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宽容

[英国] 约翰·洛克

出版时间

1982-03-01

ISBN

9787100021746

评分

★★★★★
书籍介绍
《论宗教宽容:致友人的一封信》是洛克写的论宗教宽容的四封书信中的第一封信,写给他的好友菲力·范·林堡格。洛克在这封信中批判了君权神授思想,系统地阐述了政教分离和信教自由的主张,提出了宗教问题上的自由主义思想——自由神论。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阐述政教分离,主张国家权力不应干涉信仰
  • 批判君权神授,指出宗教纷争源于缺乏宽容而非分歧
  • 提出自由神论,强调信仰基于内心确信而非强制服从
适合谁读
  • 对政治哲学、自由主义思想起源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宗教与社会关系、政教分离议题的研究者
  • 希望了解洛克原著及早期现代思想史的爱好者
读前提醒
  • 本书篇幅短小,逻辑清晰,但涉及17世纪神学背景
  • 注意洛克对无神论者的排斥,这是其时代局限性
  • 建议结合书信体语境,理解其温和而坚定的论证风格
读者共识
  • 洛克文笔清晰明快,论证虽不严密但如光般启人
  • 核心观点‘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影响深远
  • 虽有不宽容无神论等局限,仍是自由主义重要基石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基督教世界之所以发生以宗教为借口的一切纷乱和战争,并非因为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不同意见(这是不可避免的),而是因为拒绝对那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实行宽容(而这是能够做到的)。为贪婪和统治他人的欲望所驱使的教会首领们,利用官长们的狂妄野心和幼稚的民众的迷信心理,违反福音书的原理和仁爱的训示,向他们传播宗派分立论者和异端派将被剥夺其财产并予以毁灭的邪说,以此来诱惑和煽动他们去反对那些与他们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这样,他们便混淆了教会和国家这两种本身截然不同的事物。"
  • "最后,那些否认上帝存在的人,是根本谈不上被宽容的。诺言、契约和誓言这些人类社会的约制对无神论者是不可能具有约束力的。虽然他们只是在头脑里摈除了上帝,但却使一切化为乌有。此外,那些以无神论来破坏和毁灭一切宗教的人,也便不可能以宗教为借口,来向宽容的特权进行挑战。至于其他实践性的见解,虽然没有绝对地摆脱一切谬误,但只要他们不试图建立对他人的辖治,不对曾经教育过他们的教会要求民法豁免权,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对他们实行宽容。"
  • "真正的宗教的全部生命和动力,只在于内在的心灵的确信,没有这种确信,信仰就不成其为信仰。(P6) 凡是我不相信其为纯正的宗教,对我来说,它都不可能是纯正和有益的宗教。因此,君王们以拯救臣民的灵魂为借口,强迫他们加入自己的教会,只能是枉费心机。如果他们真的相信,他们便会自愿加入;如果他们不相信,即便是加入了,又有何益?(P23)"
  • "所谓异端,指的是教会里属于同一宗教的人们之间由于某些与宗教法则无关的不同意见而产生的分离。其次,在那些只承认く圣经》为其信仰法则的人们中间,所谓异端,则指的是因为与《圣经》明文规定无关的一些意见分歧而在自己的基督教会里产生的分离。"
  • "句话:一个只要不否定《圣经》所明确教诲的东西、又不以《圣经》里没有明确阐述的任何事情为理由而制造分裂的人,不管他可能如何遭到任何基督教宗派的辱骂,甚至被某些或全体宗派宣布为完全不具备真正基督徒的特性。事实上,可以千真万确地说,这个人既不可能是一个异端分子,也不可能是一个宗派分立论者。"
  • "因此,不论是谁,假使他果真是关心上帝的王国,并以努力在人们中间扩大这个王国为己任,他至少应当更加关心并努力根除这些不道德的行为,而不是党同伐异。如果有谁反其道而行之,把同他持有不同见解的人视若仇敌,残酷虐待,那就是怂恿这种与基督徒的名字不相称的不义和不道德的行为。"
  • "一句话,凡属法律准许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由做的事,也请允许每个教会在神圣礼拜时享有这种自由。请保证任何人不至因为这些原因而蒙受生命、人身、房屋和财产上的任何形式的损害。"
  • "公正、温和的政府,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稳定的,安全的。但是,压迫就要引起不满,迫使人们为挣脱不舒服的、专制的枷锁而斗争。"
作者简介
约翰·洛克(1632-1704, John Locke),英国哲学家,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者之一。
用户评论
这封信以有神论为基础,探讨了宗教与世俗权力之间的关系。简单而言,就是宗教不应使用世俗权力去惩罚异见者,而世俗官长更没有权力去拯救灵魂,信教是个人行为,个人据此对自己负责。——因为只是封短短几十页的信件所以没有展开具体阐述。最后补充的异端和宗派分立部分有点破坏结构的美感。末了,也正是因为没有展开具体论述所以掩盖了一些细节上的问题、然而也正是这些细节上的深入讨论才有了之后的分化罢。
“反正也没有爱了,大家就相互宽容着凑合过吧”,现时代的宗教的癌细胞大概就是这种一团和气背后其实是漠不关心的逻辑
喜欢~!
副标题可拟为:“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疏证
想法有些老旧了
略览 洛克的文本看着真舒服 说人话
法律和刑罚的威力能够说服和改变人的思想,却全然无助于拯救灵魂。 掌管灵魂的事属于每个人自己,也只能留归他自己。17世纪的人写出来这样的思想,令人惊叹。
如果用现在的视角看来,洛克的很多看法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察觉的到,历史的发展就是这种具有自己独特见解以及敢于说出问题所在的人所推动的。他的很多看法不仅仅适用于宗教层面,也适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宽容不是消除不同的论点,而是支持且尊重,或者不拒绝对那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实行宽容。
记得那句话,不要说主的名字,好像说了耶和华会怎么样一样,这个和中国的避讳算是一个样了。但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要以耶和华的的名义办事。此外,也不要以任何崇高价值的名义办事,无论是神、人民、自由、法治、理性、party等等。哪怕这点办不到,起码要事出好心。
宗教是民主的自由的。无神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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