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摘录
- "总之,与商族古史有关的亳、博、薄姑之古地名,均分布在今山东、河北的河、济之间。则商族远古居留移徙之迹,可推知矣。"
- "原始社会中的万物有灵观念,是形成原始宗教的一种思想基础,而图腾崇拜是最古老的宗教形式之一。从灵魂观念到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的相继出现,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作为对客观存在虚幻的、歪曲的反映的宗教,便逐渐形成了。 在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有的建筑遗迹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宗教活动或宗教意识。如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的901号房子,是一座由前堂后室和东西两个厢房构成的多间或大型建筑,以前堂的建筑最为讲究,宽16米,进深8米,面积近130平方米。正门朝南,有门垛,左右有对称的两个侧门,在东西墙上还各有一门通向厢房。从正门进去,迎面有 大火塘,直径超过两米半,残高约半米。地面、火塘表面、桂子墙壁和房顶里面均 除一些建"
- "在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有的建筑遗迹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宗教活动或宗教意识。如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的901号房子,是一座由前堂后室和东西两个厢房构成的多间或大型建筑,以前堂的建筑最为讲究,宽16米,进深8米,面积近130平方米。正门朝南,有门垛,左右有对称的两个侧门,在东西墙上还各有一门通向厢房。从正门进去,迎面有一个大火塘,直径超过两米半,残高约半米。地面、火塘表面柱子、墙壁和房顶里面均式的公共建筑。其中的大火塘显然不是为一般炊事之用,而可 行宗教仪能是燃烧宗教圣火的处所。这样的公共建筑,堪称仰韶文化后期的原始殿堂。与901号房子类似的是405号房子,其地面结构、火塘、顶梁柱和扶墙柱等同901号房"
- "关于尧、舜、禹职位的继承是“禅让”还是篡夺,周末同时流传着这样完全相反的两种传说,到底哪一种说法正确或者更接近于事实呢?我们认为两种说法同时并存的事实,正是部落酋长由“传贤”制转变为“传子”制过渡阶段的真实反映。两种对立的传说,可能都有几分事实根据。尧、舜、禹处在这两种制度转变的过程中,民主选举的旧传统“禅让”制虽然仍在执行,但是,这些酋长都已经视其职位为私有,都想传给自己的儿子。"
- "我们已经说过先商的氏族还在过着游牧或游农经济生活。这个时期他们尚停滞于父系氏族社会阶段。游牧或游农氏族社会与城郭居民的社会不同,他们随水草而居,不能长期定居于一处,这恐怕就是“殷人屡迁,前八后五”的原因。"
- "伊尹能配享大乙和上甲,而且能有二牢之祭,可见其典礼之隆重了。对伊尹的祭礼几乎比于先王。终商之世,总是以特祭待之。倘伊尹果如《竹书纪年》所说是一个篡位的叛逆者,则商之后世子孙对伊尹决不会如此追念。可见《孟子》之说似较近情理。盖上古时君臣等级观念,不如后世之严。商的前期还处在氏族制占支配地位阶段,早商的君主,还多少保存着氏族首领的特征,君不称职则放之,如果改过则复之,本不足为异。后人谓伊尹、太甲为圣贤。又谓:“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又谓“祖伊尹世世享商”。这些记述都是和卜辞与《孟子》的说法一致的。"
- "商王朝前期,这几个有名的“盛君”,都还没有脱离生产劳动,他们曾杂于“小人”的行列,从事农业生产。并且他们“能保惠于庶民”,虽然早就有了剥削,但对庶民的剥削还不很严重;早已有了奴隶,但奴隶的数目不会很大,还不足以形成一个社会阶层。从经济制度的比重上看,商王朝前期的君主,表面上已称为“王”,实际上还是近于氏族酋长;这时虽然习惯上称为“王朝”,实际上还应属氏族的范畴,最多只能说接近奴隶制社会,距离正式的奴隶社会还有一间之差。"
- "到了商代后期,手工业的成就已很可观,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分工的发展,使各种行业的人往往聚族而居。于是,这种基于行业的族居渐渐多于纯血缘关系的族居,同业关系比血缘关系渐渐重要起来,于是出现了以职业为氏的现象。如从文献上看,在周武王克商时,晚商遗民清楚地以职业的不同而分成各种家族,如将晚商的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六族分给鲁公;将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七族分给康叔。在这13族中,至少有9族是手工业家族,如索氏应即绳工的家族,长勺氏、尾勺氏应即酒器工的家族,陶氏应即陶工,施氏应即旗工,繁氏应即马缨工,锜氏应即锉刀工或釜工,樊氏应即篱笆工,终葵氏应即椎工。这些商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