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轮阅读收获很大。1,和所有司汤达的作品一样,本书写的极其出色。我甚至认为是最出色的一本。2,司汤达呼吸着卢梭的空气。文中关键地方提到《新爱洛漪斯》。如果注意到于连也钟情卢梭著作,就大概能理解这个作家了。3,司汤达最喜欢的一句英文:To the happy few用来给此书开篇题词。这句英文还出现在《巴马修道院》和《红与黑》最后一句。这句话使我真正接近司汤达。他的书是写给少数幸福的人,这使他远离了雨果那种拙劣品味。4,法文译著我一直很信任张冠尧的译本,但《红与黑》他犯了个大错,这句英文他竟然直接拿掉。要不是好奇心驱使我寻找其他译本,我险些以为司汤达在《红与黑》中还没学会用这句话。5,多么丰富的一句话啊,就像法比乌斯这个名字之于马基雅维利,一切都在这句话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