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相关图书会按更新时间、出版时间和评分持续整理,适合从主题维度系统浏览。
契约即允诺
查尔斯·弗里德, 查尔斯·弗莱德
评分 7.7分
本书有两个目的:在理论方面是想说明,作为一套复杂的法律制度,契约法是如何追溯到几个基本的道德原则、并被这些道德原则与规定的;而教学方面的目的,则是向学生展示这套基本法律制度的深层结构。就理论家的需求而言,本书法律方面的细节可能太多;而对法学院学生来说,理论探讨又谦过度。不过希望总体上这两方面可以互相支撑。在理论层面,说明契约法的确有统一的内部结构;在说明原理时,将阐明这种结构源于道德准则。
湖北天门熊氏契约文书
武汉大学民间文献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馆 编
评分 暂无
本书完整收入了清代、民国时期湖北天门熊氏大地主兼商人家族自康熙十年(1671)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近270年间有关社会经济往来的契约文书1778件,内容涉及土地买卖、房产买卖、土地租佃、土地典当、水利灌溉、公益活动、赋税与徭役、商贸往来、借贷等。并加以点校整理、考证注释。计约140万字,100余幅彩图。
广西龙胜民族民间文献校注
雷冠中, 潘鸿祥, 王昭武
中国地方珍稀文献 石仓契约
曹树基编, 潘星辉编, 阙龙兴编
评分 8.9分
浙江省松阳县石仓村,因其保留了完整的明清土地契约、民间文书,以及从万历以来的大量明清古建筑,从而在学术界与建筑界产生了重大影响。《石仓契约》收集的大约8000件土地契约及数百种民间文书,为勾勒中国古代农村社会形态提供了最好的文献。 就目前的情况看,石仓的土地契约可能是一个集中的村落群中保存契约文书最为齐备,数量最多、种类最多且记载最为清晰的村庄。所谓“齐备”,指的是契约的系统性,往往一块土地的数次
佃农理论
张五常
评分 8.6分
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
曾小萍, 欧中坦, 加德拉 编
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本书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
清代浙东契约文书辑选
张介人 编
“契约函抄”全书分八章二附件。浙东契约为主共363份,长达历史近300年。一到六章清代契约306份;七、八两章为罕见的清代浙东名人信函、手札、手抄稿;附件一清后浙东契约45份;附件二为浙东契有一个横向对照和补充的山西省清初契约12份。在编排特点上:契约以其出处,即契约所在村落的某一家族为主组成一章。章首有“内容简介”,然后按契约的性质和内容不同分成若干部分。拟加的小标题有统一编号,以时间为顺序,有
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
《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主要内容:契约文书之所以能引起众多研究者关注,就是由于契约文书本身所具有的地方性和民间性特点,决定了契约不仅对研究地方经济制度变迁和基层社会风貌提供了正史难以见到的资料,而且契约文书又可以与传世文献相互印证,弥补文献记载的不足,甚至匡正文献记载的谬误。 由于这批契约文书均属手书,错字、别字、脱漏字、异体字、生僻字、数字大写乃至自造字较多,个别地方字迹已经难以辨认,为便于研究
广东土地契约文书
谭棣华,冼剑民编
本书收集了广东及海南、香港、明清民国初年民间土地交易契约文书近500份。论述说明土地契约文书的意义作用,分类体例及广东土地契约文书的特点等。
明清福建经济契约文书选辑
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
贵州清水江流域明清土司契约文书(九南篇)
高聪, 谭洪沛
“清水江文书”被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誉为“世界记忆”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贵州清水江流域苗族和侗族人民创造和传承的一种独特的民间文献遗产。它忠实地记录了当地苗族、侗族人民在历史上对中国混农林业和人工营林业的重大贡献,也是世界林业法制的一个历史典范。 这本《贵州清水江流域明清土司契约文书(九南篇)》是关于研究此的专著之一,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