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自由

黄裕生

出版时间

1970-01-01

ISBN

9787214049247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是一部把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当作哲学入门阶梯来写的书,却意外地成为无数“啃不动康德”的读者的破壁之作。读者反复提及的那个卡点——“先验”——作者仅用两页便讲透,被形容为“醍醐灌顶”。它真正的独到处,在于用存在论的眼光重读康德:先验即存在论,知性对象即存在者,由此让康德“接入”海德格尔。这一洞见惊艳,也引发争议——有读者批评它最终沦为句读、对康德道德哲学理解不足。但更多人被其中关于“人如何面对他者”“自由是承担自身而非为所欲为”的论述打动。它适合这样一些人:曾被哲学术语劝退、却渴望真正理解自由与真理之关联的读者。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哲学博士。2002年在德国马堡大学哲学系进修。著有《时间与永恒:论海德格尔哲学中的时间问题》、《真理与自由——康德哲学的存在论阐释(获2004年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西方哲学史》第3卷。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存在论视角重释康德,揭示真理与自由的本质关联
  • 论证自由先于真理,为现代社会合法性提供普适框架
  • 融通希腊与希伯来精神,梳理西方哲学核心问题脉络
读者共识
  • 逻辑严密,一气呵成,对康德哲学的解读深刻且独到
  • 部分读者认为对道德哲学论述不足,且存在重复啰嗦
  • 虽被指有海德格尔影子,但普遍认可其理论建构的精彩
精彩摘录
  • "人们一般以为,美是一种纯感性的东西,因而它没有真理性,至少它的真理性要比知识(科学)的真理性弱。但是,审美原理恰恰构成了一切经验法则的一个必要前提。因为正是现象世界被意识为一个合乎目的的、因而是美的对象世界,人们才会去追究这个世界的法则。从理性的角度看,现象界的所有法则都是合乎目的的,都有益于我们(理性存在者)的目的的实现,因而都是有意义的,于是,现象及其法则才具有最终的统一性。没有这种统一性,任何经验法则都没有意义,我们甚至不会去追问任何法则。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说,这个世界首先是一个美的、和谐的、友善的世界,一个本源的真的世界,我们才会去追究它的法则性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美的世界是知识(经验"
  • "在巴门尼德这里,真理的道路也就是“存在的道路”——把存在(Sein)思想(认识)为存在,把存在维护为永恒的、不可分割的存在;从否定的角度说,就是思想不能把存在思想为不存在或者能够不存在。因此,“真理的道路”也就是这样一条思想的道路(从思想的角度说):只要思想,就必须是思想存在,且是永恒的存在,即永远不会变成不存在的存在;也只有在思想中,而不是在感性感觉中,存在才能被维护为存在,维护为不变的、整体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巴门尼德的真理道路可以用他的一句名言来表达: (海德格尔在《同一与差别》中将它译为:Das Selbe namlich ist Denken sowohl als auch Sei"
  • "在“求知”的道路上,我们所能达到的最可靠的真理就是“自我认识”或“自我意识”。作为自我意识,真理就是一种独立自主的存在。因此,作为求知,求真就是追求独立自主的存在。在苏格拉底这里,这就是善,就是智慧。这种独立自主的存在也就是以自身为原则,以自身为中心的存在。因为作为这种以自身为原则的存在,真理或者成为没有对象的主体本身,或者成为包容了一切对象于自身的绝对主体(黑格尔)。换一个角度说,真理或者是纯粹的自我意识,或者是认识一切必然的绝对主体。因此,以方法为前提的真理,作为独立自主的存在,虽然也是自由的,但是,这是一种认识了必然而克服了一切对象的自由,因而是一种没有他者的自由,它把一切他者消灭或包容"
  • "这里,我认为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亚里士多德的第二本体:从逻辑角度说,种或属是述说第一本体的概念,而从存在的角度说,属或种则是第一本体的一种角色,是第一本体在关联中的存在形态。而任何关联性存在都是概念化的存在,都是在概念限定中显现出来的存在形态。因此,种与属是概念化的存在,但又不仅仅是概念。"
  • "追问数学或自然科学如何可能,我们发现了它们的基础:先验综合知识:追问先验综合知识如何可能,我们发现了它们的超验(transzendental)根源,它们能够涉及、关联到时空中的经验事物,但它们本身却不来源于经验,而是来源于超验理性,它们绝对独立于一切经验而存在于超验领域。也就是说,先验综合知识是人这个存在者的一种超验存在。因此,人之有这种知识,并不仅仅意味着人对经验中的他物有所知(wissen),而且首先意味着人的一种存在(状态):这种知(Wissen)是一种纯粹先验的“预知”(vor-wissen)或“先知”一先于经验而知,借用海德格不的存在论解释学术语说,就是一种“前理解”(Vor-ver"
  • "如果我们从存在论知识与存在者学知识的区分来理解康德有关先验知识(纯粹知识)与经验知识的区分,那么,显而易见,这种区分实质上是关于存在者存在方式的区分:自身同一的存在与关系中的存在;用形式表达式来表示就是,是以“A是A”方式存在,还是以“R=f(x,)”方式存在。存在论知识使在这种知识中显现出来的他者成为它在其中显现出来的“这个样子”,而成了“这个样子”,也就是成为一个有自身同一性的存在者,有自己的绝对规定的存在者。因为让他者显现为“这个样子”,就是把他者看做是也仅仅是“这个样子”,它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就是它。所以,在存在论知识中,显现出来的“这个样子”就是存在者的绝对规定,是这个存"
  • "于是,康德实现的“哥白尼式革命”就绝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客体关系的颠倒,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存在方式之间关系的转换:不是理性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围绕着经验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转,而是经验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必须以理性存在者的先验存在方式为基础和标准。康德写道:“迄今人们仍假定,我们的一切认(知)识,必须适合(richten,符合)对象。但是,在这一前提下,一切通过概念先验地(aprioi)构成关于对象的某种东西以扩大我们的知识的努力,都归于失败。所以,人们应当再尝试一下,如果我们假定,对象必须适合(符合)我们的认(知)识,那么,我们是否会更好地解决形而上学的任务。这一假设与所要求的一种先验的对象知识的可"
  • "者的同一性存在就是存在者的存在论真理。于是,正如存在者学知识以存在论知识为基础一样,存在者的存在者学真理必须以它的存在论真理为基准(richten nach…):既要以存在论真理为基础,又要向它看齐,以它为标准。存在者在存在者学层面上的一切可规定性都是在存在者的被显现(揭示)出来的同一性存在基础上,即在其存在论真理基础上才是可能的。存在者必须首先是它自身,才能确(规)定它在特定场景(关系)中的角色,而且它的这种场景角色最终都必须以它的自身存在或同一性存在为根据,与这种同一性存在相适合。在这个意义上,存在者学的真理必须围绕着存在论真理转。我们拥有再多存在者学的真理,也离不开存在论真理,而必须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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