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

[德] 托马斯·M. J. 默勒斯

出版时间

2022-06-30

ISBN

9787301330425

评分

★★★★★
书籍介绍

法学方法论蓬勃发展于对话与思维碰撞中。为结束冲突,法律人必须就争端作出判断。一个好的法律理由令人信服时也会令人印象深刻。当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不能直接从法律或以前的判例法中找到答案时,就非常具有挑战性。且在法律模棱两可或完全空白时,如何制订出一个好的法律解决方案?此时,掌握好法教义学与法学方法论的基础就是不可或缺的。本书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论证模型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都是服务于此目的。

本书不仅要介绍经典的解释方法,还要在跨学科与法教义学的背景下超越之。具体的主题有:法源、古典与现代的解释方法以及宪法和欧洲法作为更高位阶法律的影响。此外,还有要求更高的法律之具体化(如处理一般条款、法官法和法律原则),确定法续造的正当界限,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检验顺序,以及与实践密切相关的案件事实诠释学。本书介绍了*重要的论证模型并发展了现代的法学方法论。

学者、学生和司法人员的日常学习与工作都能从本书中直接获益。

本书目标“明确且不简单”:希望法律人能够逐步发展出解决以前悬而未决的法律问题的方法,从而使对手——即使在争议中——也折服于法律论证的内容。

[德]托马斯·M. J.默勒斯(Thomas M. J. M?llers),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欧盟法“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教席教授,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现常务副院长,德国联邦银行货币和外汇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和银行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法律比较法、法学方法论。

精彩摘录
  • "不如认为“法”包括了基础性法源、第一位法源以及没有约束效力的法认知源。"
作者简介
[德]托马斯·M. J.默勒斯(Thomas M. J. M?llers),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欧盟法“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教席教授,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现常务副院长,德国联邦银行货币和外汇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和银行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法律比较法、法学方法论。
目录
第一部分 基础:法源
第一章 法学方法论:说理学说及正当化学说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的目的
一、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
二、现代的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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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买了三本
拉伦茨的语境下Jurisprudenz≈Rechtsdogmatik≈Rechtswissenschaft in engeren Sinne≈某种现行法秩序≈作为知识的法教义学,法学方法论则是对JorR之方法的反思。(拉伦茨,1991,189、195;雷磊,2018,2021);“对于托马斯·默勒斯(Thomas Möllers)而言,当法教义学与‘一般原则’(allgemeine Prinzipien)相关联时(一般性方法的意义上的关联),方法论则会运用法教义学。”(Reinhard Zimmermann,2019);“及至19世纪的历史法学时期,‘法学’的称呼正式变为Rechtswissensch(法律科学)。由此,法学在整体上成为‘法的科学体系’”(雷磊,2019)
默勒斯这本是Jurisprudenz,而拉伦茨的则是Rechtswissenschäft。后者指法律科学,可囊括传统意义上的法教义学和法哲学等内容(尽管拉伦茨本人将它限定在狭义上的法律科学,但他的书在内容上已经涵盖了对法哲学的探讨)。前者指法律教义学(Rechtsdogmatik),是狭义上的Rechtswissenschaft,即关于现行法律的各种学说。 楼下(或楼上)认为法科学不包括法哲学,请看这篇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BD1E0e84SSy0TcV8SxFJfQ;楼下对法哲学的定性也是有偏差的,法学与哲学虽然有别,但在方法论上二者存在紧密关联,对此参见拉伦茨中译版p313.
极其详尽且简明的作品,几乎涵盖了法学方法论中的所有重要问题,书中提出的大多数论证模型,是可以直接被套用的。本书的题眼是“现代的法学方法论”,它既意味着改造传统的法学方法论,又意味着拒绝后现代的法学方法论。本书可以说是法学方法论中译本里最适合初学者学习的一本,既是学术著作,也是教科书和实务工具书,值得反复研读。此外,中国的问题可能是如何从“莽荒时代迈向现代”,运用法学方法论来对法学论证和实务判例进行批判,是更重要的。我一直认为,我国最该引进的方法论著作,是《无限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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