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英] 约翰·穆勒

出版时间

2019-10-01

ISBN

9787100168786

评分

★★★★★

标签

哲学

书籍介绍

约翰·穆勒(1806—1873)为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十九世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本书是一本伦理学名著,也是功利主义的经典总结,不仅阐明了功利主义的基本精神,而且澄清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并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给出了功利主义的经典答案。本书也探讨了功利主义道德标准何以可能或者说在何种程度能为人们所接受,而且对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给出了哲学上的证明,最后论述了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阐明最大幸福原理,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 区分快乐的质量与数量,强调精神愉悦高于感官
  • 论证功利原则的约束力,探讨功利与正义的联系
适合谁读
  • 哲学与伦理学专业学生及研究者
  • 对西方政治思想史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自由主义伦理基础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注意“功利”在此指效用,非日常贬义用法
  • 建议结合康德或罗尔斯著作对比阅读
  • 译文可能晦涩,需耐心梳理逻辑论证
读者共识
  • 作为伦理学经典,地位崇高但阅读门槛较高
  • 逻辑论证严密,但部分推论存在争议与缺陷
  • 需克服中文语境下对“功利”一词的刻板印象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也许有人会进一步质疑许多人年轻时满腔热情追求一切崇高的事物,而随着年事渐高变得日益懒散和自私。 我不认为经历这一常见变化的人选择了低级趣味而非高级趣味是出于自愿。 我相信他们被迫沉迷于低级趣味之前,事实上已是无力再追求高级趣味。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高尚情操的追求犹如一颗脆弱的嫩苗, 不但很容易被恶劣的环境所摧残,并且会仅仅因为缺乏足够的养分而枯萎。 对大部分青年而言,如果他们为之奋斗的职业, 即社会给他们定格的位置难以使他们对高尚情操的追求付诸实践, 那么这种追求就会很快夭折。 因为没有时间和机会,他们逐渐丧失了理性层面的高尚品味,最终失去了雄心壮志、 他们沉溺于低级趣味并非是有意择之,而是因"
  • "只有那些懒散成恶习的人,才会在一段时期的宁静之后也不欲兴奋;只有那些病态的需要兴奋的人,才会觉得兴奋之后的宁静沉闷乏味,而不觉得这种宁静的令人愉快恰与在先的兴奋程度成正比。外在运气还算不错的人,如果在生活中看不到足以使自己觉得人生可贵的乐趣,其原因大都在于,他们只顾自己不顾别人。"
  • "根据上面所说明的“最大幸福原理”,人生的终极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免除痛苦,并且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尽可能多地享有快乐,而且其他一切值得欲求的事物(无论我们是从我们自己的善出发还是从他人的善出发),则都与这个终极目的有关,并且是为了这个终极目的。"
  • "快乐质量的判定,以及有别于数量衡量的质量衡量规则,则全靠那些经历丰富的人的偏好,加上他们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观察的习惯,此外,最好再辅以比较的方法。"
  •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于做一只满足的猪; 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胜过做一个满足的傻瓜. 如果那个傻瓜或猪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个方面的问题。而相比较的另一方即苏格拉底之类的人则对双方的问题都很了解"
  • "功利主义将一切与快乐相连。......凡是对功利主义理论真正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从伊壁鸠鲁道边沁,每位倡导功利主义的思想家都认为功利并非是用来区别于快乐的某种东西,而就是快乐本身,同样是为了避免痛苦。"
  • "接受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为道德之根本,就需要坚持旨在促进幸福的行为即为“是”、与幸福背道而驰的行为即为“非”这一信条。幸福,意味着预期中的快乐,意味着痛苦的远离。不幸福,则代表了痛苦,代表了快乐的缺失。"
  • "追求快乐、摆脱痛苦是人唯一渴望达到的木的;所有为人渴望的东西(在功利主义理论中与在其他任何学说中一样都不计其数)之所以为人所渴望,要么是因为其本身固有的快乐,要么是因为它们可以作为一种手段来催生快乐,阻止痛苦。"
作者简介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功利主义的含义
第三章 论功利原则的终约束力
第四章 论功利原则能够得到何种证明
第五章 论功利与正义的联系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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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并不是晦涩的那种难读,而是有点没理解的那种感觉,要再看几遍。
跟我维的那本《逻辑哲学论》相比,还是差些意思。今天读完实现了室友的生日愿望哈哈
与其说是功利主义,不如说是效用主义,难点还是在于如何去定义和刻画整体效用。
穆勒《功利主义》的主要目的是为这样一种观点辩护:正当的和善德行为将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的幸福。康德主张,道德义务的基础包含了一种绝对命令:“你要这样行为,期于你行为所依据的规则可以作为一切理性者的律令。”穆勒坚持认为,为数众多的(甚至矛盾的)责任概念都由这一命令导出。因此,康德的尝试导致一种结果,即某些判定之所以是不道德的,仅仅因为某些普遍采纳的行为结果是绝大多数人讨厌的。人默默地使用功利尺度的事实并不等于证明功利尺度的有效性。功利主义的基本生活观是,快乐和摆脱痛苦是可作为理想目的的唯一东西。这一主张的必然结果是,一切可欲的东西或者能够直接产生快乐,或者以某种方式作为一种手段产生其他的快乐或阻止痛苦。
译者序写得蛮好。/ 对《功利主义》第五章(密尔对“正义与功利主义的关联”的阐释)还未能清晰地理解。等读了罗尔斯《正义论》后再回过头来看吧。
不是很明白。需要一定的对这本书所谈到的概念的感应或者理性的认知才能读下去。这本书谈到了一些西方的道德派系,我对这方面没有太多了解。读起来很晦涩。
断断续续看完了,感觉比较易懂,论述也还可以
对“功利”有了全然不同的认知。
功利主义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自私的想法,恰恰相反,功利主义提倡的是一种利他主义,即为了“最大幸福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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