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

倪梁康

出版时间

2016-12-01

ISBN

9787100126373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可以平铺直读、从头读到尾的哲学书,而是一部为硬啃胡塞尔原文而生的工具书。读者翻它,多半是因为正被《逻辑研究》《观念I》里层出不穷、且前后变义的术语所困:「直观」「描述」「含义充实」「激活」「构造」,同一个词在不同时期另有所指,还刻意区别于日常用法,稍不留神就滑过去。正因如此,它最实在的价值在于「查」——以中、德、英、韩概念对照与人名索引为骨架,为无法直接面对德文原文的读者搭一条进入胡塞尔思维视域的通道。它适合两类人:一是把本书垫在《观念I》底下边读边查的进阶者,二是想系统厘清现象学核心概念群的爱好者。需要提醒的是,它偏重术语的「证义」与辨析,而非思想史脉络的梳理,追求轻松通读的读者或许会失望。
作者简介
倪梁康,男,1956年出生,江苏南京人。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山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中山大学西学东渐文献馆馆长、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所长、哲学系外国哲学学科负责人。曾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著作:《自识与反思》,译著《现象学的观念》、《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形式主义的伦理学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道德意识现象学》、《人生第一等事》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梳理胡塞尔现象学核心概念
  • 提供中德英韩多语种术语对照
  • 辅助读者理解晦涩的哲学原文
读者共识
  • 胡塞尔研究不可或缺的案头工具
  • 极大降低了阅读胡塞尔著作门槛
  • 术语翻译严谨,学术价值极高
精彩摘录
  • "Anschauung 直观 “直观”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具有中心意义。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是现象学研究所应依据的最终基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意识行为本身也是现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要求将所有抽象的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之光之中的原初源泉上去。他坚信,“直观”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是最后的根据,或者说,“最终的教益”。当胡塞尔在传统的笛卡尔真理意义上提出真理就是明见性时,他所指的就是“直观的明见”或“明见的直观”,即一种能够直接原本把握到实事本身的明见性;也就是说,这种明见性的最主要特征应当是直观,即一种“直接的把握到”;而在“直接地把握到”这个表述中显"
  • "“愛的共同體”是胡賽爾後期社會本體論思想中的一個基本概念。交互主體性的目的論發展在胡賽爾看來是一個由各個單子(個體主體)不斷組合成更大統一的過程,但這種統一只有在單子的意識本性之基礎上才能實現,這就是說,主體必須通過反思而意識到這種統一的可能性。目的論的發展取決於這樣一種自身認識和自身意願。胡賽爾認為,這種發展的最終目的地,或者說,單子生活的最高形式就是“精神的愛和愛的共同體”。這種“愛”不是通常意義上“對他人的善意”,而是相愛者的實際共同體,是一種“通過在分離者之間愛的穿透而形成的共同人格”。在這個階段上,“自愛和博愛的統一”得以形成:相愛者不是彼此生活在一起,而是作為自我而生活在彼此之中。"
  • "Beschreiben(Beschreibung)*描述:〔(英)description(法)description(日)记述〕 “描述”意味着一种用思想语言手段来系统有序地展示实事状态的方法。它是胡塞尔本人早期对其现象学分析方法的特征标识[1]。这个标识一方面与当时流行的“描述心理学”的称号有关:马赫(E。Mach)、狄尔泰(W。Dilthey)等人都属于“描述心理学的奠基人”。另一方面,在“描述”的标识上对胡塞尔的直接影响显然来自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塔诺(F。Brentano)。后者将其“经验立场上的心理学”同时也称作“描述的心理学”[2]。因此,在《逻辑研究》第一版中,“纯粹描述的”常常就被"
