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导论

(英)麦克斯·缪勒

出版时间

2010-03-01

ISBN

9787208091146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的特点有三:第一,它第一次提出了宗教学这个概念,赋予这门新的人文学科一个比较恰当的名称;第二,说明了宗教学作为一门科学应有的不同于神学的性质;第三,提出了宗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推动了大批学者将文化-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方法运用于宗教学方面。这三点充分体现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和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也如作者本人所说:“激起一股新的精神和一种新的生活。”

目录
译序
原序
宗教学演讲集
第一讲
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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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真是喜欢。每一个学科门类的鼻祖,都是真正有怀疑精神和创造力的人。又读了一本好的入门书。
提出了学科概念,研究方法,研究立场等等基本问题。开创性与局限性都很明显的。如今再看,学术史价值远大于学术价值。p.s.原来,上帝取亚当一根肋骨造夏娃的希伯来语原意是“上帝按照他的样子造了夏娃”。
很难见得是科学。并没有体会到缪勒想发现的,各个民族各个宗教都把握到了一些真理。相反,关于宗教无处不在的事实,我只感觉往事不堪回首,只感觉现在也摆脱不了非理性的狂热。
以语言学为基础,比较为方法,为宗教分类,有启发性
语言分类和词汇解释经文,宗教间的比较和发展都太有意思了。可惜我好像搞错了宗教学和宗教的区别,艰难读完,头大了两圈,什么都没记住。
以他们自己的信仰至上
以科学的方法研究宗教
开辟宗教学鸿蒙的四篇演讲,瑕不掩瑜,尤以第一讲最关键。缪勒指出,人类在感觉和理性之外还拥有觉察无限的天赋,并将语言学和比较研究方法引入宗教学,致力还原神话叙事下的历史话语,由此在语言学的土壤之上建立起宗教学的地基。别的不说,单是反对神学宗派主义、否认基督教在诸宗教中的特殊地位,就已是了不起的勇气。对“语言-宗教-律法-民族文化”四者关系的分析、否定天启宗教与自然宗教的二分法,在当时都属难得的识见,尤其当我们考虑到缪勒的基督徒身份,这些论述便更显珍贵。很多观点都很有意思,如认为用亚当肋骨制造夏娃的神话表述还原成现代话语实际上是在说二者有相同的本质,正如希腊神话里丢卡利翁和石头、祖鲁人口中的祖先与芦苇在某种程度是同义语。认为孔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因为和正统的“天”相比,其他鬼神都是不重要的。
感觉是语言学和社会学和神学的糅合?语言的隐喻、正反思想和抽象方式都可用作对神的阐释,对于不同地区宗教语言相同点的分析让我一度确信巴别塔的真实性。运用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论证日月可能真实存在,现实可能比神话更为荒谬。关于God如何在中文里的翻译,穆勒体现了包容的心态:抛开无休止的争论,上帝可以有很多的存在形态与名称。对于尚未完全开化民族的宗教,穆勒同样持平等态度:既然人类幼时的幼稚可以被忍受,为什么要对处于初级阶段的宗教如此苛刻?关于东方宗教文献的编译,穆勒认为无论自身兴趣如何,这是出于宗教学者应尽的责任。现在看来很多理论性的观点和教材相比显得较为老旧,好喜欢穆勒身为学者的风度
第一讲提出比较语言学作为一种宗教比较的前视域及其合法性的担保,宗教的信仰不等于对宗教本身有所把捉,“只知其一,一无所知”,宗教同时是教义和信仰无限者的心理能力或倾向;信仰的天赋是人在感觉与理性之外的第三天赋;比较神学探讨宗教的历史形态,理论神学则反思宗教发生的最低条件;语言构成思维的边界并渗透了宗教的神话体系。第二讲反思宗教与圣典的联系,并反对自然和天启宗教、真伪宗教的划分,唯一科学的分类是语言的。第三讲以神话作为民族起源的基础并与语言相互缠绕,神话学是语言必然要生的一场病。第四讲探明宗教在语言中的发生,概念被剥离物质含义,精神自身又向物质化回归;宗教永远都不是字面的宗教,而我们需要的恰恰是尊重、慈爱与包容。详见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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