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法]孟德斯鸠

出版时间

2012-04-30

ISBN

9787100090131

评分

★★★★★

标签

社会学

书籍介绍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奠定现代政治自由基石
  • 阐述地理环境、气候对法律与政体的制约作用
  • 系统分析法律与宗教、商业、人口等社会因素关系
适合谁读
  • 法学、政治学、哲学专业的学生与研究者
  • 对西方启蒙思想及宪政理论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法律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思考者
读前提醒
  • 建议先补充古罗马及欧洲历史背景知识
  • 上卷理论抽象,下卷历史分析,可分段阅读
  • 结合导读或解析辅助理解复杂概念与逻辑
读者共识
  • 思想深邃令人沉思,兼具古典哲学与社会学色彩
  • 内容百科全书式,部分论述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
  • 历史意义深远,但部分观点需以现代视角审视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在不同时期的不同作者笔下,为这些家臣保留的财产分别被叫做国库财产、恩赐、荣赏、采地。"
  • "不同时期和不同著者把为“忠臣”、“义士”们保留的财产称为“国库财产”、“恩赏”、“荣赏”、“采地”。"
  • "Les biens réservés pour les leudes furent appelés des biens fiscaux, des bénéfices, des honneurs, des fiefs, dans les divers auteurs et dans les divers temps."
  • "从最大限度的广义上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推断,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上帝 [1] 有他的法;物质世界也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 “ 先知圣人们 ” 有着他们的法;畜类也有自己的法;人类拥有他们的法。 这些规律建立在恒定不变的关系之中。在两个运动的物体之间,遵循其重量和速度间的关系,从而承受所有运动形式给予它们的作用力,增加、减力以及消失;每一次差别,都有其 均衡性 ;而每一次变化,都有其 永恒性"
  • "我们应该承认,在人为法确定之前,已存在着公正。例如:即使在纷繁的人类社会中,遵守法律乃是天经地义;如果某些 “ 智能存在物 ” 从另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身上获取某种利益的话,前者就应该怀有感激之情;如果某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创造了另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那么,被创造者则应该保持自己原有的依存关系;当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损害另一个同类时,它自身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损害;还能列出许多公正关系的例子。"
  • "显然人类最初的思维毫无思辨性可言;在探求自己的生命起源之前,他想到的只是如何保存自己的生命。这样一个人最初的感觉只有懦弱;甚至懦弱至极。如果人们需要证明这一论点的话,可以看看森林中的那些野蛮人群 [2] ;任何东西都会使他们浑身战栗,四散奔逃。 在这种境况之下,每个人都自感卑微,每个人几乎没有平等感。人们也没有任何相互攻击的意愿,因此,和平应该是自然法的头条规则。 霍布斯问: “ 如果人们不是自然而然地处于战争状态,那么,为什么他们总是带着武器 ?并且为什么要带着关门的钥匙呢? ” 然而霍氏却没有意识到,他把人类社会建立以后发生的事情强加到了人类社会建立以前的人类身上。人类社会的建立,才使人类"
  • "人类一旦置身于社会,软弱的情感便荡然无存;原本存在于人们之间的平等也随之消失,于是战争状态便开始了。 每一个特殊的社会都意识到自己的力量;这就是产生国家间战争状态的原因所在。每一个社会中的某些个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所在,他们力图将这个社会的主要利益窃为已有,于是便产生某些个人之间的战争状态。 这两种战争状态促使人们之间建立法律。我们如此巨大的地球上的居民中必然有着不同民族。这个星球上的居民之中也有着法律,这就是 国际公法 。社会必须得到维护;被视为这个社会的生存者的人类,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中也有着法律,那就是 政治法 。另则,所有的公民之间的关系中也有法律,这便是 民法 。"
  • "孟德斯鸠 他提出了一个“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作者简介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 - 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古典自然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目录
上卷
孟德斯鸠长先生颂词
《论法的精神》解析
导言
孟德斯鸠生平和著作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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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上册,包括达朗贝尔作的颂词与解析、导言和本书的前二十三章,收获很大。第十八章和第二十一章稍稍偏离主题,其余各章各有各的精彩。读之前要求熟知古罗马历史,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最好一读。 卢梭令人激动,孟德斯鸠令人沉思。
上卷警句频出,发人深省;下卷多是对具体历史的分析,读不进去,要想读懂需要了解历史。那就先把这本巨著放一放吧,让其以后的某一个时刻再度被翻起,那些智慧终会慢慢流进你的生命,
不该不看的书,应该当做大学教材来学习
随课读第8、11、19章,抽象的论述部分尚且能读,对中国风俗礼教的分析也有合理之处;但对英格兰和罗马共和国三权的阐释很难理解,抽象概念与不熟悉的实例相结合宛若灾难。
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书性价比不高
好…好难🤯
孟老博览群书。看了几章实在读不下去了
“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zhuanzhi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在zhuanzhi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一钱不值。”
“在一个人民无权参政的国家里,人民为一个演员狂热,俨然如同为国事而激愤一样。”
孟德斯鸠的爷爷的爷爷被封的山叫孟德斯鸠,美国参考了本书而成为了美国。第二章从气候土壤论法是神来之笔。而且总是让我想起文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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