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价值与人权

(美) 狄百瑞

出版时间

2012-08-31

ISBN

9787509731765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论述了个人主义与人格、法与礼、学与社、乡约、中国的宪政主义与公民社会、女性教育与女权、中国共产主义与儒家社群主义等。论述了儒家社群主义思想,以“社学”和“乡约”这种社群组织为例,说明儒家在加强社群生活、建设齐心协力的信约制度方面,做出的各种努力。

狄百瑞着重论述了儒学的哲学发展,以及中国在社群组织、宪政、教育和女权等方面的历史经验,他认为尽管儒家对价值的理解在某些方面不同于西方自由至上的个人概念,但儒学与人权并非水火不容,反而能促进人权。亚洲价值的拥护者关注在个人权利与社会的正当需求、正当要求之间实现恰当的平衡,认为儒家的经验对于保持这种平衡确实非常重要,而中国人在这些方面留下的历史记录值得大家往此方向去思考。

1990年代,部分学者提出“亚洲价值”的概念,试图将20世纪日本和东亚四小龙的迅速崛起归因于亚洲传统的独特魅力,不可避免的引发了围绕普世价值与地方传统的论争,在这一论争中,狄百瑞完成了本书。相当集中地反映了他作为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自由主义学者在儒学传统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和路径方面的立场与观点。狄百瑞的研究,对深陷“哈耶克困境”而难以自拔的当下中国自由主义者是一个不小的福音。