  • "Beleben(Belebung)*激活: “激活概念”与胡塞尔早期的“立义内容一立义”之范式有关。“立义内容”所指的是素材();而“立义”指的是对材料的“构形”、“激活[1]或“赋予灵魂”(beseelen),从而使一个对象得以构造出来并对意识成立。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也用意向活动(Noesis)这个术语来标识这个过程,它也意味着意义给予的过程。 “激活”观念也适用于胡塞尔后期在交互主体性领域对“陌生感知”的分析。“激活”在这里仍然意味着:一堆死的感觉材料通过统摄而被构造成一个意向对象,这个意向对象由此而作为我的对立面站立起来。但与“事物感知”不同的是,在“陌生感"
  • "Bedeutungserfullung*含义充实:〔(英)signification-fulfilling(日)意味充实〕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指明,每一个表述本质上都意指一个含义。因此,每一个表述都与一个对象之物发生关系[1]。在“直观”中,表述所意指的与对象之物的关系得以现时化和现实化[2]。直观对于表述本身来说是非本质的,但直观却“与表述处于一种在逻辑上基本性的关系之中”,即直观使表述的意向得到充实[3]。胡塞尔将那些在此情况下与含义赋予的行为融为一体的行为称作“含义充实的行为”[4]。如果含义意向得到充实,那么被意指的对象便“作为被给予的对象”而构造出自身[5]。 【注释】[1]Hu"
  • "Begriff**概念:〔(英)concept(法) concept(日)概念〕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区分“概念”的三个含义:“1)普遍的语词构成;2)本真普遍表象的种类;3)普遍对象”[1]。 在最后一个意义上的“概念”也被胡塞尔等同于“实质”[2]或“种类”[3],它包括“纯粹感性概念”(如颜色、房屋、判断、意愿等等)、“纯粹范畴概念”(如一、多、关系、概念)以及“范畴混合概念”(如色彩性、德行、平行公理等等)[4]。但胡塞尔同时区分在种类意义上的“概念”和在种类意义上的“含义”[5]:“每个种类都以一个含义为前提,它在这个含义中被表象出来,而这个含义本身又是一个种类。但一个种类在其中被思"
  • "Bedeutung*含义:〔(英)signification(法)signification(日)意味、意义) “含义”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与“意义”概念基本同义。当然,胡塞尔在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上仍各有偏重:“含义”概念更适用于语言逻辑分析,而“意义”概念则更适用于意识行为分析[1]。 此外,“含义”一词的动名词结构已经决定了它必然要比“意义”概念更为复杂多义。胡塞尔在其现象学分析中也有意或无意地利用了这个动名词结构:含义在他那里首先并且主要是指意向的统一;其次,含义也可以意味着意指的行为(Bedeuten),这种行为本身又可分为符号意指的行为与充实的行为[2];胡塞尔同时也强调,这两种意指"
  • "bedeuten(Bedeuten)*意指:〔(英)to signify,signifying(法)significatier〕 “意指”(动名词、动词)概念在胡塞尔意向分析中是指意识的意向行为或意向活动(Noesis),它“是一个被染上了这样或那样色彩的行为特征,它将一个直观表象的行为预设为必然的基础”[1]。“意指”概念与胡塞尔所使用的其他概念,如“meinen,vermeinen,。intendieren”等等,是基本同义的。“意指”意味着对某些凸现出来的感性材料的朝向、统摄并赋予意义。严格地说,它仅仅意味着对某物的指向,而不包括这个指向的充实。胡塞尔在这个意义上谈及“含义意向”与“含义"
目录
初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第三版前言
正文
参考引用著作原文、译文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泛读一遍有点刷新我对胡塞尔的认知,重新捡起现象学。
胡塞尔的有关时间意识部分的术语少了一些。后面中文-外文对照部分的X条目中,这一版已把“先验”全换成“超越论”了,可“先验XX“显然属于X字部,”超越论“属于C字部的。结果这版中光换字不换后面的索引,出大错了-_-!听说法依兴格是一个字一个字读康德的,但这对胡塞尔怕是不适用。我导师认为只要下功夫,胡塞尔的术语总是可解的——尽管他不排除某些随着胡塞尔思想变化而造成术语定义的变化。但我认为胡塞尔的术语大部分、重要的部分是可解的,但一些边缘的就不见得了。比如第六研究中的”联接“与”联系“。Anmutung这个词条恐怕有问题,不应该是“猜测”之意,书中也提到了HUA11,其英译本是用entice翻译的,而非deeming possible,怀疑这个词条可能英译,法译及解释都对,但对应的是另一个词。
一直在读,或者说一直在“用”
非常有用嘅工具書。
对读原著帮助极大
有几颗星👴打几颗星
补标。感谢倪梁康老师🙏
帮助很大。也就胡塞尔这样的哲学家能出个概念通释。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