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立场 (修订版)

张明楷

出版时间

2019-01-01

ISBN

9787100160650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旨在提倡学派之争,但并非单纯介绍与评述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派之争,而是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对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研究。本书既解释了现行刑法的基本立场,也阐释了作者在刑法上的基本立场,如坚持客观主义立场、主张实质解释论和结果无价值论、肯定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提倡共同犯罪之行为共同说,以及并合主义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剖析中国刑事立法与理论。
  • 阐释客观主义、实质解释论及结果无价值论立场。
  • 提倡规范责任论与共同犯罪的行为共同说。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刑法学研究者必读经典。
  • 希望建立规范刑法学理论根基的法律人。
  • 对司法实践与刑法哲学有深入兴趣者。
读前提醒
  • 内容深奥费脑,建议结合具体案例辅助理解。
  • 可先读每章结语,快速把握作者核心观点。
  • 需耐心倾听不同观点,避免先入为主批判。
读者共识
  • 张明楷代表作,逻辑严密,治学态度令人佩服。
  • 虽部分章节略显简略或重复,但瑕不掩瑜。
  • 值得反复研读,每遍阅读都有新的启发与感悟。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我由此体会到,虽然解释结论不是无限的,但解释方法却是无穷的;判断何为真诠何为真释,不仅要看是否符合文义,而且要看是否符合正义。所以,在人们批判某个条文、用语不当时,我总是试图进行合理解释,使刑法用语体现实质正义"
  • "例如,如后所述,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行为人以杀人故意,而误将上重视的却是主观内容。白糖当作砒霜给他人食用时,成立杀人未遂;行为人以杀人故意,而误将稻草人当作真人而开枪的,也成立杀人未遂。如此之类的说法意味着,只要有杀人的意图,什么样的举动都可以成为杀人行为;只要是在罪过支配下实施的举动,皆可成为符合客观要件的行为。这显然是说,客观行为及其结果的性质,完全是由主观心理决定的。但是,一方面,这种说法必然导致犯罪客观要件名存实亡,导致司法机关根据心理状态甚至根据被告人的口供认定行为的性质;另一方面,这种说法仅仅将客观行为视为罪过的征表,使客观行为丧失了内在的意义。结局,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的危险性"
  • "不可忽视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刑法学基本上属于刑事立法学。从80年代中期开始,刑法理论的主要精力都是在讨论如何修 改刑法;新刑法颁布之后尚未施行,便有人批判新刑法。遇到法律上的疑问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批判而不是解释;甚至先歪曲法条再进行批判(例如,有人将刑法第339条的“进境”一词偷换成“进口”,然后再批判该条规定的犯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难以区分)。要之,刑法理论上存在“批判刑法比解释刑法时耄”的现象。人们的想法可能是,刑法条文是一种现实,而我们还必须追求理想。换言之,人们认为,刑法的规定存在缺陷,其文字表述不符合实质正义,所以,要批判刑法,使刑法合理化,符合实质正义。换言之,刑法规范是一"
作者简介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系我国当代著名刑法学家。主要著作有:《法益初论》《犯罪论原理》《刑法格言的展开》等。
用户评论
总论的各种观点梳理地相当清楚,好多以前一知半解的知识,现在终于弄懂啦!
全书分为了十个章节,讨论了现当下刑法学界主要的争论焦点。从最古老的旧派新派之争到刑罚论的报应主义和预防主义之争。十个观点涵盖了从刑法哲学到犯罪论再到刑罚论,按照刑法定罪量刑的顺序进行书写。很多观点都是张明楷老师一以贯之的观点,但同时也介绍了其他的观点。但是本书对于张明楷老师自己观点的阐释是较多的,也花了大篇幅批判张明楷老师所不认同的观点。但是从这本书中,你能够接受到现在刑法学界的许多德日观点,作为论文的参考资料也是一本较好的参考。
囫囵吞枣🤯🤯
学习刑法必读,可以回去重新看刑法的私塾了
“本书旨在提倡学派之争,但并非单纯介绍与评述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派之争,而是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对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研究。本书既解释了现行刑法的基本立场,也阐释了作者在刑法上的基本立场,如坚持客观主义立场、主张实质解释论和结果无价值论、肯定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提倡共同犯罪之行为共同说,以及并合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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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谨、细腻、清晰。对于司法理论和实践都有较高指导意义
大佬就是大佬,严密的论证会让人产生阅读的快感以及思维的乐趣。
并非毫无漏洞但主线异常清晰(仍然费脑) 开篇“5个时髦”的整活儿很幽默 另,有没有一种可能,探讨偶然防卫案情时选择枪击之外的实行行为,或许能有所启发?
内容太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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