狄百瑞 生于1919年,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系教授,在国际汉学领域研究有很高的声望。曾经在中国的燕京大学和岭南大学从事研究,是堪称费正清第二的美国中国学泰斗级人物。主要著作有:《高贵与文明》(2004),《亚洲价值与人权》(1998),《为己之学》(1991),《东亚文明:五个阶段的对话》(1988),《中国的自由传统》(1983),编写了影响广泛的《中国传统资料选编》。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深入剖析儒家传统中的社群主义资源,如乡约、社学等自愿性地方组织,论证其并非国家权力的延伸,而是基于礼制与教化的自治实践。作者指出,这些历史经验体现了儒家对社群合作与道德教化的重视,为理解非西方社会的公民社会雏形提供了独特的历史视角,揭示了儒家思想中蕴含的抵抗威权主义、维护地方自主性的潜在可能。
  • 作者坚决反驳将儒家简单等同于压制个人权利的刻板印象,提出‘人格主义’概念,强调儒家关注的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与文化背景中实现完善人格的自我,而非西方原子化的个人主义。书中探讨了中国宪政主义、女性教育及共产主义与儒家社群主义的复杂关系,试图证明儒家价值与人权并非水火不容,反而能在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需求方面提供有益的历史参照。
  • 本书反映了作者作为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自由主义学者,在儒学传统与现代化关系上的独特立场。他试图从儒学内部挖掘自由精神,证明其可开出现代性。然而,这种将儒家传统与现代自由主义强行对接的尝试,在学术界引发了巨大争议。读者需警惕书中可能存在的‘格义’风险,即过度美化儒家历史以迎合现代政治理念,忽视历史语境中儒家与专制皇权合谋的残酷现实。
适合谁读
  • 对政治哲学、比较政治学及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感兴趣的读者。本书涉及亚洲价值、人权普世性与地方传统之争,适合希望深入了解西方汉学家如何解读儒家政治伦理,以及反思‘亚洲价值’论调背后理论陷阱的读者。但需注意,本书观点具有强烈的主观建构色彩,不适合作为客观历史研究的依据,仅可作为了解特定学术流派观点的样本。
  • 关注中国现代化路径、公民社会建设及传统资源现代转化的研究者。书中关于乡约、社学等基层自治组织的讨论,虽被批评为脱离历史实际,但仍能引发对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及其局限性的思考。适合那些希望从批判性角度审视新儒家‘返本开新’理论,或研究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在中国语境下复杂互动的学术人士阅读,以获取反面案例或理论警示。
  • 对儒家思想现代命运持批判性态度的读者。本书展示了西方学者如何试图为儒家辩护以契合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这种努力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往往被视为一厢情愿甚至误导。适合希望识别并批判‘儒家自由主义’谬误,深入理解为何儒家传统无法自然演化出民主自由制度,以及为何将传统资源工具化以服务于现代政治议程存在根本性伦理与逻辑错误的读者。
读前提醒
  • 阅读时需保持高度的批判性思维,切勿将作者对儒家历史的理想化重构视为客观事实。书中关于乡约、社学是‘自愿合作’而非‘国家控制’的论述,与主流史学界对明清国家权力下沉及儒家士绅与皇权合谋的认知相悖。读者应结合中国政治史、社会史的专业研究成果进行对照阅读,警惕作者为了论证儒家与自由主义兼容而进行的断章取义或选择性引用。
  • 注意区分作者的个人政治立场与学术客观性。狄百瑞作为自由主义学者,其研究目的明显是为了证明儒家传统可以通向现代自由民主,这种预设导致其对儒家负面历史遗产(如等级压迫、缺乏权利意识)的回避或淡化。读者应意识到,任何试图从传统中‘发现’现代性的努力,都可能陷入‘以今律古’的误区,本书即是此类学术争议的典型代表,不宜作为信史参考。
  • 建议结合其他批判性文献同步阅读,以纠正本书可能带来的认知偏差。例如,可参考关于明清国家控制力、儒家礼教吃人本质、以及新儒家理论困境的相关研究。本书的价值不在于其结论的正确性,而在于它提供了一个观察西方汉学界如何参与‘亚洲价值’争论的窗口。读者应从中学习如何识别学术话语中的意识形态偏见,而非接受其关于儒家能开出民主自由的具体论证。
读者共识
  • 多数读者认为本书观点过时且存在严重逻辑谬误,试图证明儒家传统能自然演化出自由主义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评论普遍指出,作者对儒家历史的解读脱离实际,忽视了儒家与专制皇权长期合谋的历史事实。将乡约等视为自由主义萌芽被视为典型的‘格义’错误,即强行用西方概念附会中国历史,这种学术路径在当代已失去说服力,甚至被视为对历史真相的歪曲与误导。
  • 读者共识认为,尽管作者用心良苦,试图为儒家辩护并挖掘其正面价值,但其核心论点站不住脚。评论中明确指出,儒家传统中缺乏现代人权与民主制度的基因,任何声称儒家能开出自由民主的说法都是对历史的误读。本书作为了解特定时期西方汉学观点的史料有一定价值,但其结论已被现实与更严谨的学术研究所否定,读者不应被其表面上的‘中西融合’叙事所迷惑,需认清其理论破产的本质。
