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

[美]任思梅

出版时间

2022-09-01

ISBN

9787208170841

评分

★★★★★
书籍介绍
翻开这本书,最先撞进眼里的不是血淋淋的拐卖场面,而是一个令人不安的判断:在清末民初的华北,卖家人并不被视为犯罪,而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补救措施”。作者把目光投向那些看似寻常的家庭决策——女儿嫁不出去、孩子不听话、赌债压顶——看到妇女与儿童如何被当作“家庭保险”和“浮财”,在生死线上被明码标价地转让。这并非一部控诉人贩子的罪证录,而是一次冷峻的剖析:当等级与“亏欠”成为社会运转的底层逻辑,买卖便有了它自己的合理性。读者若期待猎奇,或许会失望;但若想理解一种制度为何能被普通人坦然接受,这本书提供了罕见的切口。它最尖锐处,是逼我们承认:吃人的从来不是个别恶人,而是整套秩序。
作者简介
☆ 任思梅(Johanna S. Ransmeier) 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院助理教授、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本科就读于全美最佳文理学院阿默特斯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是现代中国的家庭生活和法律。 ☆ 译者 施美均 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兼事翻译和批评。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揭示清末民国华北地区人口贩卖的运作机制与家庭网络。
  • 提出“交易型家庭”概念,剖析女性作为家庭浮财的悲剧。
  • 通过司法档案与个体故事,呈现乱世中底层社会的生存逻辑。
读者共识
  • 叙事生动细腻,以点带面,展现了非数据化的社会学关怀。
  • 观点犀利深刻,揭示了儒家等级制下人口买卖的内在逻辑。
  • 部分读者认为抒情过多,核心论证略显松散,需耐心阅读。
精彩摘录
  • "中国的家庭是交易型家庭。除了生孩子以外,进人一户人家或者从一个家庭离开,都要通过钱财交易以及中间人或“老妈店”(broker)从中协调。妇女从一个家庭迁移到另一个家庭,围绕这个过程开展的礼俗不同,由此区分了妻、妾和婢女之间重要的地位差别。 卖人被认为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补救措施。被嘴碎的小姑子搞得烦躁;因妻子通奸感到羞耻;为女儿将来的婚姻前景焦虑;由于孩子不听话、病恹恹的,叔叔抽大烟,或者由于欠了赌债、肥料短缺而愤怒;害怕粮食越来越少,担心就算明天够吃,明年也不一定够一这些都可能促使一家之主考虑向人贩子求助。 贩卖人口在道德上并不被视作是应该谴责的。 州县官还赦免了一些人贩子,因为他们解释说自己的"
  • "儒家思想中的正义把维系恰当的等级制度置于优先的位置一法律的不公平并不等于不正义,相反,在清朝,最好的正义本质上恰恰就内含着不公平。 这种等级森严且不公平的体系在传统上受到崇敬,被认为是自然的,甚至是令人满意的,而这正是中国之所以普遍容忍人口贩卖市场的核心原因。不仅是中国的律法,深植于社会中的行为法则也规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恰切的份位,那些不遵循自己份位的人很容易受到侵害。中国的人口贩卖市场,体现了家庭作为稳固堡垒的理想与其千疮百孔的现实之间的张力。"
  • "陈玉清家所在的顺天府邢家庄没有人为叛乱流血,但远方的冲突传遍了整个帝国。这样的可能性变得真实起来——清军或许并没有充足的力量去镇压起义,这令朝臣陷入了焦虑。 这个时期,清政府为禁止人口交易做出的努力最多只能说是三心二意。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重建阶段,清廷重臣希望将儒家思想复兴为中国文化的根基。在这样的政策语境下,首要的依然是维护等级制度,核心原则仍旧是自我牺牲以及忠诚地为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服务。与其说后太平天国时期的儒家家庭观谴责买卖妇女儿童,不如说其在不经意间捍卫了此类交易。 各地危机四起,清朝统治者故意忽视了人口交易。有若干理由支持这一点。首先,最主要的是,朝廷正为其他任务忙得焦头烂额,"
