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的法

[德]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

出版时间

2017-08-31

ISBN

9787208145801

评分

★★★★★

标签

政治

书籍介绍

大地承诺了和平,只有新的大地法思想可以实现和平

20世纪最具争议政治思想家 最后一位欧洲公法学家 卡尔•施米特

再次聚焦人间此在的基本秩序,力图发现大地的丰富意义

汉语学界期盼已久的公法论著,首度中译

《大地的法》是施米特在国际法方面的重要论著,表明施米特已经从战后聆讯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回到自己在“二战”期间开始思考的现代性问题,完整地提出了“大地的法”这一概念,与《宪法学说》合璧,形成施米特完整的公法理论。

AI导读
核心看点
  • 追溯欧洲公法从神权到世俗的历史演变
  • 剖析空间秩序与国际法概念的深层关联
  • 批判现代战争罪刑化对传统公法的冲击
适合谁读
  • 政治哲学与国际法领域的专业研究者
  • 对卡尔·施米特思想体系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欧洲历史与现代性问题的学者
读前提醒
  • 建议结合《宪法学说》以构建完整公法理论
  • 需具备国际法史基础,否则阅读门槛较高
  • 注意区分作者的历史描述与规范性主张
读者共识
  • 施米特后期代表作,结构宏大且逻辑严密
  • 深刻揭示空间秩序对法律形态的决定作用
  • 对现代国际秩序危机提供了独特的诊断视角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中世纪的中欧、西欧帝国神权统一体,从来都不是掌握在一个人手上的中央集权。它自始建立在教权与王权(pestestas und auctoritas)既统一又分离的秩序体系的基础之上。"
  • "根本的一点在于,基督教领域内的基督徒贵族之间的战争史封闭性的。这种战争不会影响到基督教共同体内部的同一性,其性质与针对非基督教世界的征伐性战争迥然不同。基督教贵族之间的争斗总是打着维护合法权益或是行使反抗权利等正当名义。争斗的双方都以一个大的共同的法律框架作为前提。换言之,他们对于基督教这个前提性的法律框架既不否认也不逾越。这就允许人们对于战争在道德与法律上的正当性提出质问,甚而这种质问有其必要性。然而,这个宏大的问题不会在抽象的层面得到解答,我们只能渗入到各个不同制度框架和具体语境中寻找答案。以“和平”这个概念为例:当时不存在一个宽泛的一般性和平概念,存在的只有具体场域下的如:帝国的和平,国"
  • "如但丁的《论帝国》,如果帝制在这里指的是人类团体中最“完备”的社会形态,一种“完美共同体”(communitas perfectissima),这不是说它是一个与“帝国”(regnum)、“自治市”(autarken civitas)等价并行的(政治)概念,也不是(社会学意义上)完美的共同体,而是一种独特并超验的组织形式,它在各个自治的团体间维持和平与公正,并且只服务于这一目的,在更高层级上更为广泛的整体。"
  • "基于这点,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搞清楚中世纪基督教共同体的这一特性以及它“最高权力”的(真正)所在。因为这里隐含了基督教帝制与中世纪其他古代异教的革新、重生与复归等概念的最深层区别。所有这些古代异教的引申概念都忽视了“守护者”(Katechon)功能,并由此未能演化为君主制(Kaisertum), 而是产生了所谓的凯撒主义(Caesarismus)......"
  • "1。按照土地和海洋划分战场的空间场景 18和19世纪处在国家间时代的欧洲国际法战争成功地划定了个框架。战争中敌对双方相互被视为正当敌人,因此而区别于叛军、罪犯与海盗。同样,战争摆脱了刑罚化特征和惩罚性趋势,用以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罪刑化实践也终止了。因为正当理由的问题已经在法律上与国际法无关,所以中立化能够真正成为一项国际法制度"
  • "素。在海洋战争中发展出另一种战争法的制度,也体现出人道主义的关怀。但是现代型海战并没有遵循陆战的发展模式。根据海战规则,当一个战船沉没的时候,并不常像大陆上的欧洲国家的做法一样,升起白旗,把战船当作敌人在海上的碉堡。众所周知,海战一直是一种商业或经济战争,并不仅是国家的战舰彼此争斗。海战曾经是、现在仍是一种战利品战争( Beutekrieg),它的目标直接指向敌人的甚至是中立方的私人财产。它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种商业战争,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在19世纪的本质含义是指自由的一一即非国家的、私人性质的事务田。自1856年巴黎会议上正式取海盗之后,国家鼓励私人积极参与到海战中来。1861-1865年的"
