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职官制度研究

陈仲安, 王素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

1993-09-01

ISBN

9787101010794

评分

★★★★★
精彩摘录
  • "傳世文獻主要爲在我國久佚的日藏隋人蕭吉《五行大義》。該書雖然在清中期就回傳我國,但卷五《論諸官》引《洪範五行傳》於地方曹官的記載,受到學術界的重視,卻是近幾十年的事。現將這段記載迻録如下 甲倉曹,共農赋。 乙爲户曹,共口數。 丙曹,共訟訴。 丁為賦(賊)曹,共獄捕。 戊爲功曹,共除吏。 己爲田曹,共群畜。 庚爲金曹,共錢布。 辛爲尉曹,共本使。 壬爲時曹,共政教。 癸集曹,共納輸。 子爲傳舍,出入敬忌。 丑爲司空,守將班治。 寅爲市官,平准賣買。 卯爲鄉官,親事五教。 辰爲少府,金銅錢布。 巳爲郵亭,行書驛置。 午爲尉官,馳逐追捕。 未爲厨官,百味悉具。 申爲庫官,兵戎器械。 酉爲倉官,五穀畜"
  • "164.以上四類屬吏,與當時中央官署比較:紀總攬政事,可比丞相、三公等宰相機構,功曹爲正宰相,五官掾爲備位的榮譽宰相。門下職掌中樞,可比尚書機構,主簿、主記室、録事及以下各曹,相當令、僕及郎曹列曹分管具體事務,相當九卿諸監。督郵專司監察,相當御史。由此看來,舊稱郡府爲郡朝,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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