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 孙笑侠

法理学

孙笑侠

出版时间

2011-11-01

ISBN

9787308092807

评分

★★★★★
书籍介绍
孙笑侠主编的这本《法理学》教材以培养法律职业以及国家和社会各类法治人才为目标,兼顾了法理学理论体系和专题问题意识的协调,兼顾了法学基本原理与法治实践活动的结合。《法理学》把法理学整体上划分为了本体、技术、价值和运行四部分,经精心筛选确定了十六个专题,即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律行为、法律权利、法的渊源与效力、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与正义、法与自由、法与道德、法治环境、法治原理、法律程序、司法原理、法律职业。精炼而简明,便于在教育实践中教和学。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梳理西方法律思想史脉络,从古希腊至现代
  • 深入探讨秩序与正义等核心法哲学命题
  • 辨析法律性质、作用及与道德的关系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从业者
  • 对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系统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爱好者
读前提醒
  • 建议配合西方哲学史阅读以助理解
  • 长难句较多,需耐心细读并反复咀嚼
  • 重点研读第二部分关于秩序与正义的内容
读者共识
  • 内容广博但理论深度有限,适合入门
  • 翻译痕迹重,部分表述晦涩难懂
  • 虽易遗忘,但能开启法律哲学探索之门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法律是不可违反的、独断的集体意志。"
  • "通过尊重他人来控制自己的欲望,而且他人也严格这样行事:这必须被认为是实现上述社会理想的一条原则"
  • "没有一项法律规则的实在内容是能够先验确定的。"
  • "在你与上帝、与你的同胞、与你自己的关系中,你作为一个理性的存在,应当尊奉适合于你的秩序。"
  • "正是靠着人性的力量,才有这样一种秩序或安排,他们是人的理性所能发现的,而且如果人的意志与同人类基本的和必然的目的相协调,那么它就必须依凭这种秩序或安排行动。不成文法或自然法便是这种秩序或安排。"
  • "为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某种——市民社会的目的以及维护作为一种实现这种目的的工具的市民社会所要求的——秩序,而在政府强制下由市民社会指定的、或者至少是有市民社会确定下来的行为规则的综合。"
  • "每个人都承认,与自然法相矛盾的国家法是恶法,甚至不配称之为法律"
  • "法律正义之所以是公共利益最为必要的,其真正原因乃在于法律的目的就是公共利益。只有在法律正义中,法律和道德才达到了合一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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