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法] 卢梭

出版时间

2017-05-01

ISBN

9787100128391

评分

★★★★★
书籍介绍
翻开这一页之前,大多数人以为它讲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民主国家”;读下去才会发现,卢梭真正追问的是一句话:人如何在交出自由的同时,反而获得自由。全书的张力正源于此——他既说“人生来是自由的,却无处不身戴枷锁”,又主张每个人须让渡权利、服从“公意”,于是“服从他人”与“自由”之间那道裂缝,成了本书最耐咀嚼、也最有争议的地方。它不是一部现成的制度说明书:论证在今天看来或有陈旧、疏漏之处,读者也常抱怨“到后面一目十行”“不看附录看不懂”。但正因如此,它更像一份邀请——邀请读者亲自去分辨“公意”与“众意”的区别,去追问主权究竟属于谁、政府又算不算主权本身。适合那些不愿接受现成答案、想重新审视“自由”“平等”“法制”究竟意味着什么的人。
作者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18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杰出的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李平沤,1924年生于四川,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语系教授,我国卢梭问题研究专家,商务印书馆资深译者,商务版《卢梭全集》编译者。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主权在民思想,奠定现代民主基石
  • 公意贯穿全书,区分政府与主权体
  • 探讨自由平等,构建合法政治秩序
读者共识
  • 逻辑严密但部分论证略显陈旧
  • 译文版本众多,商务版注释详尽
  • 核心观点跨时代,具永恒启发意义
精彩摘录
  • "“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根本问题"
  • "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 "强力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威才有义务服从。"
  • "如果国家的法律也像自然规律那样不稍变易,不为任何人的力量所左右,则人的隶属可以变成物的隶属。"
  • "所有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都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这个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没有例外的。"
  • "公意之所以能成为公意,不在于他所得的票数,而在于其间使人们结合起来的共同的利益。"
  • "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塞斯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牲状态一样。"
  •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 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赛斯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生状态一样。 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 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 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
用户评论
当正义之士遵守正义法则而其余的人却不照此遵守的话,那么这些正义的法就只能令善者痛恶者快。因此,做个人吧,不要做个sb还一天天不自知。最主要的是联合体中无能的直接管理者为自己开脱责任,更sb。 ps 我看的是武汉出版社 翻译也就还可以吧
惭愧难已,本该是本科时就完成的 拖到现在。8.01-9.03 低效的八月。李老那颗热忱的心啊,在注释里充分让人感受到了。阅读原文还是蛮需要专注力的,但附录里的《山中来信》卢梭自己总结了原文观点,一下子能通透不少。最触动我的是第三卷,讨论政府制度相关问题、还有主权权威问题、以及用心良苦地放在末尾强调的“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他本人比较推崇贵族制政府(注意不是贵族制国家,这点他一再在书中强调,还认为贵族掌握主权是最糟糕的结果)。摘:「心灵卑贱的人是不相信伟大的人物的;卑贱的奴隶露出一副讥讽的样子嘲笑“自由”这个词」「创建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是一项法律」「什么叫政府?政府是在属民与主权者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它的目的是使这两者互相适应,并负责法律的执行和保障公民与政治的自由」
硬装+精美的设计+质感的纸张+相对知识而言如此低廉的价格。这本著作是我第一次关于社会、政治学的学习。译者或编辑者非常贴心的在全书的最后附上《山中来信》,对虽不厚重的全书有了综合的复习和回忆。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人类只有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才能享有自由;卢梭也说,公民只有让渡自己一部分权利,政府才拥有行政的权利;法律来自公意,立法权是公民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就像僭越的暴君,企图用强力实施自己的意志,但终将被正义制裁;现代的资本意志,正拙劣的模仿卢梭说的贵族制,以操控媒体的方式愚弄大众,独享并隐藏真知灼见。好在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守望者”,这也是人类文明似生命体般自我修复再造的有机机能。人类社会无常,所以也没有完美的制度。但是这句话击中人心了:不是某制度不好,而是有些坏民族配不上这种制度。
好多观点仍然领先于当前时代,值得读第二遍
书是1762年发表,中国那时候还是“康乾盛世”,啊啊啊,人家已经在讨论自由平等,法制人民这些东西了。全书分四卷,开卷就是那句最著名的话:“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整个第一卷都围绕这句话展开,先分析奴隶存在的理论依据,接着论证这一依据的非理性,从而引出主权这一概念。在第二卷中,先论述了主权的不可转让和不可分割,再维护权力的公约:法律(他认为立法者须是既知情理又绝对理性的最高智者),接着分析主权的主体——人民(民族和人一样,在初始时温驯和蔼到年岁稍长,便固执而难以扭转)。第三卷便开始分析各种政体,民主制;贵族制;君主制,再论政府的评判标准(人口论,人口的多寡代表政府的好坏),政府的权威,政府议员。第四卷谈投票,谈独裁,谈宗教。
果然读完以后更他妈“”爱国“”了
高中读的,感觉有很多地方没有理解,打算最近重读一次
「我们在某些点上互相接触,但在任何一点上都不互相结合,每个人在人群中依然是孤立的。每个人都只想到他自己,我们的智慧得不到发展;我们活着,但领略不到生活的乐趣;我们还没有真正生活过就离开了人间。只要我们对我们的苦难麻木不仁,毫不知晓,就算是幸福了。我们的心中没有善,我们的行为中没有道德。我们永远认识不到,心灵的美就美在对道德的热爱。」
契约精神是需要时间去践行的,可是在这里谈何容易。
我喜欢卢梭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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