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式法治

[新加坡] 约西·拉贾

出版时间

2019-06-30

ISBN

9787308184229

评分

★★★★★

标签

政治

书籍介绍

本书指出,新加坡缔造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威权式法治。作者展示了作为法治以及自由民主之基石的制度和程序,是通过何种方式成为了制约异己、保护当政者的工具,但同时又无损于政府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正当性。本书颠覆了在法律和政治领域的一些传统见解,它所展示的法律、权力、正当性的配置形式,可能对全球治理理论和政治产生深远影响。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新加坡如何以法治之名行威权之实
  • 揭示法律如何成为制约异己、维护当政者的工具
  • 颠覆传统法治观念,探讨全球治理的新范式
适合谁读
  • 对政治学、法学及比较政治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新加坡模式及东亚威权体制的研究者
  • 希望深入理解法治与正当性关系的学者
读前提醒
  • 本书学术性强,建议结合福柯理论阅读
  • 注意区分书中‘法治’与‘法制’的概念差异
  • 需具备一定政治学基础以理解深层逻辑
读者共识
  • 论证严密,深刻揭示了新加坡治理的虚伪性
  • 视角独特,但部分读者认为分析略显表面
  • 引发对法律、权力与自由关系的深层反思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罚款并不能遏制我们眼前的这种犯罪。当他用红色涂料污损公共建筑时,他已做好了被监禁的准备。当他炫耀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时,他已做好了成为烈士并被监禁的准备。他不会缴纳罚款,而是表明了要以身殉道。 但是,如果他知道自己至少将面临三下鞭刑,我认为他的热情将大幅削减,因为受到鞭打这一极具羞辱性的经历,并不怎么光彩。 这么说来,破坏者的动机是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因此,破坏者是罪犯,而不是政治参与人或政治主体。如果承认破坏者是政治主体,那么就应当承认他们有持不同政见的权利,或者政府必须通过事先的人身限制令来制止他们。被施行人身限制的破坏者,将获得烈士的道德称号。但是,政府并不希望授予破坏者烈士的名分。因此,"
  • "在会议开幕式上,新加坡的政界元老李光耀做了主旨发言。在发言后的问答环节,李光耀被要求介绍新加坡备受质疑的法治立场。针对这一诘问,李光耀拿出了一堆评估表,展示了新加坡高排名的法治及治理指数,以证明新加坡存在法治。据新闻报道,国际律师协会的成员听着听着突然哄堂大笑。 这阵笑声当然意味深长:可能是钦佩这名在位31年的总理所做的精心准备,也可能是质疑他极度简化了法治的内容,将法治从一种实质性理念简化成了一些排名表和量化表。笑声和内在于其中的意味,指向了一个新加坡式悖论:一个从各方面削弱“法治”之自由的政权,却成功地被称颂为一个法治政府。"
  • "最近的研究指出,至少从1962年起,人民行动党政府就采取策略以挫败社阵,使后者无法合法地参与政治:“一份安全情报局内刊……提出了一个两阶段行动进程。在第一阶段,社阵将被警方和政府侵扰。这么做是为了诱发其做出违反宪法的行动。”89在1966年,政府很可能仍在实施这一策略。1 966年4月13日,市民醒来后发现,当大多数人在沉睡之时,巴土站和墙壁上都被涂绘上了红色的反美口号。"
  • "尽管它有着威斯敏斯特式的政府结构,它也通过《宪法》确定了基本法律自由,但在新加坡,人们的权利意识并不强;而公共领域几乎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此外,政府话语在建构公民身份时,是以公民义务和公民服从于无所不知的威权式政府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公民向政府提出要求的权利和能力为基础。"
  • "在政府看来,破坏性行为象征着西方世界的衰落,而肉刑作为一种保护性的、规训性的机制,能够代表国家来纠正西方世界的道德衰败。在后冷战时期政府摒弃了对反对派行动持有的老观念,但政府仍坚持认为肉刑能够克服国家的脆弱性。(P85)"
  • "李光耀将“人民”他者化,这与殖民地政府将本土人解释为能力低下者,是极相吻合的。在李光耀看来,人民(特别是年轻人)的智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是有限的。通常,李光耀会说人民很容易受迷惑,然后他会得出前述结论。在他的演讲中,他四次说到了人民易受迷惑。例如: 新的国家要求人民勤奋工作,遊守戒规以取得进步,而一旦他们了解到西方发生的事情,他们就会被迷惑。他们从报纸和电视上了解到倡导和平的暴カ示威、城市游击队、毒品、自由恋爱和嬉皮士主义。许多人会不加批判地进行模仿。 李光耀将其本人和听众,排除在不加批判地进行模仿的人民之外。人民需要媒体简洁明了地反映新加坡的问题;人民需要在学校讲授的价值观和态度,与媒体报道的"
