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第一卷

艾德蒙德-胡塞尔

出版时间

1970-01-01

ISBN

9787532713660

评分

★★★★★
书籍介绍
《逻辑研究(第1卷)》是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批判心理主义,确立逻辑规律的客观性与独立性
  • 区分符号意义与直观充实,奠定现象学基础
  • 通过观念直观把握一般性,揭示明证性本质
适合谁读
  • 现象学研究者及哲学专业学生
  • 对逻辑学基础与认识论感兴趣的读者
  • 具备西方哲学史基础的高级爱好者
读前提醒
  • 建议配合倪梁康译本及导言辅助理解
  • 需耐心应对晦涩术语与繁复论证结构
  • 建议先阅读相关哲学史背景再入正文
读者共识
  • 内容艰深晦涩,阅读门槛极高
  • 倪梁康译本准确流畅,备受推崇
  • 现象学奠基之作,思想影响深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如果据上所述,有规则的形式使得诸科学的存在得以可能,那么在另一方面,形式相对于知识领域所具有的大范围的独立性则使一门科学论的存在得以可能。 要构成一门科学还需要有在论证关系上的某种统一,某种论证层次顺序上的统一,而要达到所有科学都在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个统一形式本身具有崇高的方法论意义:在我们对真理的研究中——但不是对个别真理的研究,而是对真理的王国、对这个王国的各个自然省份的研究中——,它会给我们带来可能的促进。 科学论的任务因而也将在于:探讨作为这种或那种系统统一的科学,或者说,它将探讨那些东西在形式上将科学规定为科学,那些东西决定了科学内在地划分为各个区域、各个相对封闭的理论,那些东西是科"
  • "...建立在一个一般价值认定的基础上,这个价值认定规定了它本身包含着一对价值谓语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定律,只要它陈述为拥有此谓语而须具备的必然或充足的条件,或必然和充足的条件,它就是一个规范定律。"
  • "显然,这些规范的总和便是一组受这个基本价值认定规定的、自身封闭的规范。如果一个规范定律对这个范围内的客体提出一个一般性的要求,即要求它们在最大程度上符合肯定性价值谓语的基本特征,那么这个定律就会在每一组相属的规范中获得显要地位并且可以被称为是基本规范。"
  • "任何一门规范学科,只要它的基本规范已转变成为一个相应的目的设定,那么这门规范学科也就相应地扩展成为一门工艺论。"
  • "它取消对直接认识进行合理证实的可能性,从而也取消了它自己是一门受到科学论证的理论的可能性。 在个别之物中观念直观地把握一般之物,在经验表象中直观地把握概念并在对概念意向同一性中的重复表象中对此作出确证,这种能力是认识可能性的前提。就像我们在观念直观的行为中直观地把握一个概念之物一样——作为这样一个种类,我们能够明晰地主张这个种类相对于事实的,或作为事实被表象的个别情况的杂多性而言的统一性——我们也能够获得逻辑规律的明证性,这些规律与有时具有这种、有时具有那种的形式的概念有关。现在矛盾律所陈述的那些“定律”,以及在对逻辑定律的形式陈述中所使用的那些字母符号的含义也都属于这些在观念统一性意义上的“"
  • "直接和间接认识的可能性以及对任何一门理论的合理论证的可能性所依赖的那些先天条件。理论作为对认识的论证,本身便是一种认识并在其可能性方面依赖于某些纯概念地建立在认识之中以及建立在认识和认识主体的关系之中的条件...应被理解为一种根植于一般主体性的形式之中以及根植于这种主体性与认识的关系之中的观念条件。为了有所区别,我们也将这种主观条件称为意识行为[noetische]的条件。 从客观的角度,任何一门理论的可能性条件所涉及的不是作为认识的主观统一的理论,而是一种客观的、由因果关系连接的真理,或者说,定律之统一的理论。条件在这里都是一些纯粹建立在理论的概念之中的规律——更确切地说,条件在这里都是一些"
  • "我把纯粹逻辑规律理解为这样一些观念规律,这些观念规律纯粹地建立在概念、真理、定律、对象、性质、关系、联结、规律、事实等等的意义(“本质”、“内容”)之中。更一般地说,它们纯粹地建立在那些属于所有科学的遗产的概念之中,因为它们代表了作为基石的范畴,科学本身按其概念来说便是由这些基石构造起来的...一个主张“排斥了自身”,它是“逻辑背谬的”,这是指他的特殊内容与它的含义范畴所一般要求的东西相互矛盾,与一般地建立在它的一般含义之中的东西相互矛盾。 在这个确切的意义上,任何一门从某些事实上推导出逻辑原则的理论都是逻辑背谬的。这种理论违背了“逻辑原则”和“事实”这两个概念的一般含义;或者说,说得更确切、"
  • "在对直观具体之物的观察中,一种是对被感知到的红的意指[meinen],对这个在此时此地存在的个别特征的意指;另一种是意指红的种类(如在“红是一种色彩”这个陈述中便含有这个意指),这两种意指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这样,只要我们在观察具体个别之物时不去意指这些具体个别之物,而是意指一般之物,意指观念,多次进行这种观念直观[ideation]的行为便可以使我们获得关于这些在个别行为中被意指的观念统一体所具有的同一性的明证认识。 这门纯粹逻辑学绝对地独立于所有其他的科学学科,在这种独立性中,纯粹逻辑学对那些从根本上属于系统统一或理论统一这个观念的各个概念进行划界,并且更进一步地研究纯粹建立在这些概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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