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门(第8版中文校订本)

[美] 博西格诺

出版时间

2017-07-01

ISBN

9787508091891

评分

★★★★★
书籍介绍

博西格诺等著的《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法律之门》(第八版)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法律之门》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法律之门》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法律之门》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案例辩论模拟美国法律过程
  • 探讨法律与道德价值的复杂关系
  • 揭示法律作为社会控制工具的本质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从业者
  • 对英美法系及法理学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学者
读前提醒
  • 篇幅较长,需耐心阅读,非速成读物
  • 内容侧重思辨,不提供标准答案
  • 需具备一定人文社科背景知识
读者共识
  • 阅读难度大,但极具启发性
  • 打破对法律正义的简单化想象
  • 展现法律背后的权衡与利益博弈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法律起作用,通常不是通过施用强力,而是通过信息传输,通过交流,让人知道法律期望什么、禁止什么、允许什么以及某种行为方式的后果是什么。换言之,法律导出的信息是关于规则是什么、它们如果适用、代价和后果是什么,等等。譬如,当我们说到威慑,我们实际在谈论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如何运作的信息及影响效果。同样,当我们描绘“在法律的影子里讨价还价”时,指的是通过信息交流而非直接的权威决定来完成规制和调整。再者,“法律社会化”的实现也是通过信息的传送。在大量的事例中,法律的适用可以说是自我实现的——人们以自己关于法律的标准、可能性和限制的知识为基础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并裁判他人的行为)。 社会学中被成为“角色理论”的"
  • "必须注意,我们这样裁决的依据并非丈夫有权或轻或重地鞭打妻子,而是我们不愿干涉对琐细事物的家庭治理。我们不愿揭开家庭隐私的帷幕去触发轻微的暴力,从而使社会蒙受更大的危害。"
  • "在另一种旗帜下,没有一个在公路或铁路上旅行的人不害怕受到政府中掌权者的无证侵扰。如果美国公民被挥舞着警徽的警察要求说明身份、出示旅行文件——简言之,说明存在的理由(raison d’etre)——这种景象,对于宪法的公正解读及其对人的自由解放的保障而言,是陌生的。这里不是希特勒的柏林,不是斯大林的莫斯科,也不是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南非。然而,在佛罗里达州布鲁沃德县,这些警察却走到乘公共汽车和火车(如果时间允许)的每个人面前,检查身份、车票,还要搜查行李——所有这一切都是以与法律实施“自愿合作”的名义进行的……(554 So.2d,at 1158,quoting Statev. Kerwick,Su"
  • "如果乘公共汽车穿过这个伟大国家首都的乘客不能免于警察绝无根据的拦截和盘问的侵扰,那么警察就可以自由地在没有任何理由或原因的情况下随意走向街上的人们。在这场“无所不用其极”的毒品战中,随机敲响公民家门,要求公民“同意”搜查毒品,这样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这不是美国。[United States v. Lewis,728 F. Supp.784,788-789,rev’d,287 U. S. App. D. C.306,921 F. 2d 1294(1990)]……"
  • "法律起源于统治阶级的一种渴望:使那些有利于统治者的风俗习惯恒久化;法律的特征在于将那些有益于社会的风俗习惯——它们并不需要法律来保证其受到尊重——与其他有益于统治者、有害于人民大众的风俗习惯巧妙地掺和在一起,并且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来维持。 [提示与问题]法律有一种混合的特性:法律中的一些东西是秉持普通民众利益并保障法律作为一个整体的合法性的,而另外一些东西则为少数人提供了实惠。是否能够做到保存法律中合意的因素而清除那些优待少数人的因素?或者,是否整个法律制度有着内在的缺陷?"
  • "法律的功能,与其说是对社会的指导,不如说是对社会的安抚……尽管“法治”的观念可能成为反抗的道义背景,但它通常诱导人们安于现状。它在神秘暮霭中营造一个超越法庭的王国,我们在这不公正的世界的正义之梦由此得以实现……从实用的角度看,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坚固的柱石,因为它承认每一个非特权者的愿望,并且提供给他们一个官方认可的实现其愿望的场所,而不必涉及可能动摇现存权利金字塔的特殊行动。 律师是把委托人的怨苦转译为其他语汇。但这种转译不是为了压制委托人的期望和利益,而仅仅是将他们的诉求转化为维持社会中、上层价值观和利益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诠释。这样,对于大多数委托人而言,国家、阶级和委托人的利益便相互吻"
  • "死刑被认为具有六个目的:报应、威慑、防止再犯、鼓励认罪、优生和节约… 多数人混淆了“人类事实上为什么适用刑罚”和“什么使人类的刑罚正当化”这两个问题。人类事实上适用刑罚可以基于任何理由,但是,有一个理由使刑法成为道义上的善或者在道义上是正当的:某人破坏了法律…"
  • "对信息的操纵,支配者法律机构运作方式,法律原理被适用,社会和道德价值观被翻译成法律价值观。法律是对得自公众的信息的一种反馈,法律也是传达给公众的一种信息。法律还是涉及信息评估和信息组织的判断和决定的结果。正如马克加兰特尔教授评述的, 法律起作用,通常不是通过施用强力,而是通过信息传输,通过交流,让人知道法律期望什么、禁止什么、允许什么以及某种行为方式的后果是什么。换言之,法律导出的信息是关于规则是什么、它们如果适用,代价和后果是什么,等等。譬如,当我们说到威慑,我们实际在谈论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如何运作的信息及影响效果。同样,当我们描绘“在法律的影子里讨价还价”时,指的是通过信息交流而非直接的权威"
目录
为中文版序
第六版译者序
第八版译者序
前言
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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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学了哲学之后又很羡慕学法学的,因为很有用,对于个人来说获得感更高,而且作为现代人懂法很重要,这本是很多人推荐的入门书,所以得好好看看。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不再相信过去习惯了的法律规则体系。我们开始看穿"法律政府"的帷幕,看到驱动该体系的人们。进而我们逐渐懂得,法律文本主义既可以作为遮掩的面纱,也可以作为观察社会问题的花镜。法律和法律思想通常既是社会纷扰的原因,又是解决它的手段。”
论英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咬牙切齿地读完,还不禁哀叹
876页,读了差不多整两月。译后记中译者写道“谢谢读者,你们辛苦了,读完这本书是不容易的!”一笑……
刚开始阅读时,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化身,追求的是真善美。 读到一半时,发现法律就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只是既得利益者固定有利于他们的主张的工具。一个抢劫罪的犯罪分子不比一个垄断巨头更有罪。 全部读完后,法治的精神不是说教,没有口号,更没有强加的标准答案,有的只是理智的对话和精微的制衡。 法学并不是不可以有深刻的理论,但是它的理论一定要体现为一种面相民众的说理。一定要抛弃繁琐,警惕浪漫,不能奉某种理论为圭臬而棒杀异论,更不能以他人成果为模版而沽名钓誉。 本书与其说宣讲的是法治,不如说是在教会读者如何成为民主社会合格的公民。 神作。
看了前几章,教材这么写,老师一路在提问就是不回答。本书不像普通教材那般提纲挈领、药到病除,而是循循善诱,带领读者去思考法律相关的方方面面。印象里她是蒙着双眼拿着天平的正义女神,读完发现原来她有那么多的权衡、不得已、模凌两可。在西方的自由民主下,她尚有那么多争议,真好奇在中国该当如何。
长且相当难读,但是真好。最有启发的是法律的本质的部分:并非正义,而是维护现有系统,「正义」的部分是为了提高这个系统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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