  • "例如,裴文睿将“法制”描述为“政府……依靠法律来治理,但并不接受法律约東政府和公职人员这一基本要求”。张黎衍( Thio Li-ann)的结论是,在威权式政府和一党主导的背景下,新加坡政府令自由民主的各种价值服从于“稳和经济增长等集权主义国家目标…更准确地说……这就是“法制”。尼尔森( Neilson)将新加坡与另外一个一党制国家进行了比照,就像他指出的那样,“在一党制国家,法治……可能更适合被描述为法制',因为合宪性、正当程序和官员违法等问题,都不接受独立的司法机构的审查”。"
  • "新加坡令人困惑的成就体现在以下方面:政府对市场、政治和法律的干预如此之深,以至于新加坡政府无处不在、宪政程序实际上被架空,但新加坡政府在国内和国际层面的正当性仍然得到了维系。"
作者简介
约西·拉贾(Jothie Rajah),印度裔新加坡人,先后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获法学学士、英语学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曾在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教育研究所从事教学,现为新加坡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及事务律师、美国律师基金会研究教授。研究领域为立法史、立法政治学、全球法治话语和殖民地时期印度法。
目录
第一章 法律、非自由主义和新加坡
为什么要研究新加坡
威权式正当性
让公民噤声的“法律
从穷乡僻壤到繁华都市:经济繁荣、“族群”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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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拉贾对新加坡威权主义的描述有失偏颇。1)西方对东方社会价值观的粗暴干预;2)对案例分析的福柯式解读流于表面简单粗暴;3)控诉的一切威权在西方政治中一样有明确的内在化体现,只是更隐蔽而已;4)对政治这一复杂过程只做白左自由主义的解读。当然拉贾抓住了李光耀的一些行为上的弊病,比如在1988年和律师公会的冲突中过度膨胀,而且在李光耀自身行为的矛盾性也是值得诟病的地方。整体来说,东方政治更父权主义,如果西方不能承认这一非普适性的价值观,他们就违背了自身对多样性和个体的尊重。对东方政治来说,自由主义已经是上个世纪的西方世界的失败,而持身中正、保持正义、不懒政、虚怀若谷的施政,才是真正需要自省自戒的。新加坡的确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政治本身就是不断无限靠近完善的事业。
一个人在欧美大学自由派环境混一圈回来,能写一百本这种书。然而新加坡要是只有法治话术和两面三刀的前律师李光耀,新加坡还不配入自由派的眼。
如果今年只能推荐一本书,那就是这本。这本书有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可能的未来,换个角度还能看到 HK 和 TW 所面临的困境,牛逼。
在一个人民容易被境外反对势力蛊惑的国家,为了实现新加坡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推行新加坡特色的法律体系,并且杜绝高举人权幌子的西方霸权主义的渗透。
管理寄来的新书 看似中立但字里行间都是讽刺政府的霸权 又让我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再认真看看封面 原来早已说了是威权式法治 作者不太满意的威权主题下的讨论 和最近每天看的新闻 可能并不能三言两语说清楚究竟合理还是不合理究竟是好还是更好究竟是差还是持续更差 政治一直都是高级游戏 希望每个人都不要用对与错是与否这么绝对的角度看每一个新闻就好 👺
如果可以从组织的角度分析S政府与法院的互动就更好了,话语分析总给人有道理但很难幡然醒悟的感觉。
威权式法治能够出版,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珍惜读物🙃
这本书能在新加坡出版说明人家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出版自由的。
看来美国是跟新加坡学的,只要你反对或批评我,你就危害到了我们国家的安全。因为话语权在我,我身上所有的缺点都可以被冠以“国家安全”的名头。那为什么我有这个话语权了?对外的解释是“我弱我有理”,对内就不用解释了———要么闭嘴沉默,要么去坐牢。
太哈人了,新加坡拼音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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