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 - [古罗马] 西塞罗

论义务

[古罗马] 西塞罗

出版时间

1999-03-01

ISBN

9787562018452

评分

★★★★★
AI导读
核心看点
  • 西塞罗晚年致子长信,教导如何履行道德义务。
  • 主张正义是道德根本,利益须在正义限制下追求。
  • 强调以爱而非恐惧获取利益,道德与利益无冲突。
适合谁读
  • 法学、政治学及哲学专业学生与研究者。
  • 对古罗马文化、西塞罗思想感兴趣的读者。
  • 寻求道德指引、关注义利之辨的普通读者。
读前提醒
  • 译文典雅但部分段落晦涩,需耐心细读。
  • 建议结合西塞罗生平及罗马共和背景阅读。
  • 可对比马基雅维利思想,理解其理想主义。
读者共识
  • 被誉为罗马法灵魂,展现崇高道德观与智慧。
  • 部分读者认为后两卷枯燥,论证略显反直觉。
  • 是理解西方伦理学及斯多葛学派的重要文本。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要知道,自然赋予我们演说才能本是为了人类利益和保护人类,如果被用来给好人制造灾难和毁灭,那有什么比这更不人道的呢?然而,正如我们应该避免这样的事情一样,有时心中对为一个有罪之人辩护同样也不要存在疑虑,只要他不是穷凶极恶的亵渎不洁之人,因为民众希望这样做,习俗容忍这样做,人道精神也允许这样做。承审员审案时永远应该遵循真实,辩护人有时可以为似乎是真实的东西辩护,尽管可能不完全真实。我本不敢写这些东西,特别是在谈哲学问题的时候,若不是那位最严格的斯多葛派哲学家帕奈提奥斯也持这样的观点。进行辩护可以特别能赢得声誉和感激,尤其是如果有时发生这样的情况,即受辩护人显然处于某个权势之人的淫威的迫害和压迫之下"
  • "然而因为共和国,我往日曾把我的全部关注、思想和辛劳为之奉献的共和国已经不复存在,我的诉讼演说和元老院演说自然也就缄默了。"
  • "(53)在人倫關中有許多的層級。其實不用思考無數的民族,在相同的民族,種族及語言中有較親近的關係,藉此人們特別親近。同一個國家的人民甚至更加親近,因為對公民而言,他們之間分享一切,廣場、聖殿、廊柱、道路、法律、司法、判決及投票,此外,熟識者及親密友人,還有很多人之間的生意往來。但其實親戚間的交誼更緊密,因為它從那廣泛的人與人之間交誼被縮限至小窄的範圍內。 (54)因為動物的本性中,這具有共通性::他們有繁衍的欲求,第一個結合是在婚姻之中,再來是在於子嗣,然後一個家庭,共有一切;這是城市的起源,可謂是國家的苗圃。接下來是兄弟姊妹的關係,之後是表兄弟姊妹的關係及表兄弟姊妹子女間的關係,由於一個家庭"
  • "诚然他们保证了一种正义,即不侵害任何人,却陷入了另一种不正义,因为追求学识而抛弃了他们应当保护的人"
  • "慷慨有两种:施予恩惠和酬谢别人。"
  • "适当的即是道德正确"
  • "不要把事情搞得太过分,不要在激情的冲击中下陷入某种可耻的淫乐。我们的战神广场游艺和喜爱狩猎乃是有益娱乐的实例"
  • "任何权力只要受到恐惧的拖累,不管它有多么强大,都是不会长命的。"
目录
目次
被誉为罗马法灵魂的三部作品(代序)
译本引言
论义务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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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大二时候,民法老师推荐的数目。让人对正义、崇高、价值等构成法律必要精神的元素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被古人无穷的智慧而感叹。
一,《论义务》是西塞罗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写给儿子的一封长信,教导儿子要如何过好自己的人生,其中最核心的教导就是要按照道德义务生活,把正义放在人生的核心位置。 二,西塞罗并不否认人们要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一切利益都要在正义的限制之下,而且我们应该用爱,而非恐惧,得到自己的利益。 三,西塞罗认为道德与利益之间永远不会发生真正的冲突,因为道德永远都高于利益,只有道德的,才可能是有利的。 四,《论义务》这本书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非常精彩,对西方思想史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
道德教科(家)书
后两卷读得昏昏欲睡。德性不同于自我保存。不论至善。
#每天听本书#day94(2019.12.29) 《论义务》是西塞罗教育儿子如何履行道德义务,也是最后的著作。西塞罗作为政治家:共和国之父;修辞家:塑造了拉丁散文体范式;哲学家:让哲学说拉丁语。本质,道德,共和国等概念创造。 三个主题:道德义务(正义是一切道德根本);如何获得利益(用爱而不是恐惧);道德义务和利益没有任何冲突。
虽然很多论证感觉非常反直觉,但是一旦明了西塞罗的基本逻辑循环后,就没那么奇怪了。这个循环是:自然的生存—>共同体的形成—>维护这个共同体—>自然的生存,在共同体中又形成了家庭、友情、社群关系,整个自然法概念、义务体系还有利益概念都围绕着这个体系进行,凡是不符合这个体系的利益都不被认为是利益,个人的欲望、快乐乃至痛苦都被认为是不重要的。整个论证就真的是Argumentum ad nobilitatis(立论于高尚性)了,一旦涉及到高尚、利益之争时,直接摆出这个利益不符合高尚,是可鄙的,因此不是利益后,就可以解决各种问题,真的是非常方便了……
一些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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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新思想。
法学 没有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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