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 林来梵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林来梵

出版时间

2001-05-01

ISBN

9787503633683

评分

★★★★★
书籍介绍
通过本书的论述,读者可初步形成一套属于“规范宪法学”自已的规范理论。其中,既可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和基本理论,又可就“规范宪法学”最关注的一个系列问题尝试一次“规范宪法学”式的具体实验。 本书将在第一编中从根本方法、普通方法(或曰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三个方面全面地检讨宪法学的方法问题。本编旨在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并同时依据其自身的方法论阐述一般意义上的宪法学的方法论。 第二编拟将为第八章的分量综合地界说宪法规范中的权利规范。 第三编拟将探究的就是“规范宪法”的内涵以及该种宪法的生成条件等问题。 本书各部分乃属于笔者在香港城市大学律法学院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所积累的研究成果。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构建规范宪法学方法论体系
  • 深入解析宪法规范中的权利保障
  • 探讨规范宪法的内涵及生成条件
适合谁读
  • 宪法学与法理学专业研究者
  • 对规范法学理论感兴趣的学者
  • 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及研究生
读前提醒
  • 文风偏晦涩,需耐心细读论证
  • 建议结合日本宪法学背景理解
  • 注意区分理论建构与政治现实
读者共识
  • 论证绵密深刻,具学术开创性
  • 部分观点受时代局限,需辩证看
  • 入门门槛高,非初学者友好读物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孟浪地说,复合制模式也是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所描绘出的美丽蓝图。该类观点不仅豪迈地超越了迄今为止世界给各国有关的实践经验,而且果敢地偏离了我国法律制度的规范基础。……"
  • "采取权利相对保障模式,起因于立宪者与立法者之间在事实上式观念上的同一性或同构性,或至少必须存在宪法对立法机关的信赖这种前提。我国现行的宪法政治制度恰好可以满足这些要求。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制度即建立在一种信念之上,根据这一信念,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代表大会正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此推定出人民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意志与人民的真实意志具有同构性或同质性。同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同时又是国家立法机关。而在物理形态上,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亦具有合体的感"
  • "作为一门整体学科的宪法学,在其自身的宿命上未必完全可以回避宪法与政治的微妙关系,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而将对宪法学的科学性的认识推向另一个极端,其本身也有违科学性的精神。"
作者简介
林来梵,男,1963年3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原我国80年代出国留学人员,曾留学日本近8年,完成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课程,其间获日本文部省奖学金,最终获立命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为该校历史上首位获得该学位的外国人士;1996年学成后,曾赴香港高校供职5年余,于2001年底被浙江大学引进,2001到2009年曾任教于浙江大学法学院,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03年被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4年被评为浙江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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