陌生体验的一种“内在的参与”(inneres Mit--machen),在这个阶段,我们在陌生主体这边,与它一起转向它的客体。他强调移情的客观性或“要求”(Forderungs)的特征,因此当我们把移情称作一种经验性的行为时,他的看法与我们是一致的。 利普斯把可以附加到移情体验上的原初体验称作完整的、积极的移情。他比较了积极的移情和消极的移情:在消极的移情中,移情体验变成我自已的原初的体验行为的趋向不能实现,因为“我之中的某个东西”反对它。这个东西可能要么是我的一个瞬间的体验,要么是我的一种人格。 让利普斯的描述误入歧途的原因在于把遗忘自身一通过遗忘自身,我可以把自己交给任何"
  • "在利普斯那里,我不是一个“个体的”我,而是在与“你”、“他”相对的意义上才变成一个“我”的。 这种个体性意味着,它是“它自身”而不是他人。这种“自身性”被体验到并且构成了所有“我的”东西的基础。当然,只有当另一个自身性被给予时,它才能在与之相对的意义上得以突显出来。这另一个自身性首先不是通过质性与它区别开来的一因为两者都是无质性的一而是通过下面这点被区别开来的,即:它正好也是一个“他人”。这种他性(Andersheit)表现在不同的被给予性中;它不是“我”,因为它是以另一种不同于“我”的方式被给予我的:因此,它是“你”。但是,因为它体验它自身,就像我体验我自身一样,所以这个“你”是“另一个我”"
  • "但是我们从狄尔泰的误解中了解到这一点,即除了澄清精神科学的方法外,我们还必须为它奠定一个客观的基础,即与自然的存在论相对应的精神的存在论。正如自然的东西有一个本质的、基础性的结构。那样,如果经验的空间形式表现了观念的几何构成物的现实化的话,那么也就有个精神的本质结构和观念类型,而那些历史人物好像就是这个本质结构和观念类型的现实化。如果移情是陌生人格在其中被给予我们的经验的意识的话,那么它也是获得这种观念类型的典范基础就像对自然的经验是关于自然的本质认识的基础那样。因此,我们也必须从我们的考察中找到进人这些问题的入口。"
  • "现在我们明白了狄尔泰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在精神科学中起作用的解释能力是整个人”:只有那个把他自己体验为人格、体验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的人,才能理解其他人。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兰克为“如其所是”地看待事物而情愿“遗忘”自己。这个“自己”是个体的体验结构。理解的大师在这个结构中认出了我们面临的危险所由之而来的欺骗的根源。如果我们把这个“自己”当作标准,那么我们就把自己囚禁在了我们的特质的牢狱之中。他人对我们而言就成了谜,或者,更糟的是,我们依照它来塑造我们自己的形象,因此伪造了历史的真理。① 注①当然,狄尔泰首先设想的类型概念不是精神的,而是心理的。这一点很清楚地表现在他对诗歌类型的描述中。诗歌的"
作者简介
作者艾迪特•施泰因(Edith Stein, 1891—1942),犹太人,德国著名现象学家胡塞尔生前最得意的女弟子,也是第一个在弗莱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胡塞尔学派”成员。她曾于1916—1918年间担任胡塞尔的助手;1922年皈依天主教而成为一名修女;1942年8月9日在奥斯维辛比尔克瑙集中营的毒气室惨遭纳粹杀害。1998年10月11日,施泰因由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在罗马封圣。 译者张浩军,1980年10月生,甘肃武威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2008),美国天主教大学访问学者(2011.4—2012.4),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胡塞尔现象学研究,在《哲学研究》、《世界哲学》、《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多篇,著有《从形式逻辑到先验逻辑——胡塞尔逻辑学思想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10)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各1项。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