  • "长久以来,中国社会就向女性索要很多东西:忠贞、孝顺、持续的生育能力和可靠的辛苦劳作。精英阶层的男性有本事觊觎其他特质,比如美貌、风韵、巧手、淑德,以及小脚。文人描摹了中华帝国的女性气质的典型本质,尽管文字记载中回响着这种审美欲望,但对华北农村的大多数百姓来说,这些品质并没有更实用的美德来得重要。然而,清政府奋力给所有女性树立贞洁作为根本道德准则的观念。清朝时期,自上而下发起了对儒家思想中女德的尊崇,这将围绕女性行为建立起来的藩篱强化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 "清末的家庭希望女人既能够为家庭牺牲,又可以被家庭牺牲。女人得明白,她是家庭美德的象征,但是为了生存,她在任何时刻都可能会被要求为全家的福祉牺牲这种美德。女人既是家中的一员又是家庭的财产,或许,在清朝最后的几十年里,她们面临的最艰难的挑战就在于协调自己的身份。无论是作为妻子、小妾还是奴婢,只要女人从一户人家流动到另一户,钱财就要转手。 要理解女性何以象征着一种“浮财”,并且何以能被用作家庭保险,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地方社会在何种程度上认为所有女性都有可能被售卖。研究中国妓女的历史学家倾向于在性贸易和婚姻市场之间做出区分。不过,在实践中,这两个市场往往重叠在一起。而且,妇女和女童在性之外也提供了家务劳"
  • "亏欠”(debt)在形塑家庭等级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管是经济上的亏欠、子女的亏欠、精神上的亏欠,还是儒家思想中的亏欠。孩子们明白,他们要对养育自己的父母负责。年轻的新娘知道,她的丈夫为了娶她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她的家人为了把她嫁出去做了哪些牺牲。小妾深知自己有生儿子的职责。婢女会被提醒,是主人把她从贫穷中解救了出来。青楼女子算好了赎身所需的价码。甚至沿街乞讨的叫花子也向他想象中的家人表达着亏欠,他们和所谓的家人们一起上街表演。"
  • "他们声称,这么干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的确,这几年标志着荒年的开端。即将到来的十年,先是洪水连绵不绝,最后又以千旱和致命的饥荒收尾,超过1300万人死于饥饿和疾病,成千上万户人家牺牲了妻儿。不过驱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地转卖陈玉清的女儿的,并不是毁灭性的灾害。相反,她被贩卖是为了应付一些更为琐碎的困难,解决一些更加实际的担忧。 连曾经的官宦人家都要卖女儿,拥有良田数亩的青壮年也要卖掉妻子。在华北平原上,农村生活以一种变化无常的方式绵延着,这意味着通向兴旺的道路有可能突然转向赤贫和饥馑。疏松的黄土、低矮的泥沙河床与反复无常的降水令华北的家庭尤为脆弱。在清王朝的多数年景里,皇家粮仓谨慎的管理使成千上万的农民"
  • "在清朝的法律条款下,很难给像陈玉清的女儿这样的女性做出恰当的裁定。清律禁止贩卖平民为奴,也禁止将体面的平民妇女卖作妓女。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人们用一笔可观的钱财聘娶妻妾,这样的做法甚为普遍。而且,转卖业已为奴之人或他们的后代,在清律中也并非不合法。法律的空白默许了有钱人家之间交易婢女、奴仆和家仆,这无异于让那些不幸的被贩卖者承担起证明自己平民身份的责任。每条禁止买卖人口的法规都有一些附例,列举在哪些情况下贩卖人口仍然是可以接受的。清律赋予了丈夫、父亲和一家之主相当大的家庭权威,为贩卖妇女所做的辩解中最为常见的有两项,恰好与两种常常会促发贩卖人口需求的厄运相一致:财务窘境和道德败坏。穷困之时,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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