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康德

出版时间

2011-06-01

ISBN

9787100080538

评分

★★★★★
书籍介绍
康德法学理论的主要著作是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上册《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康德在此书中阐述了他的法学思想。他的法学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罗马法和法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卢梭和孟德斯鸠。康德的法学理论有鲜明的代表性,代表了传统的西方法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阐述康德法学思想,融合罗马法与启蒙思想
  • 区分外在法权与内在道德,强调自由意志
  • 奠定现代法哲学基础,影响深远且具革命性
适合谁读
  • 对西方哲学史、法理学及政治哲学感兴趣者
  • 希望深入理解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研究者
  • 具备一定哲学基础,能接受抽象思辨的读者
读前提醒
  • 译文源自英译本,部分术语需结合德文原意
  • 概念抽象晦涩,建议配合导读或笔记辅助阅读
  • 需了解康德批判哲学背景,否则易感困惑
读者共识
  • 内容精炼深刻,每句话都值得反复咀嚼反思
  • 虽具开创性,但受时代局限,观点显保守片面
  • 阅读门槛极高,建议先修哲学史再挑战此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谋杀人者必须处死,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法律的替换品或代替物能够用它们的增或减来满足正义的原则。没有类似生命的东西,也不能在生命之间进行比较,只有死。因此,在谋杀罪与谋杀的报复之间没有平等问题,只有依法对犯人执行死刑。 甚至假定有一个公民社会,经它所有成员的同意,决定解散这个社会,并假定这些人是住在一个海岛上,决定彼此分开散居到世界各地,可是,如果监狱里还有最后一个谋杀犯,也应该在处死他以后,才执行他们解散的决定。应该这样做的原因是让每一个人都可以认识到自己言行有应得的报应,也认识到不应该把有血债的人留给人民。"
  • "纯粹经验性的体系就像费德拉斯童话中那个木头的脑袋那样,尽管外形很像头,但不幸的是缺少脑子。"
  • "“全部理性知识,或者是质料的,与某一对象有关;或者是形式的,它自身仅设计知性的形式,设计理性本身,一般地涉及思维的普遍规律,而不涉及对象的差别。形式哲学成为逻辑学;治疗哲学按照所研究的对象及其所服从的规律,又分为两种。因为规律只有两种,或者是自然规律,又或者是自由规律。关于自然规律的学问成为物理学,关于自有规律的学问称为伦理学。前者是自然学说,后者是道德学说。"
  • "人们可以把全部以经验为依据的哲学成为经验哲学,而把完全从先天原则来定制自己学说的哲学成为纯粹哲学。单纯是形式的纯粹哲学,成为逻辑学;当它限制在知性的一定对象上的时候,就成为形而上学。"
  • "........因为哲学和普通理性知识的区别,正在于它吧普通理性知识所模糊把握的东西阐述在特殊的科学之中。"
  • "“誰在時間上佔先,在法律上也佔先。” 雖然這種獲得可以從所有個人的個別意志引申出來,并後來卻成為一切方面的或全方位的意志,因為正確的最初獲得,只能從某一個人的或單方面的意志開始。"
  • "1.“正直地生活!”法律上的严正或荣誉,在于与别人的关系中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这项义务可以用下面的命题来表示,“不能把你自己仅仅成为供别人使用的手段,对他们说来,你自己同样是一个目的。”这项义务在第二个公式中将被解释为一种责任,它产生于我们自身的人性的权。 2.“不侵犯任何人”这个公式可以转换成这样的含义,不侵犯任何人,为了遵守这项义务,必要时停止与别人的切联系和避免一切社交。 3.“把各人自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这句话也可以改成另种说法:“如果侵犯是不可避免的,就和别人一同加入个社会,在那儿,每个人对他自己所有的东西可以得到堡 如果把这个公式简化为“对每个人给以他自己的东西,那么,这种表"
  • "如若没有一个善良意志去正确指导它们对心灵的影响,使行动准则和普遍目的相符合的话。大家都知道,一个有理性而无偏见的观察者,看到一个纯粹善良意志丝毫没有的人却总是起运亨通,并不会感到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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