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与德性观念的根源

弗兰西斯•哈奇森

出版时间

2009-09-01

ISBN

9787308065702

评分

★★★★★
书籍介绍

“提供最大限度的幸福”这一标准,是功利主义伦理学原则的一部分;同样,人民对于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的政府的反抗权,则是自由主义信条的一部分。在本书中,哈奇森首次将这一论点的上述两个方面联系起来 ,并汇成这样一句名言:“为最大多数社会成员提供最大幸福的行为就是最好的行为”。本书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经典译丛之一。

作者弗兰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第一个主要思想家,他在1729—1746年间任格拉斯哥大学哲学教授,对后来的苏格兰大思想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研究的主题包括形而上学、逻辑和伦理学,但他的重要性几乎全在于他的伦理学著作。他的伦理学立场是强烈地反对霍布斯(Thomas Hobbes),而基本上同意沙夫茨伯里(Shaftesbury)的思想,并将其更精确、更哲学化地表达出来。他主张仁慈的感觉是人性中原始而不可化约的部分。就如同视觉和听觉,道德感也是人类的一种知觉。霍布斯主张人性基本上是自我中心的,但哈奇森却强调人的社会性。

目录
对美、秩序等的研究1
第一节 论区别于通常为感觉所理解的某些知觉能力3
第二节 论本原美或绝对美14
第三节 论公理之美24
第四节 论相对美或比较美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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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看来对美的定位不同,还会引发伦理学的地震,不过我不同意作者的观点
: B83/6044
打五颗星的你们眼睛瞎了,翻译成这样简直是后现代笔法!
后半部分的翻译确实惨不忍睹,还好前半部分最需要细读的地方都翻译尚可,而且可以对照原文。哈奇森的美学思想在当时就是革命性的
该书由两篇论文构成,一篇论美,另一篇论道德,但无论是哪一者,在哈奇森看来,对其感知都是人之天性,教育或习俗所赋予我们的种种观念均以先天的内在感官为前提。在这里我们能够清楚看到他与曼德维尔的根本分歧。另一方面他关于善的计算的讨论,已经预示了功利主义的出现。不过这书的翻译真是够糟糕的
哈奇森在这本书最后的德性平民化结论,是一个商业社会的序曲,没有找到关于道德感的清晰文本
哈奇森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是鼻祖地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很多观点与以霍布斯洛克为代表的英格兰哲学家的观点很不一样,后者多少有一些唯物主义和经验论的色彩,而哈奇森一方面赞同后者的观点,一方面也会强调由上帝赋予人的一种不变的,永恒的内在感觉。借此,人们形成了审美的观念,道德的观念,荣誉的观念等。这些内在感觉是由一个仁慈的上帝赋予人的。因此,道德的最高境界就是某种仁爱的行为。哈奇森将斯多葛主义哲学与基督教哲学融合起来。这种基本观点也贯穿了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始终。等到苏格兰启蒙运动晚期,通过布莱尔和弗格森的推广,来苏格兰学习的贡斯当可能也受到了影响。哈奇森关于美蕴藏在多样性中的一致性的观点具有相当的古典色彩和启蒙精神。关于恐惧和崇高的论述又让人容易联想到伯克关于崇高的论述,哈奇森又具有一定的浪漫主义色彩
自爱是人身上如此强大的一种激情,要反驳建立在自爱基础上的伦理思想并非易事。哈奇森的功绩,在于为反驳这种思想体系找到了新的起点——人天然地拥有道德感官,“我们对道德行为的知觉必定不同于对利益的那些知觉”,一个与我们毫无利害关系的古代人物,他的崇高行为会让人自然感到喜悦。问题在于,哈奇森没有很好地回答人在自爱和道德之间为何会选择道德,更有说服力的答案是由他的后继者休谟给出的:道德这个概念意味着全人类共有的某种情感,自爱之心虽然也是人人都有,但自爱的具体的点却很难取得一致,不能推广到全体,自爱作为一种伦理思想的根据缺乏广泛性。(这个译本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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