作者简介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年7月11日-1985年4月7日) 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最后一位欧洲公法学家 施米特的写作生涯长达60余年,在20世纪诸多重大政治思想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有“20世纪的霍布斯”之称,其思想对20世纪政治哲学、神学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以决断论为著;并提出了许多公法学上的重要概念,例如制度性保障、实质法治国,及法律与主权的关系等。 施米特出生在德国西部威斯特伐里亚的一个小镇普勒腾贝格的天主教家庭,从小喜好文学、艺术、音乐、哲学、神学,曾就读于柏林大学、慕尼黑大学与斯特拉斯堡大学。1910年完成博士论文《论罪责与罪责模式》,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施米特一边研究新康德主义法理学,一边写论瓦格纳的华彩文章。1916年以《国家的价值与个人的意义》(一文取得教授资格,并发表了一部从政治哲学角度论诗人多伯勒的长诗《北极光》的专著,从此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政治思想生涯。同年,与塞尔维亚女子帕芙拉•多萝蒂克结婚。 1933年,施米特担任柏林大学教授,同年,出于诸多策略性的考量,加入纳粹党。“二战”后,施米特曾被冠以“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的称号。1933—1936年,施米特担任普鲁士政府成员,享有众多学术职位,包括著名的《德意志法学家报》主编。1936年后,施米特因其在纳粹执政前后态度之转变,及其入党甚晚的事实而渐受部份党政高层质疑,且受到党卫军机关报《黑衣军团》的攻击。战后被盟军逮捕并移送至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应讯,却未被起诉而获开释。施米特后因拒绝与西德政府“去纳粹化”政策妥协而被永久剥夺正式任教之权利。纵然如此,施米特仍持续著书立说,对西德公众舆论以及欧洲左、右翼知识精英发挥其影响力。施米特以96岁高龄逝世于慕尼黑,葬于故乡普勒腾贝格,墓碑上铭刻着施米特对自己的盖棺论定:“他通晓律法。” 施米特与马克斯•韦伯曾有所来往,且深受其影响,部分地继承了韦伯对现代性批判的论题,其中一个明确的倾向就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但称施米特为“反自由主义者”,则失之草率,有学者认为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是来自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批判。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引论五篇
一、作为秩序和场域之统一的法权
二、前全球时代的国际法
三、基督教中世纪国际法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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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占有是产生法律的开始
带着Bodin主权国家概念对结束罗马皇帝、教皇、国王、封建主、主教、各大家族及其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构成的混乱中世纪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这个视角去读,就特好看!
希望糟糕的译本不要写译后记,避免变成地图炮,给相关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尴尬
大地与海洋的背后,是从比希莫特到利维坦的变迁。施米特的政治神学核心剑指依然是:谁才是基督,隐含的命题是:谁才是敌基督。
“恨谁就让谁读系列” “和哈耶克放在一起系列” “想送去多抓鱼系列” “我居然读完了但我读了个啥系列”
以历史、政治与地理的方法来论述国际秩序的形成。很有启发!
去年读大地的法,读到最后突然意识到,施米特想说的就一句话:有些人的命比另一些人的命值钱,这个规律不能打破 说到底,欧洲毕竟是欧洲,我们可以不关心叙利亚,也可以不关心哈萨克斯坦,但乌克兰?所有人都知道,一个时代结束了 R.I.P
"若从施米特的角度看,今天全球面临的不仅是贸易、经济和科技的竞争,而且是一场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文明保卫战,是一场延续了几百年的陆地与海洋、驯服技术与技术解放、诗意栖居与技术主宰、天人合一与天人分离的搏斗,而且是决定人类文明命运的“最后的斗争”。究竟解放了的科技最终毁灭大地和人类文明,从而人类无根地飘浮在太空中或者进入到机器人文明的时代,还是驯服科技,用科技力量来保卫大地,甚至不惜带着地球去流浪?这无疑是我们必须直面的时代主题。"——强世功:“陆地、海洋与文明秩序”,《读书》2019年第5期。
不懂翻译,但是本书的阅读体验非常好,在现行出版的文集中仅次于《宪法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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