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知觉包含一个双重的作用。一方面,我们有一系列的动觉经验,另一方面,我们有一系列受驱动的、功能性地和这些经验相关的知觉性现象。尽管动觉经验并不被解释为属于被感知的对象,尽管它们本身并不构成对象,它们表明了身体性的自我给予性,且由此揭示了与知觉性现象相关的统一体和结构(Hua14)。动觉经验也给那些现象提供了融贯性,这使它们能够获得其对象指涉( object-reference),并使它们成为某物的现象(ap pearances of something)(Hua4/66,16/159,6/109)。结果,我们或许能够说,知觉性的意向预设了一个移动的、并因此是具有肉身性的主体(Hua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