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释义(第一卷)

[英] 威廉·布莱克斯通

出版时间

2006-09-01

ISBN

9787208062047

评分

★★★★★
书籍介绍
作者论述了英国法的基本原理和英国民主政体的形成基础,运用法律和法理学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原则,对英国宪法的起源、历史及其合理性作了涵盖甚广的阐述,并对现代法庭的各类判决陈述无不具有启迪作用。 目录: 总序 中译本前言 第一版序言 导论 第一章 论英国法的研究 第二章 论法律的普遍性质 第三章 论英国的国内法 第四章 论适用英国法之国家与地区 第一卷 个人的权利 第一章 个人的绝对权利 第二章 议会 第三章 国王及其资格 第四章 国王的王室 第五章 隶属于国王的咨询机构 第六章 国王的职责 第七章 国王的特权 第八章 国王的收入 第九章 低级司法行政官 第十章 包括外国人、外籍居民及国人在内的全体人民 第十一章 神职人员 第十二章 公民阶层 第十三章 陆军军人与海军军人 第十四章 雇主与受雇者 第十五章 丈夫与妻子 第十六章 父母与子女 第十七章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 第十八章 法人 附录 古代英国王系一览 人名对照表 译者后记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阐述英国法基本原理与宪法起源
  • 确立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的法治格言
  • 详细论述个人绝对权利与社会关系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普通法研究者
  • 对英国宪政史与政治哲学感兴趣者
  • 法律从业者及历史爱好者
读前提醒
  • 译文质量参差不齐,建议参考原文
  • 内容具十八世纪时代局限,需批判读
  • 结构严谨但略显枯燥,适合精读
读者共识
  • 普通法入门经典,具有极高学术价值
  • 译本语言生硬,未能体现原文优美
  • 部分观点过时,需结合现代视角审视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公民的各项权利,不论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取得的,本来曾经是世上每一个人都应享受到的权利,然而现在除英国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贬低甚至破坏这些权利。"
  • "要求选民在财产方面具备一定资格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在选举中排除那些地位极其卑微因而被认为不具有独立意志的人。"
  • "罗马法的规定与我们的法律简直有天差地别的不同,一方面是法律的权威大于国王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如同一名罗马法学者曾表达过的)则是国王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从布拉克顿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英国法律的格言:“rex debet esse sub lege ,quia lex facit regem.”(国王必须服从法律,因为正是法律设立了国王。)"
作者简介
威廉·布莱克斯通生于1723年,死于1780年。他是中下层英国人中的一个,完全由于自己的才华横溢而出人头地。孩童时,他设法进了英国有名的公立学校之一——查特豪斯公学;离开那里他进了牛津大学(在幼小的15岁时),并爱上了大学生活。他与其他一些像约翰逊博士、戴维·加里克和乔舒亚·雷诺兹爵士那样的杰出人物一起,都是牛津杰姆布洛克学院的学员。如同约翰逊所言:“我们是一窝欢唱的鸟”——其中就有布莱克斯通这位布商的孩子,他极其热爱经典文学和学者悠然自得的生活。附带说明一下,那是一个“未经改革的牛津大学”的年代,该大学由于其“喝高酒精度的波尔园葡萄酒的教师——后来布莱克斯通自己也变成了人所共知的“一天两瓶的酒鬼”——以及“墙壁讲师”,也即讲课时绕空四壁、无人听讲的教师而声名狼藉。布莱克斯通在牛津大学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在那里他学习民法。1745年,由于他以持续饱满的热情从事其学习研究,他获得民法学士(BCL)学位并被选拔担任万灵学院的研究员职位。
用户评论
很牵强的套了里边全民平等自由相关的一句话来当论据……
谁料得了有一天咱会为了不挂科,啃下这本无聊至极的东西...
驱蚊生正在翻译后几卷
经典。普通法入门的开端,希望剩下的几卷可以翻译过来。
能不能把第4卷印出来。。。
普通法的重要教材 边沁在《政府片论》中反驳了政治起源与形式部分
第四卷啥时候能有中文版啊。
这个译文质量应该挨批评,至少应该找一个好译者作一番高质量的校对,布莱克斯通英文的优美感和逻辑感,译文没有表达出来。
终南山的木凳,直而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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