  • 部分读者指出,本书反映了西方学者对中国文化的某种钦羡与误解,这种误解导致了对儒家政治伦理的过度美化。评论强调,儒家思想中的等级秩序、服从权威等核心要素与现代自由主义根本冲突,不可能通过简单 reinterpretation 就转化为民主资源。读者普遍认为,本书的结论含糊且缺乏实证支持,其所谓的‘儒家社群主义’实为虚构,不仅无助于解决中国现代化问题,反而可能阻碍对真正现代政治文明的理解与追求。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作为起于微贱而执掌王朝的一个普通人,明太祖深体自己乃民人中一员,他觉得自己比大多数文人学士能够更好地体会乡村生活。这使他倾力从高处着手——可能在前现代的中国历史中,也是最具有渗透性的——直抵乡村,组织地方层级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和朱熹一样相信有必要实现地方领导权,但他和朱熹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极为热衷于保持强大的全面控制,实际上完全是个人指示,而不给国家官僚及其中的士大夫官员太多的空间。"
  • "胡适出于中国经验而为人权增加了新的内容,他提议在言论自由的权利之上,加上沉默的自由。"
  • "所谓的“亚洲”社群主义立场的代言人认为,彻底自立的、自主的个体这样的概念,对于儒家而言是陌生的,这倒没有错。……传统的亚洲“社群主义”的鼓吹者如果认为,在儒家看来个体的价值仅在群体中才可实现,个体不过是人们希望他履行的各种社会角色的总和,或者他安于服从群体和既有的权威,那么这些鼓吹者的看法是错的。"
  • "如果没有一套社群主义的制度,没有有见识的儒者拥护这样的制度,那么儒家礼制锁推崇的那些价值,其本身也不足以解决更大范围的权力制度和权力冲突造成的问题——因此也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在一个有效的政治基本制度中,赋予拥有权利的公民以权利。"
  • "乡约在同一历史进程与困境中也具有教谕作用。就如社学,儒家将乡约视为一种推行教化的手段,这些经自愿达成 (consensual)、合作自治的组织被视作地方礼制,而非国家权力的工具,本质上是自愿而非强制结合而成的,在这种意义上,尤其可以说它是一种教化手段。因此,这种真正的儒家文明(civility)观念——借由自愿达成的礼制而在地方上推行,而非由支配一切(常常也是多管闲事)的国家以法律体制强制推行——与现在的社群主义表述的“亚洲价值”可谓形成了反讽:后者的 “亚洲价值”轻易就可直接解读为一种由威权主义中央政府主导的法制社会(law and order society)。"
  • "这里所说的“人格主义”,表述的不是作为原始的、“粗糙”的个体(individual)的人(person)所具有的价值和尊严,而是作为一个自我(self)的人的价值和尊严,这种自我,塑造和形成于一个既定的化传统、他自的社群和自然环境等背景中,他是要实现完善的人格(personhood)的自我。"
  • "“社学”这个词的意义首先在于“社”,这是指其宗教扎根于本地的团体组织(corporate body),其次才是“学”,这指的是一个学习过程,经此可断文识字、侃侃而谈,登进文苑,由此有能力参与长期由文人学士把持的上层社会和政府。"
  • "中国真正的社群主义传统——以那些大儒为代表——是奋力实现最大程度的自愿合作,抵抗国家出于自身的威权主义目的而误用社群组织的那种顽固的倾向。社群主义不能如今日一般以儒家的名义而由国家来主张之;实际上,儒家的历史根本地否定华人国家的任何此类主张。"
作者简介
狄百瑞 生于1919年,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系教授,在国际汉学领域研究有很高的声望。曾经在中国的燕京大学和岭南大学从事研究,是堪称费正清第二的美国中国学泰斗级人物。主要著作有:《高贵与文明》(2004),《亚洲价值与人权》(1998),《为己之学》(1991),《东亚文明:五个阶段的对话》(1988),《中国的自由传统》(1983),编写了影响广泛的《中国传统资料选编》。
目录
第一章 “亚洲价值”与儒家/1
第二章 个人主义与人格(personhood)/16
第三章 法与礼/29
第四章 学与社/38
第五章 乡约/54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说实话,不怎么样。
颇受启发
从儒家角度看,真的很值得玩味了~
薄薄一本小册子,受益颇多,价格不菲。
这是一本过时的书,因为作者对“儒家”所有语焉不详的美好设想,都已被今日现实所否定:说儒家传统能自然而然开出自由主义来,就是彻头彻尾的一厢情愿(哄骗)。新儒家长期以来基于此种心理,对江右—东林一系的鼓吹拔高也该歇歇了。
参考。
小阳人状态下读完的一本书📖 挺神奇的一本书,虽然是站在儒家的角度讨论,但是我感觉更多的是西方的视角阐释儒家,将两者结合起来,得出儒家学说中的部分可以进化成民主政府,催生出一种现代的自由主义。 (虽然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更多的是一种站在现代社会,用现代思维,思考封建社会政治学的想法,没有真正的历史的看待问题。) 这本书,也很大胆,提到了许多有意思的内容,包括结语!有兴趣应该看下!
为后记加一颗🌟
挺薄一本,虽然题目是亚洲,但主要是在讲我们。区分了东方伦理关系中的个人(person),理想自我(self)及西方个人主义中的个体(individual)。社学与乡约可对标《白鹿原》。理想的社群主义不是权威主义的强硬支配,而是通过共同体自愿合作以达成礼与法,从而实现真正的儒家文明。(想到上学期读葛兰西时讲到的东西差异:契约?群体?)但怎么说……这本书是2012年出版的,有些东西回过头来看,书中提到的“未定之数”或只是美好的空想。讽刺的是在十年后的当下,这本书能否被引进出版可能都是个问题。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