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社会

[英]赫德利·布尔

出版时间

2015-01-01

ISBN

9787208125940

评分

★★★★★
书籍介绍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从国家组成国际社会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分析了世界秩序或国际秩序如何得以维持这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内容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世界政治秩序的本质是什么?在当代国家体系中,秩序如何得以维持?通往世界秩序的何种替代道路是可行的和适当的?《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第四版)》作者认为,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等国际社会的制度,同国际秩序的维持有着密切的关系。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提出国际社会概念,突破无政府即无序的迷思
  • 解析均势、国际法、外交等五大秩序维持制度
  • 探讨世界政治秩序的本质及替代道路可行性
适合谁读
  • 国际关系与政治学专业师生
  • 英国学派及国际秩序研究者
  • 关注大国博弈与地缘政治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注意区分权力与权利等核心概念
  • 理解演绎法逻辑,避免实证主义预设
  • 结合历史背景审视经典理论的当代价值
读者共识
  • 英国学派开创性经典,理论扎实严谨
  • 论证清晰,对理解当下大国行为极具启发
  • 虽部分观点过时,但洞察力与历史感深刻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缺少一个世界政府,并不妨碍工业、贸易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其他方面的改善。... 不会因为抵御别人的威胁和维护自身的安全而耗尽自己的力量。"
  • "国际行为中的是与非观念一直具有重要的地位。"
  • "战争状态以及每个国家敌视他过的意向。"
作者简介
赫德利·布尔,生前为英国牛津大学蒙塔古·伯顿国际关系讲席教授,曾经担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关系教授。
目录
第四版序言(安德鲁·赫里尔)
第二版序言 重读《无政府社会》(斯坦利·霍夫曼)
前言
导言
第一部分 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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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一本对概念及其分类辨析分明、论述清晰的通人之作。值得重读。太喜欢这种温和、审慎、睿智、博雅的论述风格了,最后一段话让人颇为动容: “本书对人类目标所作的考察是不完整的,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是不可取的做法……尽管……我们也只能在黑暗中进行摸索。我们最好承认自己处于黑暗之中而不应该假装自己能够看到光明。” 以我印象最深的第四章《世界政治中的正义与秩序》为例,作者从形态的角度,将“正义”区分为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算术正义与比例正义,交换正义与分配正义。从主体对象的角度,将“正义”区分为国际正义(国家间正义)、个人正义(或人类正义)、全球正义(或世界正义)三种。并探讨了这三种正义与世界秩序的相容性问题,优先性问题。十分精彩,可以作为我们对这一问题的一个通识基础,或思考的起点。
从卡尔到摩根索再到布尔,英国学派的路子不同于美国的实证主义,走的是演绎法,理论扎实,论述严谨。可以看出带英落寞之后最关心的就是“帝国遗产”-规范和制度。
“当今的世界政治研究应该是一种智力活动,而不是一种实践活动。” ——布尔
因为后面的篇章加一颗星
或许有人觉得论证很幼稚,但是实际上这是作者的功力所在——可以将所谓“国际秩序”这么含混的词写的这么清楚。 最喜欢最后一句话“即使人们很想知道世界政治的未来走向以及自己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我们也只能在黑暗中进行摸索。承认自己处于黑暗之中,总比假装自己能够看到光明要好。”
“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或国际秩序研究)的开创性作品,从国际互动层面上在沃尔兹式结构化“国际体系”之外增添了“国际社会”的分析路径,即无政府假定并非等于国际关系是“无序”(霍布斯式)的,而是受制于特定历史情境的习惯和共识(洛克式)的约束。不过作者也特别指出,行为体互动同时具有谋求安全利益和冲突的“国际体系”与遵循国际合法性的“国际社会”多重性。也说明“英国学派”偏向合成式的大理论风格,和分析化的社科式IR研究有较大区别。
(12.29二刷,看完感觉甚至有真题的影子。。。)居然异常流畅的看完,非传统IR分析的框框,点。
秩序是政治学的经典命题。从定义上看,秩序是追求基本社会生活目标的人类行为格局,世界政治中的秩序则表现为(国家→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它包含战争冲突、人类联合与国际合作三大要素,它们各自拥有思想传统和正义取向。秩序的维持有赖于观念、规则与制度,“有效制度”则只包括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大国管理。面对新中世纪主义等新秩序的挑战,国家体系没有消亡或过时,可行的改革包括大国一致、全球中心主义、地区主义、无产阶级革命。 英国学派非常“老牌”:学术思维极其严谨(作者在一切开头结尾重申结构框架);采取内容分析方法(引用大量思想史和国际法著作);将研究视为纯粹的智力活动(谦逊地不提供任何建议)。“秩序是实现其他价值的前提条件”这一潜在结论,也与我在西政史课程上的思考相符。我想,它值得成为我的研究方向。
囫囵吞枣 蛮同意旧版下的一个评论,英国学派是没有理论的学派。但它有历史。 新自由制度主义与英国学派的国关想象是市场-社会,侧重激励-共识,承自普布利乌斯-休谟,是制度的组织(organization)面-惯例(convention)面。 国际体系(足量互动与充分影响)在共同利益-观念下意识到彼此所遵循的共同规则-制度,就成了国际社会,提供秩序(利益+规则+制度)。国际关系可能无体系也可能无社会。当下国际体系的目标共识是,国际社会-主权国家-和平,优先级递减,后者可损耗以保存前者。 秩序优先正义。 制度的制度:均势(与国际法的关系)、国际法(确立国家社会-明确共处规则-提供协议媒介)、外交(信息-降压-象征)、战争(类均势-社会性)、大国(危机控制-限制战争-地区主导-划分范围-大国共管)
这学期两门课的老师都极力推荐这本书,故读之。我就喜欢这种极端清晰条理分明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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