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权利与共同体

黄涛

出版时间

2020-07-01

ISBN

9787100177979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锐利的地方,在于它拒绝接受'权利'作为一个理所当然的起点。当代自由主义把权利当作先天概念直接承认,却不为它提供证明——作者正是要戳破这种'不合法'的自足感。他以'法权演绎'为线索,追问权利的根据究竟从何而来:不是经验,也不是约定,而是实践自由的普遍必然性,以及自由在人与人关系中的社会性结构。由此,真正意义上的权利无法脱离共同体而独立成立,这一判断构成了全书最具争议的论断。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不通德语的情况下,把康德、谢林等观念论者的复杂论证讲得清晰可读,并捕捉到历史法学派背后的谢林客观观念论根基。它适合那些不满足于'权利是天赋的'这类常识、愿意追问其哲学根基的读者。
作者简介
黄涛,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先后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12—2014)和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2016—2020)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2017—2018)。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与法哲学、权利理论等。已出版专著 《戏剧、审美与共同体》(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爱欲与共同体——现代性的政法与伦理》(商务印书馆,2017),《法哲学与共同生活——走向古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在商务印书馆及其他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康德的权利体系》《费希特和康德论自由、权利和法律》等著作译著十余部,主持“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等译丛,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上海市哲社基金各一项,在《学术月刊》《读书》《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作品30余篇。 (正在采用)
精彩摘录
  • "据考证,这个词在中文中最先是被用作“治外法权”的简称。1926年段祺瑞政府在北京召开的“调查法权会议”就简称“法权会议”。此后,“法权”这个词似乎消失了。人们再度见到“法权”一词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汉译中。20世纪50年代初,从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翻译的译者拿不准究竟应将德文中的Recht翻译为“法”还是“权利”,因而使用了“法权”来含混地表达Recht的意思。这种做法此后引发巨大争议。1977年,官方机构以通知形式确定了最终的翻译办法,要求将此前译为“资产阶级法权”的地方一律改作“资产阶级权利”。自此,“法权”这个词再度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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